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 >房產問答 >法律法規(guī) >政策法規(guī) >詳情

居住證提前多久續(xù)辦

132****3387 | 2018-11-02 02:03:45

已有3個回答

  • 152****9931

    上海市居住證續(xù)辦相對時間較長,因此按規(guī)定可在到期,提前兩個月開始辦理。

    查看全文↓ 2018-11-02 02:04:23
  • 156****0052

    盡量提前一個月吧,過期后再申辦就很麻煩了
    第十三條 居住證自簽發(fā)之日起須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等,到現(xiàn)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xù)。
    區(qū)縣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xù)時,應當在居住證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登記簽注信息,并在居住證“簽注期限”項目欄登記簽注信息。
    居住證持有人逾期60日未補辦簽注手續(xù)的,經核實認定后,居住地公安機關應當在居住證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注銷居住登記并注銷、回收居住證.

    查看全文↓ 2018-11-02 02:04:18
  • 134****8677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fā),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xù)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xù)。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xù)之日起連續(xù)計算。

    查看全文↓ 2018-11-02 02:04:13

相關問題

  • 流動人員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的街(鎮(zhèn))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申報居住登記。已經申報居住登記的流動人員,應當發(fā)給居住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請,可以發(fā)給居住證:1、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2、在居住地就醫(yī)、探親、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4、已辦理旅館業(yè)住宿登記的。

    全部3個回答>
  • 直接說就辦就業(yè)居住證(一年續(xù)辦一次)1:個人辦理的話,首選需要住房備案,需要讓房東拿著房產證去備案,開一個備案證明(自己的房子可以直接去)。2:社保繳費證明,你就近去社保中心拉社保證明 或者 你去你們區(qū)的社保中心直接拿著身份證在機器上面掃描打印就好,楊浦區(qū)在江浦路長陽路附近。3:拿上單位勞動合同的復印件和原件。 這三個條件滿足就好。我是剛辦過的居住證(就業(yè)類的10月7號出來)積分制,可以自己去辦嗎,還是單位給辦?這個居住證前期是自己辦,后期是單位給辦的,居住證辦理時候有一個隱形條件,那就是外來人口的招工備案證明,招工備案是公司辦理的,不需要自己辦。切記,切記,我的就是因為這個條件才沒辦好,還需要補辦外來人口招工證明的。備注:如果第一次提交資料時候只少了外來人口招工備案,你需要讓公司給你辦理外來人口招工備案的。公司辦理招工備案完畢之后,你通知給你辦理居住證的地方就行了,他們會重新給你親自提交資料的!重新提交資料應該是他們內部的事情的,一般而言我們是不需要第二次再提交資料了。

  • 到期后再去續(xù)辦,時間就晚了,出點什么差錯,到期之后30天還沒辦好的話,就要重新辦理了。申請人還應當根據(jù)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1.來滬就業(yè)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2.來滬投資開業(yè)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yè)或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4.來滬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fā)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續(xù)辦居住證還應該注意以下事項:1、先續(xù)辦居住證,拿第一次辦居住證一樣多的材料去社區(qū)事務中心辦理居住證簽注。2、再辦理積分,居住證續(xù)簽之后再去辦理積分,否則幾份有效期不更新的。辦理材料如果積分和上一年一樣,無變化,只要確認好這個申請單,然后打印這個申請表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然后讓人事拿介紹信和他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去人才中心辦理積分更新就可以了,如果有加分的材料,需要帶加分的材料一起去,申請表里面的加分材料也相應要增加,比如說你職稱初級變中級了,中級變高級了,申請專利了,獲得表彰了,開公司雇傭了很多上海人了,納稅很多了之類的都可以加分。3、**短10天,短信通知你去打印積分申請表。4、憑本人身份證去人才中心打印積分表。至此續(xù)簽過程結束。積分表沒有什么急需要用的,比如買房,小孩上學之類要用到的地方的,那么可以晚一點再去辦理。但是居住證續(xù)簽一定要早點去續(xù)。

    全部5個回答>
  • 都要有稅單的,不行的話出個200-300有人會幫你辦的。

    全部5個回答>
  • 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yè)、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yè)證明包括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xù)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fā)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qū)、交通不便的地區(qū)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fā)放居住證的,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fā)放時限作出延長規(guī)定,但延長后**長不得超過30日。

    全部4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