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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遷后給的安置房能直接寫子女的名字嗎

133****3364 | 2018-08-22 16:41:48

已有5個回答

  • 137****5309

    1、不可以的。
    2、要等房子安置后,房產證上的名字可以寫上父親和所有兒女的名字,直接寫兒子和兒媳是不可以的。
    3、要是父親有多個子女,每個子女都要寫上的,要不就一個都不寫,只寫一個是不可以的,或者等父親拿到房產證后,再過戶或贈與給兒子兒媳是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8-08-22 16:43:45
  • 132****8745

    拆遷 和過戶是兩個部門 ,兩回事 。開發(fā)商沒有過戶的權利 ,他們只能按照原來的名字5年后下房產證 ,贈予手續(xù)費不貴 ,貴的是你這個房子將來轉賣 ,加收所得稅百分之20 ,

    查看全文↓ 2018-08-22 16:43:32
  • 133****3235

    拆遷的房子房產證可以寫子女的名字。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fā)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查看全文↓ 2018-08-22 16:42:51
  • 143****2565

    不可以。如果想要加入子女的名字,就要辦理相關的手續(xù)。
    因為這是一種贈與行為,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是要進行贈與不動產登記的。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shù)讲粍赢a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查看全文↓ 2018-08-22 16:42:38
  • 138****9619

    您好,可以。在安置補償協(xié)議上邊關于房產所有人的名字,只要在房產證下發(fā)之前,房管局備案房屋的所有人為子女即可。

    查看全文↓ 2018-08-22 16: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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