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按揭房怎么分?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于房屋**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婚后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么分?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并按揭買房,婚后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后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按揭房怎么分?由于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4)一方婚前支付**款,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按揭房屋怎么分割?對于這種情況,應區(qū)分不同的情形來處理。當夫妻一方婚前支付**款,婚后由其以個人所有財產還貸的,該房屋當然為該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配偶無權請求分割該房屋。當然對于剩余的未清償債務,該方也無清償的義務。如果一方婚前支付**款,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該房屋仍應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剩余的按揭債務也是其個人債務。如果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應該給予補償。對于剩余的未清償債務,該方也無義務予以清償。(5)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后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么分?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6)房子是結婚前雙方的父母共同出資交的**,婚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這種情況,離婚時房子是誰的啊?房子落在夫妻雙方名下,應當認定父母的出資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只有一方父母通過全款購買取得了不動產的所有權,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對于父母雙方出**,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子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協商進行分割。2.婚后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1)婚后一方用自己婚前財產購房付**,夫妻共同還貸。如果離婚,房子怎么分?對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權分割。兩種情況:①房產證上只登記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款,**部分按個人財產處理;房屋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價值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如果協商不成,則判給房屋登記方,對于沒有獲得房產的一方,是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進行補償。②房產證上登記雙方名字。房屋算是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所以,在婚后,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貸款買的房子,**部分屬于個人財產,而共同還貸部分,則屬于夫妻共有,雙方都有權分割。(2)婚后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么分?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3)婚后夫妻雙方以共有財產購買,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怎么分割?對于這種情況,在離婚時首先應由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協議,則按該協議確定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需要法院依法判決時,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后,雙方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訴訟。<婚姻法>(4)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歸誰?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婚后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于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5)一方父母出**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按揭房怎么?這種情況,**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3.離婚時按揭房產增值部分該如何分割?離婚時房產作為財產分割**為重要的一部分,在實踐中,其形態(tài)有很多種,以結婚時間為節(jié)點,可分為婚前購買和婚后購買兩種,無論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后購買,都可能存在一次性支付和按揭支付兩種方式,其中婚前按揭購買的房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爭議**大。下面以我國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為背景,為大家剖析離婚時婚前按揭購買房產增值部分分割方式:【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法條解讀】下面我們對上述法條剖析如下:首先,上述規(guī)定只要求在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即可,不要求在婚前就取得產權其次,必須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如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出資購買的房屋,但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粵高法【2012】240號)第65條的批復,如果無法證明出資方明確歸登記方一方所有,一般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后,也是**為重要的一點,即該如何補償另一方,依據上述規(guī)定,只是強調應補償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該如何計算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是補償的關鍵,在實踐中一般存在以下三種計算方式:第一種:婚后還款本金總額÷房屋原價×房屋現價÷2第二種:婚后還款本金總額÷房屋原價×(房屋現價-房屋原價)÷2第三種:婚后還款本金總額÷房屋原價×(房屋現價-結婚時房屋價值)÷2前面兩種計算方式容易忽略婚前房產的增值部分,第三種則考慮了婚前房產的增值部分,將婚前房產增值部分排除分割之外,之所以出現上述三種計算方式,是因為對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意見主要存在以下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故對婚前個人還款部分引起的相應房屋增值部分【包括婚前增值部分和婚后增值部分】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連同婚后還款部分引起的房屋增值部分均由雙方平分。第二種意見認為,婚前個人還款部分引起的相應房屋增值部分【包括婚前增值和婚后增值】歸購房一方,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該房屋的增值部分,購房一方應當對另一方進行適當補償。第一種意見不區(qū)分收益的種類,只要是個人財產投資婚后取得的收益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該條規(guī)定,在《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中已經作了細化,即“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我們知道,房產增值一般是房屋本身自然的**[通過裝修人為增值不在此列],房產的一般增值以及以個人財產購買債券或用于儲蓄所產生的利息,這些因原物的存在而必然產生的收益,與投資收益具有風險性的特質不同,應依本金或原物的所有權確定增值部分的權利歸屬。因此,計算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是補償采用第三種方式(婚后還款本金總額÷房屋原價×(房屋現價-結婚時房屋價值)÷2)更趨向公平。(備注:目前在實踐中對按揭房產離婚時增值部分的補償計算方式存在不同觀點,上述觀點僅供大家參考。)
全部3個回答>??離婚房子有貸款怎么辦?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
157****1108 | 2019-03-20 2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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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201
一、按揭房屋過戶前必須付清銀行貸款
查看全文↓ 2019-03-20 20:26:29
根據先關的規(guī)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guī)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二、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
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后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具體來說,離婚后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
1、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xù),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并根據相關規(guī)定由被過戶方繼續(xù)繳納按揭。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后去辦過戶。但由于轉按揭手續(xù)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yè)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其一即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用;其二是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后,一方繼續(xù)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一般采納第二種方式的居民較多。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
(1)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xù)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并手續(xù);
(2)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憑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處復印房證存根,才可辦理單方房屋歸并手續(xù)。
3、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后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后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xù)。 -
157****1167
看你的描述,這套房子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的話當然五五分,步驟如下,先去做評估,評估出房子價值,減去剩下的按揭(欠銀行的)再把一半給對方,對方在離婚書上寫明放棄房屋所有全,然后拿著法院判決書去做析產。那么接下來按揭當然是你來承擔。
查看全文↓ 2019-03-20 20: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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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415
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分割情況如下
查看全文↓ 2019-03-20 20:26:11
1、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于房屋**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婚后取得房產證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并按揭買房,婚后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后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 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婚后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這種情況下,房產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后共同還貸并取得房產證的。
此時根據法律規(guī)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婚后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 婚后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共同還貸的。
此情形下,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時。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婚后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在 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于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
這種情況,**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
136****0077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guī)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查看全文↓ 2019-03-20 20:26:04
二、新婚姻法對于婚后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
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并不是意味著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另外,**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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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658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當事人可以協商辦理。
查看全文↓ 2019-03-20 20:25:57
如果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進行財產分割時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2.一般認為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xù),并取得產權證,則應該屬于婚前財產。3.對于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還貸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4.對于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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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名下,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則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屬登記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時候一定也要明算賬,不要以為感情好就會一直好,等到感情煙消云散,勞燕分飛后悔就來不及?;榍半p方或一方支付**,婚后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且雙方有爭議解決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處房屋所有權歸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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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按揭房如何處理: ?。ㄒ唬┘s定了按揭房屋歸屬的房屋如何處理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了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財產歸屬有約定且約定明確,離婚時,即使雙方對按揭房屋的處理有異議,只要能舉證證明雙方約定了財產歸屬,處理這類按揭房屋都較容易,直接按雙方的約定處理即可,約定房屋是個人財產就歸個人所有,約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就歸夫妻共同所有。 若雙方明確約定了歸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財產參與清償貸款,這并不改變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離婚處理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還貸款是個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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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guī)定: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房屋有貸款的,可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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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描述,這套房子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的話當然五五分,步驟如下,先去做評估,評估出房子價值,減去剩下的按揭(欠銀行的)再把一半給對方,對方在離婚書上寫明放棄房屋所有全,然后拿著法院判決書去做析產。那么接下來按揭當然是你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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