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財會[2016]22號文規(guī)定,全面試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本次也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相比較而言,“稅金及附加”科目比調整前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圍有所增加。調整的政策依據(jù)——財會[2016]22號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
全部3個回答>??土地使用稅計入哪個科目
151****2753 | 2018-07-12 11:11:45
已有5個回答
-
143****8618
依據(jù)財會[2016]22號文規(guī)定,全面試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查看全文↓ 2018-07-12 11:12:52
利潤表中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本次也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相比較而言,“稅金及附加”科目比調整前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圍有所增加。調整的政策依據(jù)——財會[2016]22號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 -
142****2933
在計提時,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應該計提到稅金及附加科目中,具體分錄為:
查看全文↓ 2018-07-12 11:12:41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房產稅
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次月繳納稅金時,再計入應交稅費科目,具體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房產稅
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xiàn)金)
拓展資料:
從2017年開始,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原來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已經在2017年更名為“稅金及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都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
131****1687
計提
查看全文↓ 2018-07-12 11:12:31
借:管理費用-房產稅
管理費用-土地使用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
155****5490
稅金及附加。
查看全文↓ 2018-07-12 11:12:19
財會[2016]22號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全面試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
156****0450
土地使用稅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查看全文↓ 2018-07-12 11:12:06
土地使用稅:
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jù),依照規(guī)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
由于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稱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計提以及繳納的會計處理過程為:
計提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為:借:管理費用—土地使用稅。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繳納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為: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貸:銀行存款。
相關問題
-
答
-
答
計提借:管理費用-房產稅 管理費用-土地使用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全部4個回答> -
答
計提借:管理費用-房產稅 管理費用-土地使用費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全部5個回答> -
答
1,凡在土地使用稅開征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不論通過出讓方式還是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都應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稅。 廠區(qū)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yè)的生產用地免于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2,免稅單位和個人將土地用于生產經營或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從改變土地用途和出租土地使用權的次月起,按本辦法的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稅;無償提供給應稅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土地,由應稅單位和個人繳納。
全部4個回答> -
答
計入在建工程-待攤支出-稅金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