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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轉讓的預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

135****0105 | 2012-11-26 1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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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5372

    預售商品房轉讓,即原來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尚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給他人,俗稱“炒樓花”。由于預售商品房轉讓有利于轉讓人的融資,對受讓人而言,可能有價格上的優(yōu)惠,而國家又能增加稅收,因此,“炒樓花”雖然在理論上存在爭議,實踐中卻一直客觀存在。
    但由于“樓花”畢竟不是現樓,其中涉及法律關系較為復雜,建議購房人全面了解轉讓人原來合同的具體情況后做決策。
    簡單而言,如果轉讓人已付清全部價款,預售商品房的轉讓無須事先征得作為預售人的開發(fā)商同意。如果預購人尚未付清價款,則轉讓事先須征得預售人的同意。如果轉讓的商品房辦理了按揭,則情況更為復雜。但無論何種情況,預購人必須持有經過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和轉讓合同才能成為轉讓人,未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的預售商品房不得轉讓。

    查看全文↓ 2012-11-26 16: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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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期房買賣要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第一,逾期交房。開發(fā)商逾期交房是期房購買者**常遇到的問題之一。開發(fā)商不能按期交房大都因為資金不足,致使工程拖延。為了避免此類問題的發(fā)生,購房者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開發(fā)商的底細,譬如其資金實力,其正在經營的項目在市場上的反映以及其大體的經營狀況等。另外,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的具體日期約定清楚,以及不能按時交房時開發(fā)商所應該承擔的違約責任,這樣才能做到有備無患。第二,房屋質量出現問題。房屋的質量問題也是極易出現的,購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準備工作,損失也是可以避免的。在選擇樓盤時,就應打聽一下開發(fā)商以前做過哪些項目,項目的口碑如何等,做到防患于未然。在簽訂合同時對質量條款約定要盡量細致,尤其對具體出現哪些問題可以要求退房等。第三,交房時發(fā)現房屋面積和格局與原規(guī)劃不符。這個問題只能在交房后才可以發(fā)現,所以購房者對此類問題的發(fā)生只能在合同中約定,以減少自己的損失。法律對此所作的具體規(guī)定主要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參照**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4條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約定。第四,交房時發(fā)現與預售的廣告宣傳不符。房地產開發(fā)商為了促銷,不論是預售還是銷售都需要利用各種媒體做大量的廣告宣傳,其中不乏一些虛假廣告,而購房者往往會被這種令人眼花繚亂的廣告所迷惑,從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交付房款或定金,等見到真正的樓房會大失所望,發(fā)現其與廣告宣傳完全不符。這種受騙上當的經歷在期房的購買中發(fā)生的幾率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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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買時一定要看是否有足夠的綠地與車位小區(qū)內擁有一定數量的綠地,對于改善空氣環(huán)境、點綴生活情趣有極大的益處,而車位問題更是一個要密切關注的重點。當前由于家庭驕車的數量已越來越多,小區(qū)設計車位如不能滿足停泊需要,會造成小區(qū)內道路成為停車場,嚴重影響小區(qū)交通,甚至晚上連車都不一定能開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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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預售商品房再轉讓的前提條件,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經有關主管部門辦理了有關于續(xù)后,在預售商品房尚未實際交付前,預購方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轉讓他人,辦理了轉讓手續(xù)的,認定轉讓合同有效。轉讓預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預售合同》應在有效期之內,在具備這一前提條件后,按照有關商品房轉讓的規(guī)定。

  • 一手房必須是又預售許可證的,二手房不需要??纯茨愫灥檬鞘裁春贤?/p> 全部2個回答>

  • 注意一:簽訂認購書、繳納定金首先,需要確認到認購書中的“定金”二字,區(qū)分清“定金”與“訂金”的區(qū)別。因為定金是一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對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擔保作用,并有特定適用于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不是對合同的成立起擔保作用,它只是起預訂作用,叫做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可以要求返還訂金。所以,在認購書中寫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個“定”(訂),因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產開發(fā)商在認購書中有這樣的條款,買房應該在簽訂認購書多少之日起買房,否則的話不給退還。在此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將這個條款改為買房應當在簽訂認購協議之日起多少日之內前來與賣房商談正式合同,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這樣對購房者應該是比較有利的。其次,一般在實際交易的過程中,開放商提供的都是格式合同,寫的都是“定金”,購房者一定要注意。再次,購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定金的退還條件,在合同上要有相應的說明。3因為到銀行的按揭辦理是在簽訂購房合同后,那就肯定在簽訂認購合同后,而銀行是否按照購房者所意愿的給予意向中的按揭比例、貸款年限及利率是不能事先確定的,因此在認購合同中一定要對這類情況具體約定退款條件;注意二:簽訂購房合同1、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前**好先了解這三個文件:a.《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8號)b.《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1994年11月15日建設部令第40號發(fā)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c.《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要看清開發(fā)商的兩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預售許可證”,其中國土使用證一定要看仔細該土地的使用年限與用地性質,預售許可證一定要注意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這兩證**好是看到原件;2、簽約時帶上《商品房預售合同文本》或《商品房購房合同文本》(網上有),好與開發(fā)商提供的格式合同相對照4、交房日期以及房產證的辦理日期和違約責任要談好5、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問題,有三種計算方式。一個是按套計價,一個是按建筑面積計價,還有一個是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值。通常,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方法比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積,它是指按住宅面積外圍線來計算。一般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銷售面積和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是對購房者**為有用的是套內的使用面積,因為這種面積是購房者真真切切能夠具體使用的。所以,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把套內的建筑面積和公攤的面積寫清楚。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寫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積是多少、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這樣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積縮水給消費者帶來的壞處。6、在購房過程中,怎么處理面積的誤差呢?通常在標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只要雙方約定使用面積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雙方約定都可以,多了怎么辦、少了怎么辦都可以約定。通常,現在房地產開發(fā)商提供的房屋購銷合同都不是這樣,都有一個比的絕對值,通常是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通常約定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購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約定開發(fā)商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約定得這么明確,建議還是可以接受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沒有超過據實結算房款,如果超過的話,開發(fā)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允許購房者退房。7、在商品房購銷合同中,通常里面約定有一個不可抗力條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開發(fā)商對于延期交房的免責理由一般說是不可抗力。按照我們國家的規(guī)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說地震、發(fā)洪水等等,這種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種不可抗力才能夠免除開發(fā)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責任,也就是說免責。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約定成不可抗力,一般開發(fā)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比如說施工中如果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比如說契約協定后政府頒布的法規(guī)和原來不同,比如說施工配套的批準和安裝的延誤,都認定為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講,我們覺得對購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所以,建議購房者對于不可抗力這個條款一定要僅僅把握住三個條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在**小的范圍內,不要擴展,擴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時候,他都可以說我免責注意三:收房時1、買完房以后還要查驗或者叫驗收“兩書”。什么是兩書呢,兩書是開發(fā)商在竣工驗收合格時通知購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兩份法律文件,一個是住宅質量保證書,第二是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通常包括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核驗的登記,在使用年限內承擔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說防水是三年,墻面、管道滲漏是一年,墻面抹灰脫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積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熱供冷系統(tǒng)等設備,衛(wèi)生潔具、開關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時間可以由房地產開發(fā)商和用戶約定。2、住宅使用說明書,通常應該包括開發(fā)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jiān)理單位、住宅的結構類型、裝修裝飾注意事項、上水下水、電、燃器、消防等設施配制的說明,以及門窗類型使用事項,配電負荷,承重墻、保溫墻、陽臺等部位需要說明的問題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生產廠家另有說明書的,應附于住宅使用說明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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