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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收入比如何計算?

131****9350 | 2025-02-22 10:09:40

已有4個回答

  • 131****2442

    房價收入比就是房價除以家庭年收入,我的經驗是,這個比值低于6比較合理,高于10就偏高了。

    查看全文↓ 2025-02-25 22:29:23
  • 150****7678

    房價收入比 = 房價 / 家庭年收入。

    查看全文↓ 2025-02-23 07:31:00
  • 181****1534

    房價收入比就是房價除以家庭年收入,低于6比較合理,高于10就偏高了。

    查看全文↓ 2025-02-22 23:21:37
  • 188****8814

    房價收入比是衡量房價合理性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為:房價收入比 = 房價 / 家庭年收入。其中,房價指的是房屋的總價格,家庭年收入指的是家庭年總收入。這個比值可以幫助我們判斷房價是否超出了普通家庭的購買能力。例如,如果一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為10,意味著普通家庭需要10年的收入才能購買一套普通住房。這個比值越低,說明房價越合理,反之則說明房價偏高。在實際應用中,我們還需要考慮不同城市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綜合判斷房價收入比的合理性。

    查看全文↓ 2025-02-22 20:00:45

相關問題

  • 房價收入比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的取值范圍為4-6,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搜房網為大家整理了房價收入比的概念方式與計算方式,希望為您提供幫助。 所謂房價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 Ratio),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為例:2009年一套4環(huán)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瘋狂漲價后單價2萬5千元計算,平均200萬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2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4000元,年收入為4.8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40,比美國的10倍大了30倍,嚴重偏離合理的房價收入比。一般認為,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的取值范圍為4-6,若計算出的房價收入比高于這一范圍,則認為其房價偏高,房地產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則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則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的年度稅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婦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樣取中值。在發(fā)達國家,統(tǒng)計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納稅記錄就很清楚,但在中國情況要復雜得多........ 按照國際慣例,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qū)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于30%。 我國各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屬于房價過高的范疇,據調查,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超過6倍,其中北京、沈陽、貴陽、南京、廣州、大連和西安的比率都超過了20甚至更高。 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有嚴格內涵的概念,具體應用時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況下的房價收入比。在西方,房價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舊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選取的房價是中位數價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數收入。由于中國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價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來交易,又由于納入中國家庭收入統(tǒng)計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這樣相對發(fā)達的城市,其房價收入比的計算結果也存在很大差異,更為橫向比較帶來了困難。 房價收入比計算 一個國家的平均房價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總收入與一套房屋的平均價格之比來計算,即: 房價收入比=每戶住房總價÷每戶家庭年總收入,其中,每戶住房總價和每戶家庭年總收入的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每戶住房總價=人均住房面積×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單位面積住宅平均銷售價格 每戶家庭年總收入=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房價收入比又是一個比較籠統(tǒng)的指標,只能大致描述一個城市的家庭收入與房價之間的關系,通過不同年份的房價收入比,就可以看出這個城市居民購買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還是下降了(北京近年的房價收入比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很難說明房價收入比高了人們就不買住宅、或房價收入比低了人們就都去購買住宅,因為這里還有一個購房消費(或投資)傾向問題,也就是說居民家庭愿意拿出多少比例的家庭收入去用于購房支出,而影響居民消費(或投資)傾向的因素就太多太復雜了。也就是說,當房價收入比下降時,如果居民不愿意花錢去買住宅,仍然可以簡單地歸結為“房價高”,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合適收入 國內目前流行的3至6倍的說法,據考證是20世紀90年代初世界銀行專家黑馬先生(AndrewHamer)在進行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時,提出的一個世界銀行認為“比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這個比例對中國產生了這么大的影響。 根據聯合國公布的有關資料,不同國家房價收入比的離散程度相當大。1998年對96個國家的統(tǒng)計結果表明,這些國家的房價收入比區(qū)間為0.8~30,平均值為8.4、中位數為6.4。1998年與北京當前年平均家庭收入水平相當的12個國家的房價收入比為2.1~20,平均值和中位數分別為9和8.1。如果這樣比較起來,北京的房價收入比基本與這些國家的平均水平相當。 如上所寫,98年到02年的現狀是政府控制廉租房與經濟適用房,其比率占到總體供房的90%,03年開始政策改變,經濟適用房商品化,導致土地供給賣給開發(fā)商,也就是地價一年瘋漲一年勝一年,地方政府從中保八八年,如09年廈門調查房價收入比就高達14倍,北京等就不說,同比美國的3.9倍,你就知道我們是處于一個什么社會。 房價收入比的合理性與房屋實用壽命、房屋功能效用、收入的變化狀態(tài)、國家的特殊國情相關。(如房價收入比超過房屋壽命是警示房價收入比不合理,反映市場的畸形和失衡或因為特殊原因制約)。 消費形式 目前人們評論房價收入比高低,無非是希望人們都能買得起房。實際上,房價收入比在2~3倍的一些西歐、北歐國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只在30%左右(如瑞士、德國、瑞典).而房價收入比很高、達到25~30倍的東歐國家,其住房自有化率卻高達90%以上(如匈牙利、保加利亞)。日本的房價收入比連續(xù)多年下降、美國的房價收入比也處在“合理”的水平,但其住房自有化率多年保持基本穩(wěn)定,沒有太大的變化(東京低于50%、美國為68%左右)。 房價收入比受政府住房政策、住宅產業(yè)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的影響和調控。中國目前具有社會轉型、經濟轉軌時期的特點,其房價收入比和住房自有化率帶有東歐國家的特點,因為住宅價格很快市場化了,但居民家庭的收入卻要逐步市場化,即便是當前的住房自有化率比較高,也是原公有住房短期內轉化的結果。西方國家的經驗告訴了我們一個并不深奧的道理,買房和租房,都是住房消費的形式,為什么一定要買房住才“正確”呢?中國在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為了把住房作為消費品推向市場,采取了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這無疑是非常正確的。但公有住房出售基本結束后,是否就應該還住房消費以本來面目了呢?我認為是時候了,買房住和租房住都是住房消費的合理形式,并沒有絕對的好壞之分。

