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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定金還是訂金?有什么區(qū)別嗎?

158****6059 | 2018-12-15 07:40:07

已有3個回答

  • 158****7526

    為避免損失,與他人簽合同時,一定要留點神,看準了。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qū)Ψ浇o付的,作為債權(quán)擔保的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quán)人的債權(quán)得以實現(xiàn)。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shù)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quán)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后,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訂金”雖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簽合同時,卻經(jīng)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quán)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在售樓書驗完以后要簽訂認購書,要交定金,提醒購房人要注意,認購書里的定金和訂金的區(qū)別,定金是一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對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擔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規(guī)則,它有特定的法律內(nèi)涵,叫做給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交付定金注意事項: 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時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確,這極容易引發(fā)二手房交易上下家之間的定金糾紛。為此,建議購房者在下定金時注意以下事項:
    (一)與中介公司簽訂書面的中介協(xié)議,該協(xié)議至少應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保留期限及定金的處理方法等約定,并一定要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二)與中介公司簽好中介協(xié)議后實際交付定金前,購房者還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書。
    (三)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與上家之間就該房屋掛牌出售的委托協(xié)議,在該協(xié)議中應當包括房屋基本狀況、房價、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內(nèi)容。
    (四)收到委托書后,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據(jù),該收據(jù)要包括經(jīng)辦人員和中介公司的印章。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

    查看全文↓ 2018-12-15 07:40:35
  • 154****6820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qū)Ψ浇o付的,作為債權(quán)擔保的一定數(shù)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的貨幣,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quán)人的債權(quán)得以實現(xiàn)。簽訂合同時,對定金必須以書面形式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金額和交付期限。關于定金,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quán)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收定金的乙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后,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的擔保性質(zhì),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夠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jù)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
    兩者有著本質(zhì)的區(qū)別。

    查看全文↓ 2018-12-15 07:40:31
  • 148****3262

    在買房的過程中經(jīng)常為了表明購房人的買房意思而要求預先交付一定款項的行為,實踐中更有“小訂”和“大訂”的做法,那么定金和訂金是一回事嗎?如果購房人**終決定不買這套房子了能夠退還嗎?

    定金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jù)法律和合同的規(guī)定由一方當事人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的金錢或其他替代物。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此,定金在性質(zhì)上具有明顯的制裁違約行為的性質(zhì)。購房人和開發(fā)商約定的定金具有從合同的性質(zhì),它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必要條件。當主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定近條款也不能生效。主合同消滅,約定的定金也隨之消滅。

    訂金則是指購房人怕看中的房子不能買到而交的預訂的錢,可以理解為一種預付款行為,合同確立、履行時預付款要充抵價款,合同不成立時預付款應當返還。

    訂金的適用不存在制裁違約行為的問題,對合同沒有擔保作用。如果購房人預交的是訂金,**終確定不想購買時,開發(fā)商應當退還。因此,購房人在購房的過程中,應當與開放商明確自己所預交的錢款屬于“定金”還是“訂金”,如果屬于“定金”應當是以書面的形式明確加以規(guī)定。

    關于“訂金”的法律性質(zhì):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所以“訂金”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應理解為預付款,交付“訂金”是先予履行債務的行為。

    而關于“定金”,在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中都有明顯的規(guī)定,它和保證、抵押、質(zhì)押與留置并列為5種擔保形式之一,屬于債務人向債權(quán)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

    二者的區(qū)別在于:交付“訂金”屬于先予履行債務的行為,而交付“定金”是實施的擔保行為,即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時,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時,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查看全文↓ 2018-12-15 07:40:26

