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年來一直參與各種征地征收房屋的工作。根據(jù)我們工作中的實際,如果是對土地的補償,只能按土地使用證記載的面積來補,因為超面積是違法的行為,不會予以支持。但對房屋就不一樣了。因為房屋可以拆了重建,有的平房改樓房,面積必然要增加。但這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為。同時,產權人也的確定為修建房屋付出了一定的財力物力。為了合理解決,一般對房子都會按實際測量的面積來補償。你應該放心,不會讓你在面積上吃虧的。
全部4個回答>如果實際住房面積比房產證上的面積大,應如何處理?
185****6458 | 2024-09-04 20:00:33
已有6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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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15
核實擴建合法性,合法變更,非法拆除或承擔后果。
查看全文↓ 2024-09-13 11:58:37 -
133****7658
實際面積大于房產證,需核實擴建合法性。合法則辦理變更,非法則可能需拆除或承擔法律責任。
查看全文↓ 2024-09-12 10:47:05 -
133****2240
實際面積大于房產證面積,需分析擴建合法性,合法則辦理變更,非法則可能面臨法律風險。
查看全文↓ 2024-09-08 19:43:28 -
134****8915
實際面積大,先確認是否合法擴建,合法就辦理變更,不合法可能要拆除。
查看全文↓ 2024-09-05 17:50:01 -
151****0703
核實擴建合法性,合法則辦理變更手續(xù),非法則考慮拆除或承擔后果。
查看全文↓ 2024-09-04 23:57:10 -
185****9636
當實際住房面積大于房產證上的面積時,首先應核實房屋的原始規(guī)劃和建設情況。若為合法擴建,需辦理相關手續(xù),如規(guī)劃許可、施工許可等。隨后,可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房產證上的面積。若為非法擴建,可能面臨拆除或罰款。建議咨詢專業(yè)律師,確保權益不受侵害。
查看全文↓ 2024-09-04 23: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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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規(guī)定:第十二條 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準;各地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或者面積協(xié)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協(xié)商結果進行評估。 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不能協(xié)商一致的,應當向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對被拆遷房屋的面積不能協(xié)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產測繪管理辦法》設立的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申請鑒定;沒有設立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的,可以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房產測繪單位測算。 對拆遷中涉及的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的具體問題,由市、縣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辦法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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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的使用面積和事實不符的解決辦法如下: 首先,根據(jù)規(guī)定,開發(fā)商出售期房必須以套內建筑面積數(shù)來簽訂購房合同,不得以建筑面積來簽購房合同,通常開發(fā)商在宣傳房屋價格時都是以建筑面積來計算的,所以在簽約時必須要轉化成套內建筑面積。購房人**好是與開發(fā)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出現(xiàn)面積誤差時的處理辦法,這樣出現(xiàn)誤差時即可按照約定的內容處理。如果因為不懂或其他原因在購房合同中沒有約定,那么只能依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guī)定來處理。該條法律內容是: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法律依據(jù)來處理。 建議:購房人依據(jù)所購房屋的性質和該項目可能存在的問題與開發(fā)商約定好解決面積誤差的具體辦法,**好將出現(xiàn)誤差的情況和解決的辦法約定的比司法解釋更為細化,例如如果出現(xiàn)超出3%的情況,購房人提出退房,開發(fā)商應在幾日內將購房人已付房款以何種形式退還,支付利息的計算標準等相關內容。通過這樣的約定購房人既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又對開發(fā)商起著一定的約束作用,一旦出現(xiàn)糾紛,可以有效的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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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房屋的產權面積系指產權主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建筑面積。房屋產權面積由直轄市、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確權認定。房產面積,具體說包括幾個概念,如房產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或分攤面積)、使用面積、計租面積等等。其中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主要適用于商品房。計租面積、使用面積主要適用于公產房屋和企業(yè)產的房屋管理。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其實是指上述“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中的“建筑面積”,其中是包含一部分公攤面積在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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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jù)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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