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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房屋產權70到期后要怎么處理?

151****4681 | 2019-08-09 20:57:48

已有5個回答

  • 141****2924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一、從房產證上能看出多個秘密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普通住宅產權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無償收回。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并、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購買方式是**普遍的,目前市場上放盤的大部分盤源都為購買所得再轉讓。分割與合并是一對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產權人對物業(yè)進行重新間隔,房產證由一個變成多個;合并則是逆操作,房產證由多個變一個。繼承與贈與的獲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討論過,贈與房交易有可能出現(xiàn)巨額稅費(評估價全額的20%),買家碰到這類型的房源一定要小心。變更是指業(yè)主曾經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證。只要業(yè)主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即使曾經改名也不影響出售轉讓,不需要特別為改名而專門重新出證。交換一般是指征用補償,析產與婚姻變動或繼承、贈與息息相關。如果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寫有“分割”字樣,這就顯示了業(yè)主名下肯定不止有一套物業(yè),故此業(yè)主起碼要承擔1%的個稅。

    自從出現(xiàn)“房中房”以來,房管局對住宅分割的審批非常嚴格,目前很難對物業(yè)進行分割。因此,在“限購”令之下,住宅分割房產證對業(yè)主“無數(shù)為”;而房產證合并則有可能使業(yè)主增加購房名額,房管局也不易批準有關申請。

    二、房屋產權年限與房屋使用年限

    (1)房屋產權年限

    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yè)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70年產權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70年產權是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所有的權利。

    (2)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國現(xiàn)行的法律規(guī)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商業(yè)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于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于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yè)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還屬于自己嗎?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yè)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實際上,現(xiàn)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fā)周期,**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fā)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幾年、60幾年的。

    溫馨提示: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yè)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三、7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xù)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xù)。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xù)期申請,根據法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guī)定,城鎮(zhèn)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yè)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于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查看全文↓ 2019-08-09 20:59:06
  • 154****3982

    房屋產權是一種物權,根據物權法規(guī)定,這是一種永恒的權利,并不存在過期之說。我們平常所謂的70年產權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法規(guī)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因此,我們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屬于國家的,只是國家通過招拍掛的形式將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了開發(fā)商,開發(fā)商則需要向國家交一筆土地出讓金,而居民用地的**長使用年限為70年,70年產權便是從這里來的。
    剛才我們說了,房子的產權是物權,是永久的權利,而土地則是使用權,只有70年的權利,那問題就來了,70年之后怎么辦?關于這個問題目前國家尚沒有作出明確的法令,有種說法是到期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xù)使用,但沒有具體補交辦法以及規(guī)定。
    **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們還有很長的時間來考慮這個問題,因此大家不必過于擔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xù)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查看全文↓ 2019-08-09 20:58:57
  • 156****3542

    一般來說,房屋的產權**多只有70年,很多人都覺得70年的房屋足夠一個人用一輩子,可是房屋是可以轉讓,買賣和繼承的,如果房屋70年的產權到期了,該如何處理才好呢?小編今天就給大家講講放我70年產權到期應該如何處理?

    一、房屋產權的相關規(guī)定有哪些?

    1990年5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5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發(fā)布并施行,該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也就是說,居民購買的商品房只有70年的產權。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如果要續(xù)期,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房屋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

    1、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xù)期申請,可以由房屋業(yè)主聯(lián)名提出,若與社會公共利益無沖突,應予以批準,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低于同類土地出讓金的價格。

    2、若土地管理部門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未批準續(xù)期申請的,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對土地上附著的房產,根據收回時的參與價值給予補償。

    三、特殊的房屋產權到期情況的處理方法

    房屋的70年產權到期可以是房屋已經使用了70年,但也可以是因為一些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導致房屋產權到期,比如遇見不可預測的天災而引起的房屋損毀。對于這種情況,房屋已經被損毀,也就沒有了續(xù)期的可能性,這時相關單位就會選擇用住房實物救助或貨幣救助兩種方式來對受災人員進行補償。如果受災人員自愿申請并接受住房實物救助或貨幣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權屬自行終結,也就是說,只要接受了安置的居民,就等于是放棄了原來住房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

    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房屋可能會因城市規(guī)劃的需要而拆遷,這種情況的處理辦法是根據現(xiàn)今的拆遷補償規(guī)定,協(xié)調房子住戶,對需拆遷的房屋業(yè)主進行拆遷補償,不過,業(yè)主在獲得相關補償后將失去原來住房的產權。

    查看全文↓ 2019-08-09 20:58:34
  • 137****2570

    隨著經濟的不斷提高,城市化發(fā)展速度非常的快,過快的城市化發(fā)展速度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比較嚴重的就是人們的住房問題了,為了在城市買到一套房,人們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賺錢之中。但是大家要明白購買了房子之后不是永久性的,它只有七十年的產權,所以很多購房者都非常關心房屋七十年到期之后應該怎么處理,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吧!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后怎么辦?三種解決辦法

      房屋產權70年到期后怎么辦?國務院已經要求有關部門作了回應,就是可以續(xù)期,不需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說:對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的續(xù)期問題,正在深入調查研究,并將積極提出相關法律安排建議。居民購買住房,其財產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

      雖然李克強總理都已經發(fā)話說70年產權到期后可自動續(xù)期,但目前該議案尚未具體提出,所以如果現(xiàn)在70年產權的住宅用地到期后究竟該怎么呢?具體三種解決辦法如下:

