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 >房產問答 >其他 >其他 >詳情

??農村集體土地房屋買賣糾紛要如何處理?

153****0190 | 2019-09-27 11:33:35

已有3個回答

  • 144****8835

    農村房屋買賣糾紛怎么處理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處理原則農村私有房屋交易是在城鄉(xiāng)流動加大、居住區(qū)域界限打破和城鄉(xiāng)一體化的大背景下產生的,對此缺少監(jiān)管是造成這種現狀的制度誘因,而土地市場價格的持續(xù)上揚、房屋拆遷補償等是引起此類案件的主要原因。審理此類案件應考慮到個案情況,做出不同處理:
    第一,對于發(fā)生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如果查明無欺詐、顯失公平情形存在,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駁回當事人要求退房退款的訴訟請求。
    第二,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的,可認定合同有效,判決駁回當事人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
    第三,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鄉(xiāng)(鎮(zhèn))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雙方當事人應各自返還房屋及購房款。
    第四,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如果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且購房人已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應本著尊重現狀、維持穩(wěn)定的原則,立足調解,承認購房人對房屋的現狀以及繼續(xù)占有、居住和使用該房屋的權利。
    第五,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如果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且購房人已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如果認定合同無效,在決定退房退款時,要全面考慮到合同無效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影響以及各方的過錯責任大小,尤其是出賣人因土地**或拆遷、補償所獲利益,以及買受人因房屋現值和原買賣價格的差異造成的損失;其次,對于買受人已經翻建、擴建房屋的情況,應對其添附價值進行補償。

    查看全文↓ 2019-09-27 11:34:03
  • 157****1935

    一、農村房屋買賣糾紛有幾類
    根據農村房屋買賣合同主體的差異,可以將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分為三類:
    一是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糾紛;
    二是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糾紛;
    三是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城鎮(zhèn)居民之間的糾紛。因為合同主體的不同,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也大有不同。
    二、怎么處理農村房屋買賣糾紛
    1、對農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應認定有效。
    因購買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進行流轉的障礙。因此,對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農村房屋買賣,只要買賣雙方所訂立的買賣合同符合合同法關于有效合同要件,就應當認定買賣合同有效。
    2、慎重對待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的認定。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雖然禁止將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但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規(guī)對農村居民轉讓房屋所有權并無禁止性規(guī)定,而國家相關政策也無禁止向本集體經濟組織外的農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規(guī)定。因此,法官就不應、也無權在法律未禁止房屋轉讓的情況下,憑主觀認識去用禁止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的規(guī)定來否定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和妨害農村村民對自己房屋所有權的行使。因此,筆者主張對這類農村房屋買賣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關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應依法認定為有效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9-27 11:33:59
  • 149****2444

    一、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1、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賣人和買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賣人和買受人均是同一個村的村民,那么該合同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買賣合同當然有效。
    (2)買受人在買賣房屋時與出賣人不是同一個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將戶口遷入到該村。那么,由于買受人具備了同一個村村民的資格,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買賣合同有效。
    (3)房屋買賣合同經過多次流轉,**后流轉到同一個村村民手里,那么該房屋買賣合同也有效。
    (4)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是村民,后又轉為居民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2、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
    (1)農村村民將農村房屋賣給城鎮(zhèn)居民。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無論是將農村房屋出賣給本市的居民還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無效的。
    (2)農村村民將農村房屋出賣給其他村的村民。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購買人無論是本市的村民還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無效的。
    二、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后的處理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為平衡雙方的利益在合同無效后果的處理上,要全面考慮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影響,尤其是出賣人因土地增值、拆遷、補償所獲利益,以及買受人因房屋現值和原買賣價格的差異造成的損失兩方面因素,平衡買賣雙方的利益。對于購房人已經翻建,裝修、擴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應對購房人的投入進行補償。此外,讓購房人返還、騰退房屋的同時,應當注意為購房人留出合理的騰退時間,購房人無房居住的,應當予以妥善安置。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后,出賣人應當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包括:
    1、返還原購房價款及房屋原購買價款和現房屋價款之間的差價
    2、買受人因擴建、改建、裝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
    3、該房屋因拆遷而使出賣人獲得的拆遷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
    以上損失,需要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然后確定損失數額。對于土地增值和拆遷部分補償,合同無效后,根據出賣人負有主要責任,買受人負有次要責任的過錯分配原則予以處理。

