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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可以改名字嗎?購房合同寫誰的名字重不重要?

142****9582 | 2019-05-04 11:20:52

已有3個回答

  • 145****0880

    如果尚未完成合同網簽備案的,這時改名相對簡單,因為不涉及房管部門的變更登記,僅相當于將未備案的合同變更一下當事人,只需要經過合同另一方同意,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就行。
    如果已經完成了合同網簽備案,這時改名不僅需要合同另一方同意,還需要將房管部門的備案登記撤銷,撤銷后再將新簽訂的合同進行備案登記,其程序相對麻煩。
    另外,還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是按揭買房,且已經辦理了銀行貸款及抵押手續(xù)的,這時除了變更購房合同名字之外還要與貸款銀行解除貸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如果銀行尚未放款且銀行同意的話,雙方簽訂解除協(xié)議便可。
    如果銀行已經將貸款發(fā)放,則經過銀行同意后,需要以貸款人的名義將貸款全部償還后才可解除。因此,律師提醒大家,大家在買房前一定要考慮清楚,買房改名說起來簡單,做起來是相當麻煩,而且會浪費大家大量的時間以及金錢。

    查看全文↓ 2019-05-04 11:21:29
  • 138****0989

    簽訂了購房合同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判斷:

    第一種情況:商品房買賣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只需同開發(fā)商協(xié)商,把之前簽訂的合同注銷,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處理起來比較簡單。

    第二種情況: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驗收。此種情況還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種情況麻煩不少。需要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并由開發(fā)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更名需支付相關手續(xù)費用。

    第三種情況: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是,在產權證辦出來以后,需要按規(guī)定支付相關稅費。

    查看全文↓ 2019-05-04 11:21:24
  • 136****1047

    假如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依據公布的《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錢工作的意見》中:制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置的未完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完工托付、預購人獲得房屋一切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房屋一切權申請人與注銷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分歧的,房屋權屬注銷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注銷手續(xù)。
    ”因而,合同備案后不能經過更名來停止買賣。