      1、土地使用權續(xù)期

      根據2007年的相關《物權法》規(guī)定:如果是住宅建設用地試用期全滿的話,將可自動續(xù)期,并且還有非常大的可能不需要不交相關費用。而如果是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后續(xù)期,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辦理。

      2、國家收回的建設用地需進行政策性補償:

      當建設用地使用期滿,假如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建設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回收的時候,國家會給予一定程度上補償。

      3、根據房屋面積來決定需繳納相關費稅:

      當然除卻這兩種解決辦法之外,還有相關的業(yè)內人士估計:未來,當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可能房子的產權還是你的,只不過需要根據房屋面積的大小來繳納一定金額的稅費。

      看完小編的介紹之后大家現(xiàn)在應該知道房屋七十年產權到期之后的處理方法了吧!其實大家完全不要去考慮更不必去擔心這些方面的事情,不管到什么時候政府都會站在房屋所有者的角度去妥善處理這些事情的。政府不可能以損害房屋所有者的權益為代價去做一些事情的。不過小編要提醒大家在購房的時候一定要合法購房應該只有大紅本的房子才有七十年產權的。

    查看全文↓ 2019-08-09 20:58:12
  • 145****7486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yè)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yè)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有兩種解決方法:
    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當土地使用權屆滿后,小區(qū)的業(yè)主可以聯(lián)名向當?shù)氐膰临Y源局提出申請,申請自動續(xù)期,并按要求補交延期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會按當時的1%-10%來征收。
    二、若是老舊房有類似拆遷的補償如果房子過于老舊或者變成了危房,且國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筑物時,那么國家一般都會按相關的房屋征收法律法規(guī),對業(yè)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說,會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綜上所述,如果房屋產權到期了,交錢就可以續(xù)用。如果國家不讓繼續(xù)使用,房主們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業(yè)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xù)期。需要續(xù)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guī)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登記

    查看全文↓ 2019-08-09 20: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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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從房產證上能看出多個秘密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普通住宅產權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無償收回。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并、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購買方式是**普遍的,目前市場上放盤的大部分盤源都為購買所得再轉讓。分割與合并是一對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產權人對物業(yè)進行重新間隔,房產證由一個變成多個;合并則是逆操作,房產證由多個變一個。繼承與贈與的獲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討論過,贈與房交易有可能出現(xiàn)巨額稅費(評估價全額的20%),買家碰到這類型的房源一定要小心。變更是指業(yè)主曾經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證。只要業(yè)主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即使曾經改名也不影響出售轉讓,不需要特別為改名而專門重新出證。交換一般是指征用補償,析產與婚姻變動或繼承、贈與息息相關。如果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寫有“分割”字樣,這就顯示了業(yè)主名下肯定不止有一套物業(yè),故此業(yè)主起碼要承擔1%的個稅。自從出現(xiàn)“房中房”以來,房管局對住宅分割的審批非常嚴格,目前很難對物業(yè)進行分割。因此,在“限購”令之下,住宅分割房產證對業(yè)主“無數(shù)為”;而房產證合并則有可能使業(yè)主增加購房名額,房管局也不易批準有關申請。二、房屋產權年限與房屋使用年限(1)房屋產權年限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yè)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70年產權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70年產權是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所有的權利。(2)房屋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國現(xiàn)行的法律規(guī)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商業(yè)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于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于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yè)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還屬于自己嗎?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yè)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實際上,現(xiàn)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fā)周期,**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fā)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幾年、60幾年的。溫馨提示: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yè)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三、7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xù)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xù)。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xù)期申請,根據法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guī)定,城鎮(zhèn)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yè)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于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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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期后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xù)住這個房子了。其實“50年產權房”確切地說應該是“5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產權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房屋的產權永遠是業(yè)主的的,而土地是國家的,業(yè)主只有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需繼續(xù)使用,需提出申請并繳納土地出讓金。根據國家現(xiàn)行的相關規(guī)定,土地到期后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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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產權到期后三種解決辦法:  一、重簽合同,續(xù)繳出讓金  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后,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產權人可以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屆時,國家、小區(qū)業(yè)主集體和業(yè)主個人之間如何謀求利益的**大平衡點,成為這一做法能否實施的關鍵。這筆土地使用金具體數(shù)額多少,一旦有房屋業(yè)主不愿繳納,法律是否允許強行拆遷該業(yè)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確規(guī)定?! 《?、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  這是一種**簡單的辦法,國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對房屋所有者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房主可用這筆補償在其他地方重新購買房屋居住。當然,這筆一次性的補償必須達到房主購置新房的標準,**好根據當前房屋位置、面積、戶型以對應的市場價格補償。  三、國家收回土地,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捎谖覈耐恋厮袡喑思w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所謂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權,而房屋使用權是沒有期限的。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于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具體的解決可以是,國家將土地使用權收回,房隨地走,個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國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給予房主一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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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產權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但是房屋仍屬業(yè)主所有。2、房屋產權到期后,房屋業(yè)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xù)期申請,申請獲得批準之后,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并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3、具體產權的價格應該有很多因素決定,不能簡單的依據時間來換算,建議你參考當?shù)赝惙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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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guī)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房子產權到期后可以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梢杂煞课輼I(yè)主聯(lián)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xù)期?!薄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前款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0年產權房和40年產權房的價格無法直接換算,主要還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綜合因素,如果40年產權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價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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