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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訂金區(qū)別是什么 二者法律效應有哪些差別

148****4751 | 2016-07-05 1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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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2702

    購房者在看中一套房子后首先要簽認購書,并支付一筆預付款項。提醒消費者此時要明確所交款項是“定金”還是“訂金”,因為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訂金”只是預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擔保債權的作用,在開發(fā)商違約不簽訂合同的情況下,無法得到雙倍的返還。而“定金”則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在商品房銷售中,定金罰則同樣適用,即“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無法簽訂合同定金不退,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無法簽訂合同的出賣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不過,定金罰則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開發(fā)企業(yè)必須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銷售證件后,才能收取買房人的定金。律師認為,所謂房產取得合法的銷售證件,也就是說該項目符合預售條件,簡言之,對于期房,開發(fā)商只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才能對外公開發(fā)售,才能收取買受人的定金。 因此,作為消費者,還應先搞清楚開發(fā)商是否有合法的銷售證件,是否有權收取定金。在不具備合法銷售證件的條件下,開發(fā)商如果提前向社會發(fā)售房產,則買受人認購時交納的只為保留金,購房者隨時可以選擇退房,保留金如數退還,對購房者的約束力較小。而且開發(fā)商在沒有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收取客戶的定金,本身也是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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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訂金是指買賣雙方對于房屋有交易意向,達成了初步協(xié)議之后,進一步協(xié)商簽訂的臨時認購協(xié)議,買方支付訂金獲得了在此期間內的優(yōu)先購買權。而定金是指合同雙方的一方為了證明合同的成立,按照法律規(guī)定或是雙方約定在應該給付數額內預先向付一定金額的擔保形式。訂金與定金的區(qū)別:1、訂金屬于一種預付款,沒有法律效益,同時也不具備承擔債務履行的作用,而且訂金也是價款的一部分,在未能履行的情況下,無論哪方違約,那么訂金也是原數返回的。而定金的數額是由雙方共同決定,無論是何方違約,另外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退還定金金,但如果是接受定金方出現(xiàn)違約時,就應當雙倍退還。2、定金數額在法律上有著明確的規(guī)定,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應當根據當事人之間來進行自由約定,法律上沒有具體的限制。3、訂金和定金在支付方式上也有一定的區(qū)別,定金需要一次性付清,訂金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選擇分期付清的形式。

  • 購房者在看中一套房子后首先要簽認購書,并支付一筆預付款項。提醒消費者此時要明確所交款項是“定金”還是“訂金”,因為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訂金”只是預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擔保債權的作用,在開發(fā)商違約不簽訂合同的情況下,無法得到雙倍的返還。而“定金”則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在商品房銷售中,定金罰則同樣適用,即“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無法簽訂合同定金不退,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無法簽訂合同的出賣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不過,定金罰則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開發(fā)企業(yè)必須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銷售證件后,才能收取買房人的定金。林律師說,所謂房產取得合法的銷售證件,也就是說該項目符合預售條件,簡言之,對于期房,開發(fā)商只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才能對外公開發(fā)售,才能收取買受人的定金。 因此,作為消費者,還應先搞清楚開發(fā)商是否有合法的銷售證件,是否有權收取定金。在不具備合法銷售證件的條件下,開發(fā)商如果提前向社會發(fā)售房產,則買受人認購時交納的只為保留金,購房者隨時可以選擇退房,保留金如數退還,對購房者的約束力較小。而且開發(fā)商在沒有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收取客戶的定金,本身也是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

  • 定金受法律保護,訂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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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房權益維護社根據擔保法訂金是可以退的,定金一般不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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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訂金是可以退還的,定金是不能退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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