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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商把樓梯所有權出售給別人,我能掙樓梯的公攤嗎,

134****4286 | 2018-07-19 18:38:10

已有3個回答

  • 137****8086

    公攤面積是所有業(yè)主均有權利使用的面積,根據《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 分攤》里關于分攤的內容的規(guī)定,包括三類: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qū)公用設施以及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
    開發(fā)商是無權把公攤面積出售給個人的,法律上公攤面積屬于業(yè)主共同共有 ,而不是按份共有 。如開發(fā)商將公攤面積出售給個人則已經違法, 開發(fā)商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賠的情形有哪些? 針對承包商提出的索賠,開發(fā)商向承包商提出的經濟補償要求一般稱為反索賠。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承包商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是由于承包商的行為使開發(fā)商受到損失,開發(fā)商為維護自身的利益,應積極[更多] 地下室供暖設施噪音超標,開發(fā)商承擔侵權責任 2011 年 3 月,陳某購買由新地公司開發(fā)建設的位于北京市朝陽區(qū)紫芳路某小區(qū)商品房一套。
    可沒想到的是,陳某一家人居住的房屋地下室一層為全樓供暖的鍋爐房。每到供暖季鍋爐房運行時發(fā)出的噪音嚴重影響了陳某一家人的生活休息,攪得人睡不著覺、吃不下飯,整[更多]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38:41
  • 157****5304

    樓梯應該是屬于公共部位的開發(fā)商無權買賣你可以去建設局投訴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38:33
  • 141****9121

    需要看過合同再確定。建議你當面咨詢律師更好。如需律師幫助,可聯(lián)系我。

    查看全文↓ 2018-07-19 1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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