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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典在法律上有什么特點呢?

139****8257 | 2012-12-04 11: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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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0712

    1、房屋出典是“房不計租、錢不計息”的互利、有償法律關系。在房屋出典中,承典人占有使用出典的房屋而不交納租金;出典人取得、使用承典人的金錢,而不支付利息。但出典人交付房屋須以承典人支付典價為前提,因而雙方這種法律關系又是雙務、有償的。2、房屋出典受典期限制,典期屆滿前出典人并不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只能取得房屋典權(用益物權)。房屋出典后,在典期以內,出典人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權,但已不能直接占有、使用房屋;承租人雖取得對房屋的占有、使用權,但并不能任意進行處分。典期屆滿的一般法律后果是,出典人如不返還典價款即喪失房屋所有權,承典人則因此而取得房屋所有權。3、房屋出典須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序,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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