相關問題

  • 在進行房屋買賣的過程中,無論是商品房預售還是二手房交易,為了確保交易的順利實現(xiàn),購買方難免要面臨交付“定金”的局面。也有人稀里糊涂地就交了“訂金”,而這一字之差,可以說是“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定義解析: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qū)Ψ浇o付的,作為債權(quán)擔保的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它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quán)人的債權(quán)得以實現(xiàn)。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shù)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quán)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后,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而“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zhì),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jù)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 真實案例解析: 市民李女士在鹽城市區(qū)某樓盤售樓處看中了一套房子,當即交了2萬元以表購買意向。然而,李女士在辦理房貸時,卻發(fā)現(xiàn)自己不能按照首套房政策來辦理貸款,因此要付60%**款。李女士覺得一下子要拿出60%的**款壓力較大,就來到售樓處要求拿回那2萬元,卻被告知交的是“定金”不能退回。 市12315的工作人員前往協(xié)調(diào)時發(fā)現(xiàn),李女士當時交了2萬元之后,拿回的條子上寫的就是“定金”。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開發(fā)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但若是買家不履行合同,根據(jù)《擔保法》第六十九條,是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的。 12315中心提醒市民,在購房前做充分的考察,預估到購房風險的存在,避免糾紛發(fā)生。同時,開發(fā)商則應盡到告知義務,避免購房人在交了定金后才發(fā)現(xiàn)房屋的缺陷或因種種原因不能購房,致使發(fā)生定金方面的糾紛。 “定金”與“訂金”不可忽視的一字之差 根據(jù)《合同法》,“定金”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若雙方事先無其他約定,如果商家違反約定,應當向消費者雙倍返還“定金”,如果消費者不履行合同,無權(quán)要求商家返還“定金”。 也有的預訂合同上寫的“訂金”,雖和“定金”僅有一字之差,但是區(qū)別很大。而《擔保法》還規(guī)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而訂金作為預付款,消費者在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時候,仍然有要求返還訂金的權(quán)利;反之,商家不履行義務亦無須雙倍返還訂金,不過這并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完全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作為房產(chǎn)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消費者在簽訂預訂合同時,必須注意自己交付的是訂金還是定金。除此之外,還應注意合同中的附加條款,不要因為交的是訂金就放松警惕,要時刻牢記,買房過程中處處是陷阱,為了維護自身權(quán)益,還得擦亮眼睛。

  • “訂金”在法律上并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質(zhì)不同可以有多種分類,如證約定金、成約定金、違約定金、立約定金等?! 〗ㄗh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前,一定要看清交納的款項究竟是“定金”還是“訂金”。對于“定金”,依據(jù)《合同法》相關條文規(guī)定,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如果無約定,經(jīng)營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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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與訂金的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在:一、交付定金的協(xié)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gòu)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xié)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gòu)成對主合同的違反。二、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fā)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三、定金的數(shù)額在法律規(guī)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guī)定定金數(shù)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shù)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四、定金具有擔保性質(zhì),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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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定金能不能退。開發(fā)商在與買受人正式簽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是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等的方式向買受人收取定金。如果買受人不過來與開發(fā)商簽合同或者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大多數(shù)的開發(fā)商是不退還定金的。這種的訂金或者定金約定,對于買受人來講及其不利的,使得買受人在簽約的時候處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于是買受人大多數(shù)在定金不退壓力下,違心的接受了開發(fā)商不平等的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xiàn)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其實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條件下定金不能退?二、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guī)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quán)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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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買房的過程中經(jīng)常為了表明購房人的買房意思而要求預先交付一定款項的行為,實踐中更有“小訂”和“大訂”的做法,那么定金和訂金是一回事嗎?如果購房人**終決定不買這套房子了能夠退還嗎?定金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jù)法律和合同的規(guī)定由一方當事人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的金錢或其他替代物。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此,定金在性質(zhì)上具有明顯的制裁違約行為的性質(zhì)。購房人和開發(fā)商約定的定金具有從合同的性質(zhì),它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必要條件。當主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定近條款也不能生效。主合同消滅,約定的定金也隨之消滅。訂金則是指購房人怕看中的房子不能買到而交的預訂的錢,可以理解為一種預付款行為,合同確立、履行時預付款要充抵價款,合同不成立時預付款應當返還。訂金的適用不存在制裁違約行為的問題,對合同沒有擔保作用。如果購房人預交的是訂金,**終確定不想購買時,開發(fā)商應當退還。因此,購房人在購房的過程中,應當與開放商明確自己所預交的錢款屬于“定金”還是“訂金”,如果屬于“定金”應當是以書面的形式明確加以規(guī)定。關于“訂金”的法律性質(zhì):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所以“訂金”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應理解為預付款,交付“訂金”是先予履行債務的行為。而關于“定金”,在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中都有明顯的規(guī)定,它和保證、抵押、質(zhì)押與留置并列為5種擔保形式之一,屬于債務人向債權(quán)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二者的區(qū)別在于:交付“訂金”屬于先予履行債務的行為,而交付“定金”是實施的擔保行為,即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時,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時,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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