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絕大多數的配套安置房有過戶時間的限制,一般是產證辦出后5年內不得過戶,通常在產證的附記里體現。然而這樣的房屋在房地產市場上仍有很大的銷售行情,由于價格一般低于市場價值的30%(當然視房屋的具體位置、離過戶限制的時間長短等而有所差別),仍然得到不少人的青睞。(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因此必須滿足上述五個條件之一,合同才能被確認為無效。至于上海市目前關于配套房限期內禁止轉讓的地方性規(guī)定,其所規(guī)定的是當事人在限期內的轉讓行為,房地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登記,該規(guī)定所產生的后果是受讓方可能要承擔無法實際取得房屋產權的風險,但合同沒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合同效力并不因此遭到否認。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很多人可能吃了顆定心丸。但我們此處,就要著重地談一談購買此類房屋的風險了。簡單地說,購買此類動遷房的風險的性質和種類,和購買普通二手房并無二致。同樣存在賣方違約、不配合過戶的情形,也存在因賣方有其他債務,房屋被查封或抵押而不能過戶的情形。但是不同的是這個風險等待期特別長,所謂“風險等待期”就是在這個期限,風險是否發(fā)生、何時發(fā)生都是不確定的。一般的二手房買賣,從簽訂買賣合同到過戶到交房,前后一般也就是2-3個月時間,在這個時間段內,有可能發(fā)生一些不確定的風險,但由于時間較短,發(fā)生風險的機率較小。而動遷房買賣從簽訂買賣合同到**后過戶,前后可能就是5年的時間,5年那么長,發(fā)生意外的可能性就很大了。也許1-2個月內人的想法不會發(fā)生什么改變,但經過了5年,如果房價漲得非常厲害,心態(tài)再好的人可能內心都會有些微妙的變化,所以才碰到了房東中途就要加價甚至毀約的情況。我并不建議客戶購買此類房屋,畢竟風險太不確定,但如果向客戶告知過風險后,客戶經過自己的權衡,仍然執(zhí)意要購買的,那么也只能**大程度地為客戶來降低風險。1、房屋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誠信很重要,只要誠信,合同就能比較順利地履行下去,因此有必要在簽署買賣合同,決定購買前對房東的個人信息、家庭狀況等做一個必要的了解。有可能的話,調查其資信情況,評估風險大小,防止賣方資信太差、外債過多,因為那種產權人的房屋經常因債權人申請而遭到查封。2、既然我們明確了此類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重要的就是在合同里明確權利與義務,并對各種可能情況下的違約責任做出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標準定得盡量高一些,并無壞處。因為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并沒有絕對的所謂“20%”或多少的標準,而是與實際損失想比較而言。如果將來5年后,損失小于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依據法律可根據實際損失適當調低違約金;如果損失高于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依據法律可根據實際損失適當調高違約金。顯然對于守約方來講,選擇前者相對更有利一些。當然制定合同中有很多細節(jié),委托律師擬定可以達到更全面的保護。3、因為目前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一般不能在交易中心備案,無法防止一房兩賣,除了讓賣方實際交房作為保障外,一般會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這個手續(xù)能起到比較好的作用。但并不是萬無一失的。比如賣方完全可以補辦產證,再設立其他抵押(抵押并沒有次數的限制);同時由于交易中心認可的是借款抵押協(xié)議,而借款實際并不存在,此抵押協(xié)議有被認定為無效的風險。4、目前除了將房屋產權證、他項權利證書原件直接交買方保管,并由買方占有房屋以外,如有可能的話,還可以要求賣方將有關房屋的所有權利委托給買方指定的第三人行使,這個第三人必須是買方絕對信任的,保證將來符合交易過戶條件時,即使賣方不出面配合,仍然可以由委托人憑公證書直接將房產過戶給買方,避免可能產生的訴訟成本和時間成本。當然這種委托書目前上海多家公證處已不予辦理,但這并不代表此類合同不合法。有客戶至外地辦出了有同樣效力的公證委托書。但此類委托書也有被賣方私自撤銷的風險。
全部3個回答>沒有房產證的動遷房子如何買賣
151****7598 | 2018-07-15 23:49:58
已有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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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566
先簽訂協(xié)議,可公證,等房產證辦下來再辦理手續(xù)。如需幫助可聯系。
查看全文↓ 2018-07-15 23:56:13 -
155****8754
1,是不是屬本人拆遷,他有沒有從別人手里買過安置權,2,被拆的時候,房子是這個人的產權還是使用權。這兩個問題有可能會衍生出很多細節(jié)的問題影響你的交易。但是你提到開發(fā)商,那我想應該是屬異地安置,開發(fā)商拆了他的房子過后,另擇一處商品房,以比較低的價格賣給他的。
查看全文↓ 2018-07-15 23:55:37
,核心問題:交易安全。產權糾紛一旦上了法庭,我就解釋不了了,這方面的法律,我并不了解,所以如果你們私底下簽的協(xié)議、合同這些,我就不知道到底安不安全了,這方面建議你找法律。
但是,如果你們的交易是發(fā)生在產權備案的基礎上,那就是100%的安全了,也就是說,不管你用什么形式交易,只要權屬登記認可并且予以備案,那就是沒有問題的,所以你先咨詢一下房交所,這類產權他們是怎么處理的,如果不能直接交易,那就只有出了證再買賣,那就和普通的二手房一樣了,你要注意的就是和買房談好稅收的問題。 -
