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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公積金怎么交?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繳納補充公積金?

144****6392 | 2018-11-20 07:24:19

已有4個回答

  • 157****9210

    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一種補充,基本特征與公積金相同,是一種長期的住房儲金,用于職工的住房消費,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不強求繳納,個人不超過7%,單位不小于1%。
      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單位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分別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具體繳存比例,根據(jù)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在職工每月工資收入中代為扣除;單位為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承擔。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和代扣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自發(fā)放月工資之日起五日內(nèi),存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市建行房地產(chǎn)信貸部設立的補充住房公積金專戶內(nèi),并且計入職工個人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
      由于補充公積金賬號和基本公積金賬號存在關聯(lián),借款人在辦理沖還貸手續(xù)時只要提供了基本公積金賬號,計算機在扣款時就會根據(jù)關聯(lián)規(guī)則自動從對應的補充公積金賬戶內(nèi)進行扣款,扣款順序先扣基本公積金賬戶,后扣補充公積金賬戶。
      補充公積金的特點:
      一、首先,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強制的,而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自愿的;
      二、其次,從繳存范圍來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范圍在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的基礎上增加了限制,規(guī)定只有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yè)和自收自支的事業(yè)單位及其所屬職工可以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
      三、再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單位、個人各7%,其繳存額有上下限的限制,而補充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分別在不大于各9%不小于各1%的范圍內(nèi),由單位自行確定,其繳存額沒有上下限限制。

    查看全文↓ 2018-11-20 07:24:59
  • 136****9964

    公積金補繳:
    1、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tǒng)一印制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tǒng)一印制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公積金補繳流程如下:
    第一,可以由銀行網(wǎng)點直接辦理的補繳業(yè)務;
    第二,須經(jīng)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補繳業(yè)務;
    第三,核準程序,屬銀行網(wǎng)點直接辦理補繳業(yè)務的,經(jīng)辦人員應嚴格按照業(yè)務操作流程辦理。屬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由管理機構職能科室負責受理。核準程序為:科室經(jīng)辦人初審,科室負責人復核,報分管主任批準后方可辦理。
    單位為全部職工補繳公積金分為首次匯繳前的補繳和正常匯繳后的補繳,以上補繳業(yè)務由銀行網(wǎng)點受理后按“單位補繳”業(yè)務處理,并在電腦系統(tǒng)備注欄中注明補繳月份。單位為個別職工補繳可分為漏繳的補繳和少繳的補繳兩種情況,其中對于少繳的補繳,對應月份已匯繳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原則上不予辦理個人補繳。因計算錯誤等原因確需補繳的,應提供職工工資清單及單位補繳說明。

    查看全文↓ 2018-11-20 07:24:53
  • 138****8070

    補交住房公積金是需要個人繳納部分費用的,因為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所以在補交的時候,員工本人個人繳納部分也是要由員工本人支付的。
    依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于每月發(fā)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nèi)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nèi),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查看全文↓ 2018-11-20 07:24:44
  • 146****5026

    補充公積金如果規(guī)定標準,其超標準部分要計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jù)《通知》精神,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住房公積金從個人收入中扣除,不繳納個人所得稅。《通知》同時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高于《通知》規(guī)定標準的,其超標準部分要計征個人所得稅;地方擅自對超標準的住房公積金免稅的,財政、稅務機關應堅決予以糾正。
    根據(jù)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下發(fā)的《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的有關規(guī)定,設區(qū)城市(主要指地級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低不低于5%,**高不高于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繳存基數(shù)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同時,對高收入行業(yè)及個人繳存基數(shù)限制為不超過當?shù)芈毠ど鐣骄べY的2至3倍。

    查看全文↓ 2018-11-20 07: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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