    查看全文↓ 2019-05-04 1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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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尚未完成合同網簽備案的,這時改名相對簡單,因為不涉及房管部門的變更登記,僅相當于將未備案的合同變更一下當事人,只需要經過合同另一方同意,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就行。如果已經完成了合同網簽備案,這時改名不僅需要合同另一方同意,還需要將房管部門的備案登記撤銷,撤銷后再將新簽訂的合同進行備案登記,其程序相對麻煩。另外,還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是按揭買房,且已經辦理了銀行貸款及抵押手續(xù)的,這時除了變更購房合同名字之外還要與貸款銀行解除貸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如果銀行尚未放款且銀行同意的話,雙方簽訂解除協(xié)議便可。如果銀行已經將貸款發(fā)放,則經過銀行同意后,需要以貸款人的名義將貸款全部償還后才可解除。因此,律師提醒大家,大家在買房前一定要考慮清楚,買房改名說起來簡單,做起來是相當麻煩,而且會浪費大家大量的時間以及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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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尚未完成合同網簽備案的,這時改名相對簡單,因為不涉及房管部門的變更登記,僅相當于將未備案的合同變更一下當事人,只需要經過合同另一方同意,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就行。如果已經完成了合同網簽備案,這時改名不僅需要合同另一方同意,還需要將房管部門的備案登記撤銷,撤銷后再將新簽訂的合同進行備案登記,其程序相對麻煩。另外,還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是按揭買房,且已經辦理了銀行貸款及抵押手續(xù)的,這時除了變更購房合同名字之外還要與貸款銀行解除貸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如果銀行尚未放款且銀行同意的話,雙方簽訂解除協(xié)議便可。如果銀行已經將貸款發(fā)放,則經過銀行同意后,需要以貸款人的名義將貸款全部償還后才可解除。因此,律師提醒大家,大家在買房前一定要考慮清楚,買房改名說起來簡單,做起來是相當麻煩,而且會浪費大家大量的時間以及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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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國的房產是以登記為準的,登記為誰的名字,產權就是誰的,因此,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很重要。  但是,也有一種例外,即夫妻在婚姻關系續(xù)存期間購買的房產,無論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要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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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規(guī),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xié)議。那么簽訂購房合同后,可否更改購房人的名字?問題來由?我在我們市買了一套房子,當時我在單位無法請假,就讓我父親以他的名義與開發(fā)商簽訂了購房合同書。聽說辦房產證時改名字很麻煩,還要交不少變更費,我想現在將合同書上的名字直接改成我的名字。請問,這樣可行嗎?我國實行的是商品房登記備案制度?!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45條第2款規(guī)定:“商品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蹦愀赣H與開發(fā)商簽訂的購房合同,如無違法違規(guī)之處,應該已經生效了,但不知是否已到房屋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如果沒有備案,要變更成你的名字,對開發(fā)商而言,實際是重新訂立合同,這就需要你們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待對方同意后方可更改。但需要辦好兩件事:一是先到公證處辦理你與你父親之間的直系親屬關系公證;二是要繳納一些變更的手續(xù)費用,一般為房價的1%。如合同已備案,則無法更名。國家七部委頒布的《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規(guī)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xù);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备揭唬嘿彿孔⒁馐马?、買售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yè)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fā)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3、合同條款應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附二:購房常見問題問題一: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認購書后,則需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fā)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問題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fā)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fā)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另外,項目是由A公司開發(fā)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但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xù)會很麻煩。問題三:開發(fā)商的補充協(xié)議不對等簽補充協(xié)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開發(fā)商提供的補充協(xié)議?,F在有的發(fā)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fā)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guī)避風險的一種方式。所以,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fā)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問題四:使用語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fā)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fā)生問題,在**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好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好的?其實購房者對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問題五: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房地產開發(fā)對資金的要求很高,開發(fā)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xié)議中,開發(fā)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比如有些開發(fā)商在尚未確定物業(yè)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yè)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對消費者是不利的。問題六:賣方解除合同在一些發(fā)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钡臈l款,這樣的條款顯然是不公平的。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fā)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不是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fā)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問題七:處理結果的約定不明確很多合同中??梢钥吹竭@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后認定是開發(fā)商的過錯,您也很難制裁他,**多是調解了事。問題八:以偏概全這里所說的以偏概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那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例如,開發(fā)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卻發(fā)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問題九:拒簽購房者提出的補充協(xié)議前面說了,開發(fā)商在簽約時會主動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xié)議,購房者同樣也可以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xié)議,**好將開發(fā)商在其廣告宣傳中的條款和樓書里關于裝修、物業(yè)管理中的承諾都簽進補充協(xié)議中,不要怕麻煩。舉個簡單的例子,您買的塔樓(或板樓)里有幾部電梯,是否會全部同時開通,如果有不開的怎么辦?不要小看這個問題,為了出面積、增利潤,現在的高層住宅只安裝幾部電梯,而且平時還不全開,在上下班高峰時間極為不便,在這種情況下,業(yè)主是否有權拒付部分電梯費呢?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簽開發(fā)商的補充協(xié)議一樣,開發(fā)商也同樣可以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xié)議。這種現象在廣州是比較普遍的,一些熱銷的樓盤也都如此。問題十: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寫銀行存取款時需要在金額前加寫$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現金一樣,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會給開發(fā)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機。在我國商品房交易的慣例中,一般是由開發(fā)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這樣,開發(fā)商當然可以隨心所欲地添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了。一旦這種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證,購房者即使不承認,也是口說無憑,難以舉證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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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尚未完成合同網簽備案的,這時改名相對簡單,因為不涉及房管部門的變更登記,僅相當于將未備案的合同變更一下當事人,只需要經過合同另一方同意,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就行。如果已經完成了合同網簽備案,這時改名不僅需要合同另一方同意,還需要將房管部門的備案登記撤銷,撤銷后再將新簽訂的合同進行備案登記,其程序相對麻煩。另外,還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是按揭買房,且已經辦理了銀行貸款及抵押手續(xù)的,這時除了變更購房合同名字之外還要與貸款銀行解除貸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如果銀行尚未放款且銀行同意的話,雙方簽訂解除協(xié)議便可。如果銀行已經將貸款發(fā)放,則經過銀行同意后,需要以貸款人的名義將貸款全部償還后才可解除。因此,律師提醒大家,大家在買房前一定要考慮清楚,買房改名說起來簡單,做起來是相當麻煩,而且會浪費大家大量的時間以及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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