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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協議書可以更名嗎?需要怎么才能更名成功嗎?

151****0027 | 2019-06-06 22:52:34

已有4個回答

  • 144****7404

    您好,我們是二十一世紀不動產的:

    這種情況下你可以直接改成您的名字,這個和購房合同上面是沒有沖突的,房產證上面可以直接寫您的名字,

    恭喜您買到新房,祝您工作愉快!

    查看全文↓ 2019-06-06 22:53:33
  • 144****6735

    由于房屋屬于舊村改造的回遷房,該房屋屬于什么性質還不確定。如果房屋屬于經濟適用房、小產權房、或廉租房的,取得該房屋一般需要特別條件,同時該房屋的上市交易一般有限制,所以建議先了解該房屋的情況。
    如果回遷的房屋是商品房的,可以辦理購房合同的更名,只要開發(fā)商、賣房人、買房人達成一致意見,變更合同買受人名稱就可以了。如果合同已經備案的,你們需要到房管局等備案機構同時辦理合同變更的備案手續(xù)。合同更名一般不需要什么稅費,但需要備案的一般需要交一些手續(xù)費。

    查看全文↓ 2019-06-06 22:53:22
  • 159****5946

    預售登記前
    購房者欲變更買受人名稱或增加買受人的,應首先與開發(fā)商協商變更合同,如新的買受人需按規(guī)定辦理公證的應提供公證書。
    如果購房時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則址分容易辦理,如采用商貸或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方式付款,則辦理起來比較麻煩??砂匆韵罗k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fā)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手續(xù)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后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

    查看全文↓ 2019-06-06 22:52:54
  • 149****2548

    購房合同是否可以更名需要確定合同是否已經備案,如果合同已備案,則無更名。根據國家七部委頒布的《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guī)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
    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
    ”因此,合同備案后不能通過更名來進行交易。

    查看全文↓ 2019-06-06 22:52:46

相關問題

  • 再去房管局改吧。已經備案了。等房產證下來不能

    全部4個回答>
  • 就是約定某地某房產的產權在離婚后,經夫妻雙方約定,將該房產的產權過戶給該夫妻所生子女某某人的名下,不論哪一方取得子女的撫養(yǎng)權,都不得擅自將該房產用作其他用途及轉賣等不利于子女成長的事項等等。就這些,其他的你們自己整理一下就好了

    全部3個回答>
  • 假如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依據公布的《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錢工作的意見》中:制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置的未完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完工托付、預購人獲得房屋一切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房屋一切權申請人與注銷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分歧的,房屋權屬注銷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注銷手續(xù)。”因而,合同備案后不能經過更名來停止買賣。

    全部3個回答>
  • 如果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根據國家七部委頒布的《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guī)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撤銷合同更名:如果已經網簽,并且已經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xù),建議和開發(fā)商協商,如果開發(fā)商同意的話,先要撤銷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銷之后,再和您簽訂合同重新備案,這樣是可以的。這里面**關鍵的是要取得開發(fā)商的同意,并且您需要確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銷,而您的合同可以成功備案。

  • 合伙購房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購買房屋一事,三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本著共同投資、共同受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就共同投資購買房屋并與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資購買位于 中山一路104號第1-2幢第3-5層 的法院拍賣樓房三層(以下簡稱“合伙房屋”),該合伙房屋合同總面積為 1284.99 平方米,總價款 元(大寫: )。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享有該合伙房屋的產權份額如下:以拍賣確認及成交房產過戶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資金占三方總投入金額的占比作為該房產各權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按各自的產權份額比例承擔該房屋總價款。該合伙房屋的投資總價款為:房產拍賣成交款+拍賣傭金+房產交易稅金+房產過戶手續(xù)費。三方第一次總出資不足支付該合伙房屋的投資金額的,先由甲方先行墊付,待甲方辦完房產過戶的所有手續(xù),并將房產進行抵押貸款,所貸得款項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資金不足的差額外,甲、方可暫時使用剩余貸款,但需自行支付所貸金額所產生的利息及相關費用,并且到期須按時還清貸款本金。該房產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決定對該房產進行擴大經營的,甲方應將貸款款項及時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該房產投資項目上,而原投資及貸款所得資金不足時,三方都須按比例再注入資金。 第三條 協議一旦簽訂則認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該拍賣房產的所有拍賣條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內容所帶來的后果及風險。三方經協商由甲方全權辦理房產拍賣、過戶及貸款的所有手續(xù),約定將該合伙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甲方作為該產權登記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實的權利的全部歸屬,合伙房屋之所有權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資比例享有,三人分別享有的 %和 % %的權屬。第四條 該合伙房屋原租戶終止租賃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對該房屋進行經營管理或重新對外租賃等經營事務,經營投資管理或對外租賃過程中產生的收益和相關費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資比例承擔。甲、乙、丙三方對該合伙房屋的管理、出租等經營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如將合伙房屋出租給第三人,則《房屋租賃合同》必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與第三人簽署,否則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及其它該房屋的費用開支后,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產權份額分配,不足支付銀行貸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產權份額予以補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經營合伙房屋,則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 第五條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占有、使用、出租、收益、處分等權利,除下列情況外,如有兩方方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代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轉讓; (二)合伙房屋的經營事項;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擔保事項; (四)其他有關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重大事項。 因一方單獨對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一方違反本條約定而給另兩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另兩方的經濟損失并按該損失額的百分之二十支付另兩方違約金。 若三方對前款所述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而影響該房屋經營時,雙方可按下列約定執(zhí)行: (一)雙方解除本協議,對合伙房屋進行產權分割并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三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各自獨立經營; (二)雙方解除本協議,合伙一方或兩方可按該房屋當時的市值受讓另一方或另兩方的全部產權(因變更登記產生的各項稅費由三方按產權份額共同承擔)。 第五條 房屋所有物權出賣及優(yōu)先購買權如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出售該合伙房屋,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xù),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產權份額享有或承擔。 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或兩方轉讓其房屋產權份額時,另兩方或一方在同等價格下有優(yōu)先受讓權利。 若甲、乙、丙一方或兩方決定出售該合伙房屋,應書面通知另兩方或另一方,并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的一方或兩方應按合理公平的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兩方或一方的房產份額。接到售房通知書15天不予書面答復的則視為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書后既不同意出售又不愿購買,或在15天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該合伙房屋,并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履行等發(fā)生的一切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該合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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