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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商逾期交房違約金是多少?逾期交房的時間怎么算?

145****0068 | 2018-08-20 20:52:59

已有3個回答

  • 157****8088

    合同為準,這個日期是沒有正規(guī)的規(guī)定的。簽了合同就具有法律效應的

    查看全文↓ 2018-08-20 20:54:09
  • 135****5781

    開發(fā)商在購房合同上有約定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只要超過一天,那么就是要按照購房合同上的約定來支付違約責任,如果開發(fā)商不賠付違約金的話,那么可以起訴開發(fā)商,讓開發(fā)商賠償違約責任。

    查看全文↓ 2018-08-20 20:53:34
  • 146****0535

    這個具體要看您的購房合同中的約定,按約定的逾期交房時間可退房為根據。

    查看全文↓ 2018-08-20 20:53:14

相關問題

  • 開發(fā)商交房逾期違約金的計算公式為:違約金=剩余交房費用×每日滯納金率×逾期天數(shù)其中:剩余交房費用:指剩余未交的房款;每日滯納金率:一般為0.05%;逾期天數(shù):指交房期限延續(xù)到實際交房日之間的間隔天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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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從2012年1.1日起開始算到4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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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發(fā)商經常辯稱延期交房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減少,因為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但是根據合同法關于意思自治原則,既然明確約定了違約的責任承擔方式,那么任何一方違約,直接按照合同的約定執(zhí)行即可,如果將違約金數(shù)額減少,則雙方當事人對違約金的約定便沒有任何意義?! τ谶@一點,我國的相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另外,合同法的立法本意無疑是鼓勵誠實守信、制裁違約行為,對于惡意違約行為,不能減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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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胥劍鋒律師新浪圍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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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況下,開發(fā)商逾期交房違約金約為3%~5%,但也可能因地區(qū)、房屋質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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