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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買的是1手房,他購買的日期房產證顯示是2008年,但是購買日期是2007年請問下這樣滿5年沒

152****7195 | 2014-04-09 22:01:58

已有2個回答

  • 146****3308

    這種情況大體上是有3中解決方法:
    1. 通過法院進行強制判決,直接把房子判給你, 但前提是房東要配合你,.如: 房東欠你多少多少錢,現(xiàn)在沒能力償還,以房子償還.
    2. 等房產證下來在過戶,先去辦理公證.但是你也要注意,公證是有時效的,一般就1年.
    3, 既然沒下房產證,你可以找關系,去開發(fā)商那里更名,一般每個地方都有了難的,房產中介也可以做, 把以前房東和開發(fā)商簽的合同銷毀,你在和開發(fā)商重新簽一分合同.
    大概就這樣,有很多細節(jié)的東西,如果你去辦理的話,有專人給你說的.

    查看全文↓ 2014-04-12 10:07:34
  • 135****6598

    首先你要明確個人所得稅是賣方繳納的,唯一房產出售是可以免征的,其次你說的是否滿5年,那是界定營業(yè)稅(按規(guī)定也是賣方繳納)是否要繳納的標準,別搞混了。是否購買滿5年,有些地方從發(fā)證之日起計算,有的地方從購買之日(發(fā)票開具的時間或合同簽訂日期)起計算,按你表述的,當地地稅說未滿5年,估計是從發(fā)證日期計算即06年10月,你買的房產要到今年10月才滿5年,到時再去申請減免就通過了。除此之外,你作為買方,按規(guī)定要繳納契稅(基準稅率3%,你是首次購買可以優(yōu)惠為1.5%),上述所說的個人所得稅(售出價與購入價差額x20%)、營業(yè)稅(總價款x5.5%)、契稅(3%或1.5%)都是在地稅局繳納和申請減免的。既然大頭都是賣方承擔,你和他協(xié)商下,先不辦理過戶,待到10月以后再辦,如果他需要付房款,你可以先給他,同事和他去房管部門辦理個房屋抵押登記,給他的房款相當于你借給他,他將房產抵押給你,這樣變通一下,你就有保障了,優(yōu)哉游哉=上幾個月,免交大部分稅款,呵呵。還有就是辦完抵押手續(xù)后,其余的買賣手續(xù)待到10月再辦理,包括簽訂買賣合同

    查看全文↓ 2014-04-09 22: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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