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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無效后退款利息怎么算

152****4329 | 2018-06-27 19:28:15

已有5個回答

  • 152****3411

    合同無效,可以要求退款。如果開發(fā)商存在欺詐行為,才可以要求雙倍返還。

    查看全文↓ 2018-06-27 19:32:21
  • 151****3351

    采取欺詐手段,或者惡意隱瞞事實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是無效或者可能被撤銷的。
    只要確認合同無效,因為合同取得的購房款必須退還。
    《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
    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
    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
    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 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6-27 19:31:44
  • 151****7369

    沒有約定利息的,可以參照我國合同法第206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應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還本金,無需返還利息。

    查看全文↓ 2018-06-27 19:29:55
  • 132****4852

    合同無效后應當恢復原狀,對合同無效存在締約過失一方應當賠償另一方損失,具體以判決為準。

    查看全文↓ 2018-06-27 19:29:20
  • 157****8824

    1、對于購房合同無效后退款的利息,雖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但一般應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2、按照貸款利率計算的理由是,《**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guī)定的很明確,逾期付款和逾期交房的,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貸款利率計算。一部法律不可能適用兩種計算標準的。因此,法院在處理涉及購房合同無效后退款時,都是按銀行的貸款利率計算的。
    3、《**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4、《**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查看全文↓ 2018-06-27 19:28:48

相關問題

  • 1、對于購房合同無效后退款的利息,雖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但一般應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2、按照貸款利率計算的理由是,《**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規(guī)定的很明確,逾期付款和逾期交房的,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貸款利率計算。一部法律不可能適用兩種計算標準的。因此,法院在處理涉及購房合同無效后退款時,都是按銀行的貸款利率計算的。3、《**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4、《**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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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行為,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房屋買賣均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簽訂合同,他們不能獨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屬無效合同。 2.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他們進行房屋買賣應當由其法定代理 人代為簽訂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為能力人自已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3.以欺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這是指一方當事人以捏造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致使對方當事人發(fā)生錯誤認識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4.以脅迫的手段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指一方當事人以使對方財產、肉體或精神上受損害相威脅,迫使其產生恐怖而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5.乘人之危簽訂的經濟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于危難之際或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明顯不利的條件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6.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故意串通,損害國這、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簽訂的合同無效。 7.當事人之間沒有簽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又無據可查的,亦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 這些證件或者證件許可不全,很有可能是 問題樓盤哦~一定要小心。同時,要查詢一下認購房子幢號在不在預售的范圍之內,對于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子,簽訂的購房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使用通過網上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要簽所謂的“內部認購(訂)協(xié)議”,因為這樣的協(xié)議,如果發(fā)生了糾紛,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然后需要弄清楚自己購買的房子是否存在產權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防止一房多賣的情況。像車庫、車位這些容易出現(xiàn)爭議的公共設施的產權問題,還有廣告的宣傳、口頭承諾的東西,不能確定是否能兌現(xiàn)的,在簽合同的時候要明確表明、約定,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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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況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誤差過大的合同房屋主體結構指的是承重墻、梁、柱等,經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核驗,確屬主體結構不合格的,購房合同無效,購房人有權退房。但一般的門窗、墻壁等方面存在的質量問題,除非雙方有明確約定,否則,購房人無權據此退房。開發(fā)商擅自變更規(guī)劃設計,或者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xiàn)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開發(fā)商未能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的,購房人有權退房。此外,凡實際測量的與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有權退房。情況二:賣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行為,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房屋買賣均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簽訂合同,他們不能獨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屬無效合同。限制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他們進行房屋買賣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沒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為能力人自已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情況三:非主觀真實意愿情況下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凡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況下簽訂的購房合同,終都不能成為有效合同。其中,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以捏造事實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致使對方當事人發(fā)生錯誤認識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脅迫是指一方當事人以使對方財產、肉體或精神上受損害相威脅,迫使其產生恐怖而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乘人之危則是指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于危難之際或利用對方的迫切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明顯不利的條件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對于購房人因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而訂立的合同,或者開發(fā)商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使購房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購房人有權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者撤銷,但購房人需要舉證證明。情況四:未征得權人同意的合同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權人。非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shù)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xù)期間,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類似于今天案例中的張女士,因為擅自出售夫妻同有財產,未經丈夫同意,所以合同無效。情況五:侵犯優(yōu)先購買權的合同無效房屋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房屋人出賣已租出房屋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房屋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情況六: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故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簽訂的合同,這樣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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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去查的?;旧祥_發(fā)商那里不會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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