147****1967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就意味著沒有產權,而現如今對這類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也越來越普遍了,這類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但是就不能享受到產權。
查看全文↓ 2018-07-15 2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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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通常分為市場安置商品房,即通過轉讓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開發(fā)建設樓房進行安置,此種房屋可以自由上市交易,還有即政府劃撥土地進行建設房屋用于安置,此種房屋需要到當地政府咨詢是否在該安置房轉讓時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安置房在未取得房產證之前,都暫時不屬于被安置戶的產權,屬于期權的范疇,房產產權的確認以產權登記為準,因此與被安置戶的關于拆遷房的交易不予認可,存在房屋交付及房產證辦結時市場價變化大而賣方反悔的風險,導致權益不能得到保護。即使對方能夠如約辦理過戶,也存在因房產未過5年而增加稅費的風險,所以不鼓勵購買。如果真因為價格合適執(zhí)意購買,需要對購買協(xié)議明確對方辦理過戶及相關費用承擔的責任,并明確對方違約的賠償責任。并以第一時間入住及辦理完成過戶的產權證作為交付全款的條件。方可**大程度減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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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拆遷不合理,被拆遷人的具體解決方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yè)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xié)議。補償協(xié)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xié)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有關補償協(xié)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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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不是屬本人拆遷,他有沒有從別人手里買過安置權,2,被拆的時候,房子是這個人的產權還是使用權。這兩個問題有可能會衍生出很多細節(jié)的問題影響你的交易。但是你提到開發(fā)商,那我想應該是屬異地安置,開發(fā)商拆了他的房子過后,另擇一處商品房,以比較低的價格賣給他的。,核心問題:交易安全。產權糾紛一旦上了法庭,我就解釋不了了,這方面的法律,我并不了解,所以如果你們私底下簽的協(xié)議、合同這些,我就不知道到底安不安全了,這方面建議你找法律。但是,如果你們的交易是發(fā)生在產權備案的基礎上,那就是100%的安全了,也就是說,不管你用什么形式交易,只要權屬登記認可并且予以備案,那就是沒有問題的,所以你先咨詢一下房交所,這類產權他們是怎么處理的,如果不能直接交易,那就只有出了證再買賣,那就和普通的二手房一樣了,你要注意的就是和買房談好稅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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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拆遷房是可以正常購買的。我國《物權法》第九條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此,拆遷安置房到底能不能買賣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一、雖是拆遷安置房但已經領取房屋權屬證書,這種房屋當然可以進行買賣,其效力相當于普通的商品房買賣。二、拆遷安置房在未領取權屬證書前發(fā)生的買賣。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款規(guī)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據此,如果雙方發(fā)生爭議訴訟至法院時爭議房屋上不具備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條件,人民法院一般會因爭議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而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就是你朋友所稱的安置房不能買賣的緣由。但鑒于拆遷安置房必須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領到房屋權屬證書,房價在此期間會有波動,因而違約方應承擔主要責任,需要賠償守約方為此造成的房價上漲或下跌的損失。三、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但發(fā)生爭議時該房屋已經領取了權屬證書(包括可以領取而賣房人故意不去領取)的情形,一般也視為買賣行為有效,可以通過法院訴訟,可以要求強制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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