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房申請條件:供應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在我市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E類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三)在我市登記注冊并經認定的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新型研發(fā)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四)在我市登記注冊并經認定的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新型研發(fā)機構工作,取得本科學歷的人才(45周歲以下),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12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五)在我市登記注冊并經認定的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新型研發(fā)機構工作,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yè)資格的高技能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六)在我市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yè)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七)在我市工作,通過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舉薦委員會認定,并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舉薦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八)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人才。以上供應對象不限戶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臺人才。以上供應對象中本市戶籍相當于A、B、C類的高層次人才家庭,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購房政策,其他人才須申請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交易記錄。
南京人才落戶政策是什么?
146****3346 | 2022-03-02 17: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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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858
在南京落戶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人才引進和積分落戶。積分落戶指標包括基本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三部分??偡譃榛A分數(shù)和加分分數(shù)之和減去加分分數(shù)的累計分數(shù)。
查看全文↓ 2022-03-02 17:24:39
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①碩士及以上學歷(無年齡限制);
②45歲以下的本科學歷(包括歸國留學生和非全時研究生);
③40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南京本地人投保半年;
④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⑤獲得國家三級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技能類)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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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才引進。①碩士及以上學歷(無年齡限制);②45歲以下的本科學歷(包括歸國留學生和非全時研究生);③40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南京本地人投保半年;④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⑤獲得國家三級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技能類)的人員。第二,積分落戶指標包括基本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三部分??偡譃榛A分數(shù)和加分分數(shù)之和減去加分分數(shù)的累計分數(shù)。申請單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總積分達到100分,且符合落戶條件的,可向公安機關提出積分落戶申請。南京新實施積分落戶辦法,從2019年3月1日起,房產、年齡、婚姻、落戶地區(qū)等加分政策將發(fā)生變化,限制條件如下:持有江蘇省居住證,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累計繳納社會保障不少于24個月,無嚴重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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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5日,南京市印發(fā)最新《南京市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該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南京市最新人才購買商品住房辦法已經引發(fā),該政策2021年1月15日起開始實施,進一步提高了南京人才購房的門檻?!?一)在我市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E類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三)在我市登記注冊并經認定的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新型研發(fā)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四)在我市登記注冊并經認定的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新型研發(fā)機構工作,取得本科學歷的人才(45周歲以下),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12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五)在我市登記注冊并經認定的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新型研發(fā)機構工作,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yè)資格的高技能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六)在我市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yè)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七)在我市工作,通過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舉薦委員會認定,并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舉薦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八)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人才。以上供應對象不限戶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臺人才。以上供應對象中本市戶籍相當于A、B、C類的高層次人才家庭,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可享受人才購房政策,其他人才須申請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交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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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才引進。①碩士及以上學歷(無年齡限制);②45歲以下的本科學歷(包括歸國留學生和非全時研究生);③40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南京本地人投保半年;④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⑤獲得國家三級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技能類)的人員。第二,積分落戶指標包括基本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三部分??偡譃榛A分數(shù)和加分分數(shù)之和減去加分分數(shù)的累計分數(shù)。申請單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總積分達到100分,且符合落戶條件的,可向公安機關提出積分落戶申請。南京新實施積分落戶辦法,從2019年3月1日起,房產、年齡、婚姻、落戶地區(qū)等加分政策將發(fā)生變化,限制條件如下:持有江蘇省居住證,在本市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累計繳納社會保障不少于24個月,無嚴重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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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購房供應對象,供應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在我市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E類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三)在我市登記注冊的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已備案新型研發(fā)機構工作,取得碩士學位的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四)在我市登記注冊的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高新技術企業(yè)、已備案新型研發(fā)機構工作,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yè)資格的高技能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五)在我市登記注冊的企業(yè)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yè)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六)在我市工作,通過南京市高層次人才舉薦委員會認定,并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舉薦人才,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七)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人才。以上供應對象不限戶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臺人才。以上供應對象中本市戶籍相當于A、B、C類人才須申請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積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須申請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