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規(guī)定: 由于出賣人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quán)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損失數(shù)額難以確定的,可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gòu)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房產(chǎn)證延遲半年才拿到,我可以如何維權(quán)?
133****3132 | 2013-01-01 17: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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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297
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 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規(guī)定:由于出賣人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quán)屬證書的,除 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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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 損失數(shù)額難以確定的,可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 的金融機構(gòu)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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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約定的時間,如果過了合同約定的期間可維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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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規(guī)定:由于出賣人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quán)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損失數(shù)額難以確定的,可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gòu)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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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幾年后拿不到房產(chǎn)證如何維權(quán)《**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釋第十八條規(guī)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quán)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quán)登記的期限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shù)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gòu)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購房定金可以退嗎,怎么才能要回購房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因此,購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購房者想要回購房定金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因購房者的原因未能訂立預售合同的,購房者無權(quán)要求返還定金。對開發(fā)商來說,如為追求更高的經(jīng)濟利益而與他人訂立預售合同;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即與購房者簽訂預售合同;未告知購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實,則開發(fā)商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歸責于開發(fā)商和購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雙方就預售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協(xié)商一致或出現(xiàn)不可抗力等情況,導致預售合同未能訂立的,則開發(fā)商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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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開發(fā)商,能不能辦下**終的小產(chǎn)證說不清了,如果說開發(fā)商手里還有錢的話,你是可以主張一些損失的,例如,不能按期辦證,是要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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