  • 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以濟南為例,2012年一套普通兩居新房80平,按單價8200元計算,平均65萬左右;若以工作5年的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3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6000元,年收入為7.2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9。 家庭年收入則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的年度稅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婦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樣取中值。在發(fā)達國家,統(tǒng)計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納稅記錄就很清楚,但在中國情況要復雜得多........ 按照國際慣例,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qū)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于30%。 我國各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屬于房價過高的范疇,據調查,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超過6倍,其中北京、沈陽、貴陽、南京、廣州、大連和西安的比率都超過了20甚至更高。 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有嚴格內涵的概念,具體應用時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況下的房價收入比。在西方,房價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舊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選取的房價是中位數價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數收入。由于中國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價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來交易,又由于納入中國家庭收入統(tǒng)計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這樣相對發(fā)達的城市,其房價收入比的計算結果也存在很大差異,更為橫向比較帶來了困難。 計算 一個國家的平均房價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總收入與一套房屋的平均價格之比來計算,即: 房價收入比=每戶住房總價÷每戶家庭年總收入,其中,每戶住房總價和每戶家庭年總收入的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每戶住房總價=人均住房面積×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單位面積住宅平均銷售價格每戶家庭年總收入=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關系 房價收入比[1]又是一個比較籠統(tǒng)的指標,只能大致描述一個城市的家庭收入與房價之間的關系,通過不同年份的房價收入比,就可以看出這個城市居民購買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還是下降了(北京近年的房價收入比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很難說明房價收入比高了人們就不買住宅、或房價收入比低了人們就都去購買住宅,因為這里還有一個購房消費(或投資)傾向問題,也就是說居民家庭愿意拿出多少比例的家庭收入去用于購房支出,而影響居民消費(或投資)傾向的因素就太多太復雜了。也就是說,當房價收入比下降時,如果居民不愿意花錢去買住宅,仍然可以簡單地歸結為“房價高”,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 談及房價收入比,又讓人想起2012年一度火熱的“總理房價”一詞。實際上,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比較籠統(tǒng)的指標,只能大致描述一個城市的家庭收入與房價之間的關系,通過不同年份的房價收入比,就可以看出這個城市居民購買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還是下降了。那么,對于深圳來說,房價收入比是怎么計算的? 一個國家的平均房價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總收入與一套房屋的平均價格之比來計算,即:房價收入比=每戶住房總價÷每戶家庭年總收入。 其中,每戶住房總價和每戶家庭年總收入的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每戶住房總價=人均住房面積×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單位面積住宅平均銷售價格。 每戶家庭年總收入=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 所謂房價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 Ratio),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北京房價收入比計算:2009年一套4環(huán)以內普通兩居室新房80平米,按瘋狂漲價后單價2萬5千元計算,平均200萬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產階級家庭為單位買房,假設夫婦月工資為2000元,則家庭月收入達到4000元,年收入為4.8萬元。這樣房價收入比則為40,比美國的10倍大了30倍,嚴重偏離合理的房價收入比。 北京房價收入比 一般認為,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的取值范圍為4-6,若計算出的房價收入比高于這一范圍,則認為其房價偏高,房地產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則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 家庭年收入則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的年度稅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婦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樣取中值。在發(fā)達國家,統(tǒng)計家庭年收入只要看納稅記錄就很清楚,但北京房價收入比計算就復雜的多。 按照國際慣例,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qū)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于30%。 我國各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上,屬于房價過高的范疇,據調查,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超過6倍,其中北京、沈陽、貴陽、南京、廣州、大連和西安的比率都超過了20甚至更高。 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有嚴格內涵的概念,具體應用時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況下的房價收入比。在西方,房價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舊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選取的房價是中位數價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數收入。由于中國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價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來交易,又由于納入中國家庭收入統(tǒng)計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首都這樣相對發(fā)達的城市,北京房價收入比的計算結果也存在很大差異,更為橫向比較帶來了困難。

