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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請教下房產過戶沒有產權人簽字有效嗎?

158****2443 | 2019-05-22 11:31:27

已有4個回答

  • 152****5278

    按規(guī)定房產過戶的時候是必須本人到場簽字的!如果已經辦理完了過戶那**大的可能應該就是你父親又模仿你的筆跡寫了一份委托書!而且拿了你的身份證!
    這個交易是違法的!不過這套房產的交易對你公務員沒有任何影響。
    放心吧,對你沒有影響的??傮w說來,交易是違法的,但是既然從買房到**后交易完成你沒有資金交易!而且都是家里人內部操作,不用太過擔心就行!

    查看全文↓ 2019-05-22 11:32:36
  • 141****2103

    房屋過戶協(xié)議不是本人簽字這種情況屬于效力待定合同,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是否可以視為無效。
    效力未定的合同又稱為待定合同,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因其缺乏相應的生效要件還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同時因其欠缺的并非合同生效的實質性要件,可因其他事實的發(fā)生而發(fā)生法律效力。
    但是有人是可以授權委托人簽字的。

    查看全文↓ 2019-05-22 11:32:22
  • 148****3815

    有很多細節(jié)還不清楚。比如如果房屋有抵押,房產證上一定會表明抵押情況,還有你們去過戶時,工作人員應該提醒你們房屋有共有權人,必須賣家與共有權人共同到場才能過戶等等。
    撇去細節(jié)因素,單從你描述的情況看,你是無法得到賠償?shù)?。因為房屋有共有權人,共有權人不同意,房屋不能出售(當初很多房東就是利用這種方式漲價的)。由于房屋無法出售,但不是違約,也就不存在賠償?shù)膯栴}。

    查看全文↓ 2019-05-22 11:32:17
  • 154****5672

     既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那肯定是需要雙方簽字才能生效的。
      當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房產時,房產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登記在雙方名下,其效力的判定應該是不同的。
      一、我國《城市房地產法》確有“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的規(guī)定。這里“共有人”的含義是:從立法本意來看,該條款中“共有人”的含義應該是指產權證上明確載明的共有人,不包括未經登記的實際共有人,因為產權證是一種權利憑證,具有公示的效力。如果要求購房人審查擬交易的房產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實際共有人勢必會加重買受人的注意義務,這也是不現(xiàn)實的。因此,買受人依據賣房人提供的房產證進行交易是正當?shù)?、合法的,其交易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由此,當房產登記在擅自處分人一人名下時,其與買受人的買賣行為應該認定為是有效的(善意取得)。
      當然,如果其他的實際共有人有證據證明買受人是惡意的,其買賣行為便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比如,其他實際共有人有證據證明買受人明知道房產是夫妻二人共有的房產,甚至也知道夫妻二人正在離婚糾紛之中,那么買賣行為便會因為買賣雙方惡意串通而導致無效,即使房產已經過戶到買受人名下,買受人也應該返還房產。因此,在房產登記在擅自買房人一人名下時,原則上應該認定行為有效,只有在買賣雙方惡意串通的情況下才無效,舉證責任在其他實際共有人一方。相反,如果在這種情形下認定無效,勢必會損害無辜買方的利益,助長賣方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為理由而隨意反悔,從而也不利于不動產的交易,這與我國《物權法》立法本意相違背。認定買賣行為有效還可以增強人們的法制觀念,在房產登記的問題上要依法辦事,而不是依習慣辦事,對推進法治建設是有積極意義的。
      二、當房產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時,按照《城市房地產法》規(guī)定,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前面已經陳述,此處的“共有人”是指產權證上登記的共有人,因此,當房產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時,夫妻一方擅自處分的行為無效。同樣,這也存在著例外的情形,這就是當買受人善意取得時買賣合同應該有效,但這需要買受人對自己的“善意”提供證據,而且必須是已經辦理了過戶手續(xù),如果尚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xù),也不構成善意取得,買賣行為依然屬于無效。總之,在房產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時,夫妻一方擅自賣房的行為原則無效,但善意取得為例外,這時舉證責任在買受人。相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采用了原則有效的做法,顯然違反了我國《物權法》的規(guī)定,同時也會嚴重損害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同時,在這種情況下認定買賣行為無效,可以加強買受人的主意義務,促使其對房產登記情況進行認真的核實,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三、綜上,依據產權登記的兩種不同情形,擅自買賣行為效力的認定原則也是不同的,第一種情形以有效為原則,無效為例外,而且認定無效的舉證責任在實際共有人。第二種情形以無效為原則,有效為例外,而且認定有效的舉證責任在買受人。針對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原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兼顧和平衡了實際共有人和買受人的利益。

    查看全文↓ 2019-05-22 11:32:13

相關問題

  •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shù)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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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實際情況真如你所說,這個交易從頭到尾都是不合法的,首先,如果想以你的名義買房,必須你本人到房產局,帶著你的身份證簽字才可以,或者你父親帶著由公證處出具的你委托你父親幫你購房的委托公證書才行,普通的委托書也不行。第二,賣房的審核是更嚴格的,除了房證和契證之外,還需要你本人攜帶你的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已婚的是夫妻雙方攜帶結婚證),在房產局聲明你同意賣房,這個交易才是有效的?;蛘吡硪环N情況就是你父親做為受托人,攜帶你通過公證處出具的委托書來委托你父親幫你賣房。但是不管是前者還是后者,如果想出公證書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也是必須你本人到場聲明才能出具的。所以說,這個整個交易過程有很多問題,第一,如果是用公證書賣的房,那主要問題就出在公證處上了,如果是直接以你的名義賣的房子那就是出在房產局上了??磥砟惆值哪芰κ峭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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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進了央行的貸款黑名單,就是神仙也幫不了你。一,全款買房二,等不良記錄自動消除后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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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貸款但批貸后要把原貸款還上才行,另外現(xiàn)在用途是買房是不行的,你還要再找別的用途。滿足以下條件的話,貸款還未還清的房子也是可以再貸款的1、借款人能夠出示房產證;2、該房產具有可貸款空間。如做抵押貸款的房子貸款額度為房屋總價值的60%,那么一般想要獲得貸款額度比較困難。而如果該房產房貸目前只有房屋總價值的20%左右這樣的,就比較容易申請到貸款;3、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穩(wěn)定的還款能力,信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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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應符合下列條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未經抵押。(2)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房地產開發(fā)商如果違反城市規(guī)劃自建商品房并將其預售,真正受到損失的將會是善意購買人。(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開發(fā)商投入開發(fā)建設的資金應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4)已經同金融機構簽訂預售款監(jiān)管協(xié)議。(5)已經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向境外預售商品房的,應當同時取得向境外銷售的批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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