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你不懂所以被他們騙了。我給你科普一下吧。購房合同全稱叫做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在開發(fā)商買完地,規(guī)完劃,審批后,房屋蓋到一半以上(高層算地下工程一般一層以上即可)了才能拿到預售許可,之后才能銷售,合同是可以銷售的體現。所以,首先16年交房的樓盤,預售證14年底能下預售許可證就不錯了,工地要是壓根沒動工的期房的話,那是肯定不能用合同銷售的,即使你現在和他們簽了,也是單方簽字,因為沒手續(xù)開發(fā)商簽不了是沒用的也沒法律效力。貸款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式四份,分別給房產局,開發(fā)商,客戶和銀行,不貸款的就一式三份沒有銀行的,至于那個建委要的是開發(fā)商和地塊的資質手續(xù)要客戶合同有毛用,他不給你就是因為他們現在沒預售證簽不了而已,拖延到能簽了就成功了,算提前銷售了。至于發(fā)票,沒什么用確實比合同慢很多,主要就是用來辦房證的,貸款客戶**后保存好或放開發(fā)商那,因為自己拿走萬一丟了耽誤事。至于房產證,在你全部還完貸款之前是不能辦理產權證的,產權證只能給全款客戶辦理。抵押到銀行的是產權證抵押權臨時證明的一個副本,不算真正的產權證,只有一個貸款合同當然不行,房屋**重要的當然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和產權證,其他都沒這倆重要。至于**款收據,可以保證你交的錢不會消失,有途徑可追,拿不到房找得到企業(yè)也可以追的回錢,保證不了房屋所有權。至于退房需要看你和他們簽的臨時買賣協(xié)議你是否有違反懲罰,需要具體咨詢律師??偨Y,如果害怕以后沒有合同應該不用,應該會有。不過你現在買的應該可以確定是期房,雖然現在期房很多,價格也比現房低廉,但確實還是有一定風險的,包括單不僅限“期房**后和開發(fā)商描述、和你想象的一定有很大出入”這點就可以完全抵消那點差價,建議有條件**好買現房。如果可選擇余地不大,不愿麻煩,也不用過分擔心,不過可能會被開發(fā)商牽著鼻子走,我國法制不健全,被開發(fā)商牽著走的是所有人,不僅你一個,沒辦法。
全部3個回答>付完**款為什么拿不到購房合同
156****3686 | 2018-06-24 13:42:34
已有5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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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601
購房合同全稱叫做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在開發(fā)商買完地,規(guī)完劃,審批后,房屋蓋到一半以上(高層算地下工程一般一層以上即可)了才能拿到預售許可,之后才能銷售,合同是可以銷售的體現。
查看全文↓ 2018-06-24 17:05:04 -
148****5214
通常先簽訂購房合同,再交**款的。首先看開發(fā)商是否具備“五證”,“五證”即房地產開發(fā)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fā)許可證、建筑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查看全文↓ 2018-06-24 17:04:56 -
151****8187
一份購房合同直接關系著購房者的權益,也約定了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督促開發(fā)商按時交付房產,按章辦理產權證。
查看全文↓ 2018-06-24 17:04:49 -
151****6383
開發(fā)商具備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購房者繳清了**款,按照規(guī)定,應與開發(fā)商簽訂正式合同。若只簽訂購房意向書,購房者可要求開發(fā)商在意向書明確樓房交房時間,以此來維護合法權益。
查看全文↓ 2018-06-24 17:04:41 -
144****2696
通常先簽訂購房合同,再交**款的。首先看開發(fā)商是否具備“五證”,“五證”即房地產開發(fā)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fā)許可證、建筑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查看全文↓ 2018-06-24 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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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三份按理是應該放在相關單位,但業(yè)主本人至少是須持有一份的,特別在產權證未拿到前,購房合同是唯一保障業(yè)主權益的憑證。不知購買時開發(fā)商是以何種理由導致業(yè)主無法持有一份合同?建議業(yè)主問詢下同一小區(qū)的其它業(yè)主,如果其它業(yè)主也存在此問題,建議團結起來一起找開發(fā)商或尋求相關部門的合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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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分析拿不到房產證的原因:1、開發(fā)商原因:A開發(fā)手續(xù)不全(包含土地出讓、規(guī)劃審查、工程驗收等等);B財務原因(未繳納全部或部分土地出讓金規(guī)費等,土地抵押、地上 建筑物及主要設備材料抵押,其他融資抵押)。C管理原因(未辦理產權分隔等)D其他政策原因2、業(yè)主原因:A未及時辦理房產登記手續(xù)。B未及時繳納稅費、維修基金等。二、怎么辦?如非業(yè)主原因,建議如下:1、向開發(fā)商提出產權辦理要求;2、向政府主管部門投訴;3、向媒體尋求幫助;4、尋找同一項目相似情況業(yè)主,集體維權;5、通過法律途徑,起訴開發(fā)商。注:現在辦理未不動產權證,房產證已成過去式。維權 時應注意證據的收集及固定。維權方式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合法 維權,理性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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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銀行留檔,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戶,是四份 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fā)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預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現房)區(qū)別: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二者區(qū)別在于: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后,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xù)。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于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因此,現在簽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xù)。如果預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出售合同,方能辦理證戶手續(xù)。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3、付款約定,包括優(yōu)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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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房在什么情況下拿不到房產證?1、開發(fā)商問題(1)開發(fā)商未經許可立項建設樓盤的;(2)開發(fā)商在未經取得用地規(guī)劃許可擅自開發(fā)樓盤的;(3)開發(fā)商未獲得房屋銷售(預售)許可證明的情況下進行房屋買賣的;(4)開發(fā)商所利用的土地屬于集體所有的開發(fā)項目的無法正常進行產權辦理;(5)開發(fā)商在進行房屋稅費繳納過程中,稅費欠款或者未繳清的;(6)開發(fā)樓盤所占用土地或未解除抵押的。2、購房者自身問題(1)購房者購房卻未繳清房屋相關稅費;(2)委托他人或授權他人辦理房屋產權證明卻未出具相關委托證明的;(3)辦理產權相關證明提供不充分的。3、其他問題(1)房屋管理部門的原因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房屋管理部門有時也會拖延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主要是在測量、辦理手續(xù)上的速度太慢。遇到這種情況,購房者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異議,如果對其答復感到不滿意或者沒有作用的話,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屬于行政機關的不作為行為。(2)售房單位的問題主要是房改時,單位職工購買公房以后,遲遲辦不下產權證書的情況。如果職工已經交納了房價款和提供了文件材料,辦不下產權證書的原因,如果不是房管部門辦理速度太慢,主要就是在單位了,其中**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售房單位沒有把所售房價款存入住房專用賬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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