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產證上面的登記日期啊
全部3個回答>賣家買的是1手房,他購買的日期房產證顯示是2008年,但是購買日期是2007年請問下這樣滿5年沒
152****7195 | 2014-04-09 2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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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308
這種情況大體上是有3中解決方法:
查看全文↓ 2014-04-12 10:07:34
1. 通過法院進行強制判決,直接把房子判給你, 但前提是房東要配合你,.如: 房東欠你多少多少錢,現(xiàn)在沒能力償還,以房子償還.
2. 等房產證下來在過戶,先去辦理公證.但是你也要注意,公證是有時效的,一般就1年.
3, 既然沒下房產證,你可以找關系,去開發(fā)商那里更名,一般每個地方都有了難的,房產中介也可以做, 把以前房東和開發(fā)商簽的合同銷毀,你在和開發(fā)商重新簽一分合同.
大概就這樣,有很多細節(jié)的東西,如果你去辦理的話,有專人給你說的. -
135****6598
首先你要明確個人所得稅是賣方繳納的,唯一房產出售是可以免征的,其次你說的是否滿5年,那是界定營業(yè)稅(按規(guī)定也是賣方繳納)是否要繳納的標準,別搞混了。是否購買滿5年,有些地方從發(fā)證之日起計算,有的地方從購買之日(發(fā)票開具的時間或合同簽訂日期)起計算,按你表述的,當地地稅說未滿5年,估計是從發(fā)證日期計算即06年10月,你買的房產要到今年10月才滿5年,到時再去申請減免就通過了。除此之外,你作為買方,按規(guī)定要繳納契稅(基準稅率3%,你是首次購買可以優(yōu)惠為1.5%),上述所說的個人所得稅(售出價與購入價差額x20%)、營業(yè)稅(總價款x5.5%)、契稅(3%或1.5%)都是在地稅局繳納和申請減免的。既然大頭都是賣方承擔,你和他協(xié)商下,先不辦理過戶,待到10月以后再辦,如果他需要付房款,你可以先給他,同事和他去房管部門辦理個房屋抵押登記,給他的房款相當于你借給他,他將房產抵押給你,這樣變通一下,你就有保障了,優(yōu)哉游哉=上幾個月,免交大部分稅款,呵呵。還有就是辦完抵押手續(xù)后,其余的買賣手續(xù)待到10月再辦理,包括簽訂買賣合同
查看全文↓ 2014-04-09 22: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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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登記是指辦理房產證,是指辦理好房產證出證的那一天,一般房產證到你手里是開發(fā)商交房半年是快的(基本不可能)8個月是正常(有可能)一年是還算正常(基本能拿房產證)如果超過一年就有點懸了,要去開發(fā)商那里盯著了.
全部3個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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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說:合同簽訂的有效期限是五年,但是執(zhí)行起來是三年是吧?如果是這樣,那執(zhí)行的一方需要跟另一方協(xié)商,如果不協(xié)商就算違約,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是合同中寫明了是三年截止,而有效期是五年的話,這個合同是矛盾的,應該算無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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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滿兩年從確權日期算起,就是契稅繳納日期。國稅發(fā)[2005]172號文件規(guī)定:二、 國稅發(fā)〔2005〕89號中第三條第四款:“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敝幸?guī)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填發(fā)日期。三、“納稅人申報時,同時出具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奔捶课莓a權證上注明的時間早于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注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早于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
全部3個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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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定是要按照房產證上的日期來計算的,因為繳納稅費的時候是按照房產證的日期來計算稅費。還有就是你的情況應該是已經辦理房產證了,只是房產證被扣押在銀行里而已。超級經紀人網 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