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全部3個回答>房屋贈與離婚怎樣分?有什么樣的規(guī)定呢?
135****6865 | 2019-05-20 21: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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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748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查看全文↓ 2019-05-20 21:32:42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法律規(guī)定,如果沒有明確只歸一方,則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明確只歸一方,則是夫妻個人財產。 -
157****2039
要看辦理贈與時候,是否注明,是贈與你個人的財產,如果贈與合同有約定,這房子屬于你婚后取得個人財產,離異,住房歸你一人所有
查看全文↓ 2019-05-20 21:32:37 -
145****9126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
查看全文↓ 2019-05-20 21:32:23
1)、子女結婚前,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屋或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若沒有特別的書面明確約定,該贈與房屋應當認定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因此,這部分房屋或出資應屬于夫或妻個人財產,不納入離婚財產分割的范疇。
2)、子女結婚后,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屋或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若沒有特別的書面明確約定,該贈與房屋應當認定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屬于離婚財產分割的范疇。
如果沒有書面證明是可以分割的,希望可以幫到你,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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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網友2014.03.21沒有經過公正的贈與都是不合法的,離婚后還是算老公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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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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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兒有父母離異時協(xié)商的房子給她擁有的直接證據(如協(xié)議書等),可以向法律起訴要回房子或與房子等價的賠償,雖然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但由于女兒未成年沒有辦理過戶手續(xù),對她要回房子或賠償是不受影響的。如果女兒沒有直接證據,可找間接證據,如找她媽媽或其他在場證明人出具證明和其他一切有關的證據行成證據鏈上訴法院,我想法院也是會采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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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種類型的房產如果在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是無法通過訴訟進行分割的,主要有以下幾種:1.借名買的房。本人不具備購房的資格,而不得不借用具有購房資格的人的名義或者本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購房,只是出于逃避債務、隱匿財產等目的而以他人的名義購房。根據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房屋是以房產證上登記的權利人來認定房屋產權的歸屬的。2.以子女名義買的房。如果房產證上登記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就是房屋的主人,作為父母除非為了孩子的利益考慮,否則不能處分此房屋。3.商品房無產權證。對于該情形,在離婚財產分割中,若雙方當事人無法協(xié)商一致起訴到法院時,法院就會以產證無法認定而不做處理。4.買的二手房未過戶。對于未辦理過戶手續(xù)二手房的分割,若雙方當事人未能就此達成一致,法院會因該房屋的產權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要么先中止本案審理,待當事人另案訴請確認產權后再恢復庭審;要么在本案中不作處理,只對其他財產進行分割。5.自建房未審批。違規(guī)自建房不論是否在合法的宅基地上所建還是違規(guī)占地所建,對于房屋的使用者來說都不具有合法的產權。6.受贈、繼承未過戶。7.房改房未獲得產權證。8.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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