  • 長期以來,房價收入比都作為一個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指標,備受關注。一起學習下房價收入比的計算以及上海房價收入比那么高的原因吧。 什么是房價收入比? 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法 一個國家的平均房價收入比通常用家庭年平均總收入與一套房屋的平均價格之比來計算,即: 房價收入比=每戶住房總價÷每戶家庭年總收入,其中,每戶住房總價和每戶家庭年總收入的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每戶住房總價=人均住房面積×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單位面積住宅平均銷售價格每戶家庭年總收入=每戶家庭平均人口數×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 案例解讀上海房價收入比 根據上海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數據,2012年上海居民人均年收入40188元,商品住宅均價21412元/平米,一套95平米住宅約為203萬元,以戶均2.49人計算,可得出房價收入比為20.33倍,即上海家庭要工作20年才能買一套房。 上海房價收入比為何高? 首先,現在國人買房不是以小家庭為單位,而是小夫妻的雙方父母一起供房,盡管這很不合理,卻是現實。 第二,現在買房的多是“80后”小家庭,“80后”的父母多為“50后”,而“50后”是新中國建國不久實行“光榮媽媽”的時代,盡管“80后”都是獨生子女,但他們的的父母卻是多兄妹家庭。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數據也顯示,20-24歲年齡占比9.56%,25-29歲年齡占比7.58%,兩者加起來有2.3億人??山?億多個新家庭,而這兩個年齡段的年輕人多受過較好教育,一旦進城就不愿意回鄉(xiāng)。如果其中有一半家庭建在城市(鎮(zhèn)),對住房的需求又有多大??!而上海又是全國的上海,試看在上海讀大學的外地學子千方百計都想留在上海,需求怎會不旺盛!而過了這兩個年齡段(即“90后”和“00后”),人數就明顯下降,從這個意義上說,目前上海20倍的房價收入比是特定時期的特定現象。 更何況數字表明,買房確實能抵御通脹。國家統(tǒng)計局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平均房價為5790元/平米,比2011年平均房價(5380元)高出7.62%,而2012年CPI為2.6%。去年上海內環(huán)內房價更是高達55518元/平米,一年上漲14.5%;雖然全市平均房價(21412元)跌0.8%,但那是在外環(huán)外銷售占比超過70%,房子越買越遠、越買越郊后“被平均”的結果。在中國,買股票風險大,買理財或信托產品,多方權威人士也都在談論影子銀行的監(jiān)管風險,其他投資工具更是少之又少,要增加財產性收入靠什么?答案不言自明。 在房地產調控政策方面,首先,預計限購不會取消,因為如上述還有許多剛需,首先得滿足他們的需要。第二,房產稅不會大面積推開,房產稅推出的重要前提是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出臺,而目前還在造輿論階段。第三,保障房要繼續(xù)造,但力度不會很大,央行剛剛發(fā)布的貸款投向統(tǒng)計報告顯示,去年保障房貸款余額5711億元,同比增長46.6%,但第四季度環(huán)比已經下降了15個百分點;而個人按揭貸款余額達8.1萬億元,占到全房地產貸款余額12.11萬億元的三分之二。這既說明房產市場活躍度確實大為提高,也說明開發(fā)商資金的主要來源已不靠國內銀行貸款,年末地產開發(fā)貸款余額8630億元,房產開發(fā)貸款余額3萬億元,二者相加3.86億元,已不足全房地產貸款的三分之一。開發(fā)商的資金哪里來?除了買房人的預付款和按揭貸款,一個重要來源是歐、美、日紛紛放寬貨幣政策之后的海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