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的現象恐怕不少買房者都碰到過。消費者碰到延期交房如何維權?一、合同法中關于開發(fā)商逾期交房的規(guī)定1、購房人的合同解除權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2)、經催告后過了三個月,開發(fā)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1開發(fā)商延遲交房;第2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后滿三個月仍未交房。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后開始,一年后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fā)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遠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質量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后,開發(fā)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鑒于以上的規(guī)定,在開發(fā)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fā)商延遲交房后立即發(fā)函催告,一是在開發(fā)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采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對開發(fā)商也是一種壓力。催告較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fā)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2、購房者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賠償損失的,不能同時適用,可擇一較高者適用。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fā)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
全部5個回答>??延期交房催告函怎么寫合適呢?有沒有什么影響嗎?
143****9322 | 2019-09-06 16:29:31
已有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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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966
對于此類糾紛,2003年司法解釋規(guī)定了購房方催告權和解除合同權。
查看全文↓ 2019-09-06 16:30:02
從切實維護購買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發(fā),開發(fā)商在催告后三個月內履行的,同時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預售方在經催告后三個月內仍不能履行的,購房方有選擇要求開發(fā)商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損失可比照房屋價格上漲或實際損失計算)的權利。
對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約定違約金數額,可按照已付房款額比照銀行逾期還款罰息計算。 -
152****8727
也沒關系,因為郵局那邊可以證明,另外,你們是按照合同約定的地址送達的,拒簽也視為送達。
查看全文↓ 2019-09-06 16: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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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8
1.你不簽協議他不會給你辦交房手續(xù)的。 2.**好是現在起訴要求房地產商履行合同不支付違約金。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
查看全文↓ 2019-09-06 16:29:48 -
131****7552
當事人向銀行借款有的銀行需要填寫借款申請書,寫明借款數量、借款用途、還款以及擔保等情況,銀行經過各級主管審批獲得通過后簽訂借款合同,按借款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你所說催告函一般在法律權利或合同權利得不到落實時才使用,催告函由律師起草,加蓋律師所印鑒,通知對方盡快履行。
借款時不需要催告函,除非借款合同簽訂了銀行遲遲不肯放貸,你可以委托律師發(fā)出催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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