    查看全文↓ 2019-09-27 11:33:55

相關問題

  • 農村房屋買賣糾紛怎么處理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處理原則農村私有房屋交易是在城鄉(xiāng)流動加大、居住區(qū)域界限打破和城鄉(xiāng)一體化的大背景下產生的,對此缺少監(jiān)管是造成這種現狀的制度誘因,而土地市場價格的持續(xù)上揚、房屋拆遷補償等是引起此類案件的主要原因。審理此類案件應考慮到個案情況,做出不同處理:第一,對于發(fā)生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如果查明無欺詐、顯失公平情形存在,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駁回當事人要求退房退款的訴訟請求。第二,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的,可認定合同有效,判決駁回當事人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請求。第三,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鄉(xiāng)(鎮(zhèn))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雙方當事人應各自返還房屋及購房款。第四,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如果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且購房人已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應本著尊重現狀、維持穩(wěn)定的原則,立足調解,承認購房人對房屋的現狀以及繼續(xù)占有、居住和使用該房屋的權利。第五,對于將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如果合同已實際履行完畢,且購房人已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如果認定合同無效,在決定退房退款時,要全面考慮到合同無效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影響以及各方的過錯責任大小,尤其是出賣人因土地**或拆遷、補償所獲利益,以及買受人因房屋現值和原買賣價格的差異造成的損失;其次,對于買受人已經翻建、擴建房屋的情況,應對其添附價值進行補償。

    全部3個回答>
  • 土地糾紛一般都是發(fā)生在農村,甚至有時候會鬧出大事,并且對于沒有多少文化的農民來說,發(fā)生糾紛時很容易理虧。那么在遇到土地權屬糾紛時是怎么處理的呢?土地權屬糾紛處理程序農村土地權屬糾紛是怎么處理的?土地糾紛調處的程序因爭議雙方的主體不同而有不同。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一)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先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二)土地爭議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調解,簽訂權屬地界協(xié)議書。(三)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由區(q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做出處理決定。如屬個人之間、個人與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的土地使用權的爭議,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區(qū)、縣級人民政府做出處理決定。農村土地權屬糾紛是怎么處理的?(四)發(fā)生嚴重的侵犯行為,引起重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事故,觸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處理。(五)跨越縣、市、省級行政管轄區(qū)的土地權屬爭議,各由其上一級人民政府處理。這類糾紛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的,由省、直轄市、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或國務院的土地管理機關組織有關部門臨時組成仲裁委員會進行調解和裁決,并經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批準執(zhí)行。(六)地方單位或個人與駐軍發(fā)生的土地權屬糾紛,由縣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如當事人雙方的土地跨縣、市、省的,參照上述規(guī)定處理。(七)當事人對有關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土地所有權爭議解決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現狀,不得破壞地上附著物。

    全部3個回答>
  • 村民委員會是村集體的代表,可以依法發(fā)包本集體所有的土地,但是沒有權利買賣。同時要區(qū)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1、發(fā)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發(fā)包,不得向村外人員發(fā)包。2、發(fā)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向任何人發(fā)包,但需要提前經本村村民會議通過,并報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批準。另外,本村村民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3、上述所有已經發(fā)包的土地,只能用于農業(yè)項目,不能做非農業(yè)建設。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第四十八條 發(fā)包方將農村土地發(fā)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后,再簽訂承包合同。

    全部3個回答>
  • 不合格。原因:1、法規(guī)定土地國有。單位及農村集體有使用權。2、可以轉讓,但須同村轉讓宅基地使用權,本村村委會有管理權。關于集體土地:1、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稱作是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集體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2、中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二種形式。3、集體土地具有一定的生產力,可以生產出人類需要的某種植物產品和動物產品。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集體土地入市吹響集結號,而關鍵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特性:1、生產性。集體土地也具有一定的生產力,可以生產出人類需要的某種植物產品和動物產品。2、競爭性。土地面積的有限性及位置的固定性,導致人們對集體土地的競爭行為。3、增值性。對集體土地的每一次投入,都表示其價值的提高。4、資產性。土地可以被人壟斷,形成資產,土地不僅有資源的屬性,而且具有資產的屬性。5、流通性。由于土地位置固定性、不可移動性,集體土地流轉重要的不是土地本身的流轉,而是占有和利用他的各種土地權利的流轉。

    全部3個回答>
  • 1、集體土地不得出轉或轉讓,這是《土地管理法》的強制規(guī)定,集體土地只能用來承包或者租用,所以村委會的所謂出讓行為無效。2、村委會沒有經過村民的全體議定便作出這種集體土地出轉行為,程序上也是違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guī)定,盡管分給村民,村民沒有異議,但是程序違法也是違法。3、在這所謂的出讓土地過程中,村委會把全部所得平均分配給村民,表明村委會沒有從中牟取不當利益,所以沒有觸范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罪名,但是是否有其他的違法犯罪行為,還要看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調查為準,因為看是否牟取利益,不僅是財產金錢利益,還包括其他例如不可告人的交易等等。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