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fā)規(guī)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2、你可以要求開發(fā)商承擔違約責任。
全部4個回答>開發(fā)商承諾的買房送戶口可以相信嗎?
157****5508 | 2012-10-31 15:52:18
已有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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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292
炒作可以相信嗎?
查看全文↓ 2012-10-31 15:54:01 -
145****5117
買房送戶口,看城市來的。廈門買房入戶政策是:凡購買島內五緣灣、觀音山、湖邊水庫片區(qū)等新開發(fā)地區(qū)的100平方米-15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可辦理不超過2人的島內常住戶口。
查看全文↓ 2012-10-31 15:53:19
原政策則是島內需購買150平方米以上住房才能落戶。所以買房送戶口只是宣傳而已。 -
143****9410
買房送戶口只是一種宣傳手段而已,如果城市有買房入戶政策的話就不存在買房送戶口了。
查看全文↓ 2012-10-31 15: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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