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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丈夫自己買房婚后可以加妻子的名字嗎

154****2492 | 2018-06-10 23:07:48

已有3個回答

  • 146****9148

    可以在還清貸款后加名

    查看全文↓ 2018-06-10 23:11:33
  • 146****3688

    1、可以。但婚后為你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必須得到男方同意,且該房產已取得房產證;
    2、在房產證上為你加名后,該房產就屬你們夫妻共有財產。對房產的共有方式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加名時不注明共有份額時,則該房產屬于你們共同共有,雙方各占一半,你所占份額相當于男方贈與給你

    查看全文↓ 2018-06-10 23:11:26
  • 142****8737

    夫妻兩人可對婚前婚后財產進行約定,如果雙方都同意的話,可以向房管局申請加名

    查看全文↓ 2018-06-10 23:11:14

相關問題

  • 可以,過戶就行了

    全部8個回答>
  • 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還要再收契稅。由于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收取契稅,交易手續(xù)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及房屋登記費。 關于收費標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的要求不一樣。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續(xù)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xù)就可以直接到當?shù)氐姆抗芩k理,帶上個人身份證,產權證和結婚證。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么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請加名。

  •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guī)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zhí)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么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xiàn)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么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xiàn)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持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么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么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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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買房婚后加名字其實是合法的,在婚前買房婚后加名字之后,房屋就屬于共同財產,需要攜帶身份證,結婚證以及房產證等相關資料去辦理即可,也就是追加一個共有人,給另一方發(fā)放共有權證。如果離婚的話,這個財產也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只是在分割的時候需要先還清貸款。不過按照司法相關解釋規(guī)定,向婚前首付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子,即便是不追加共有人,那么房屋也是部分共同所有,而且離婚之后產權人基本上也不會發(fā)生變化,簡單來說這種情況下即便是離婚了,房子也屬于婚前那方,如果追加了共有人那么分割的時候房屋也就不一定屬于婚前那方了。綜上所述,其實婚前買房婚后加名字,主要也是涉及到了財產分割的問題,雖然婚前購買的房屋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婚后如果愿意添加對方的名字也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

  • 你的目的就是讓這個房子自己有份?其實你加名字就行了,然后共同還貸,還貸的話,就算離婚了也是共同財產,你也有份的,不用怕。不過加名字需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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