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登記之前購買的房產,屬于對方的婚前財產,個人財產,婚后你無權主張,除非對方愿意加上你的名字
全部2個回答>婚前男方各出資一半,一次付清放款,寫了一份證明。房產證是男方的名字,如果離婚財產該如何分?
154****1576 | 2012-11-26 17: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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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525
房產屬于婚前財產,存在一個按份共有的問題,對于該房產如未達成其他分割方式的協(xié)議,應按出資比例分割。
查看全文↓ 2012-11-26 17: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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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新婚姻法規(guī)定是屬于婚后財產,2.可以去建委將房產證改成兩個人的名字,3.離婚后只能協(xié)商分割,要看雙方所占產權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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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婚前共同購買,女方出資較多,但這不是關鍵。關鍵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是在婚前還是婚后?1、如果是婚前,由于房產證寫的是男方名字,將被認定為他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女方無權分割。2、如果是婚后,即使只寫了男方名字,也屬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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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guī)定夫妻財產的開始是在結婚以后才有效,如房產證寫的是他父親,那不可能是你們的;如果寫的是他,那么要看辦證時間,如果辦證時間在結婚證辦領以后,那么他的財產便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在結婚前就買的房子,那么是他未結婚前就擁有的,是他個人財產。至于那8萬,你可以和他協(xié)商,讓他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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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來說,婚后財產是屬于共同擁有的,男方交有**,貸款也是男方.打官司的時候可以向法院提供銀行流水,房子費用一直以來是由男方供,可按照分配但是不會出現一人一半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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