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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比較清楚土地出讓金滯納金規(guī)定有哪些內(nèi)容?

131****6437 | 2018-09-02 08:48:52

已有4個回答

  • 145****9366

    土地出讓滯納金的繳納標準是寫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通常的標準是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千分之一向出讓人支付,即向當?shù)氐膰临Y源局支付。

    查看全文↓ 2018-09-02 08:50:10
  • 153****5464

    在土地國有的情況下,*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nèi)讓與土地使用者(國土部要求開發(fā)商必須在1年或2年內(nèi)開發(fā),如囤積土地要罰款或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地方*多數(shù)不執(zhí)行多數(shù)袒護開發(fā)商,導致房源緊張房價*漲),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貨幣款稱為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的高低與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讓年限緊密相關。土地出讓金一般一次性支付。但有的土地的出讓金金額巨大、辦理出讓手續(xù)所需的時間較長,所以也有多次支付的形式??梢娺@種多次支付和正時興的“年租制”還是有所不同的。

    查看全文↓ 2018-09-02 08:49:50
  • 135****9548

    逾期繳納土地出讓金應繳納違約金而不是滯納金。理由主要有兩點: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是民事合同而非行政合同
    如果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是民事合同,當事人應當繳納的是違約金,如果是行政合同,則當事人應當繳納的是滯納金。2004年9月,全國人大法工委對**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門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合同屬于民事爭議還是屬于行政爭議》的來函進行了明確答復,指出“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履行過程中,土地管理部門解除出讓合同,是代表國家行使國有土地所有權,追究合同另一方的違約責任,不是行使行政管理權,由此產(chǎn)生的爭議應屬于民事爭議”。土地出讓糾紛滯納金有哪些具體內(nèi)容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

    查看全文↓ 2018-09-02 08:49:41
  • 152****5865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條第三款規(guī)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收滯納金支出不得扣除。上述規(guī)定中明確,不能稅前扣除的滯納金限于稅收滯納金,即由于納稅人各種原因逾期繳納稅款而產(chǎn)生的滯納金,例如納稅人逾期繳納營業(yè)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chǎn)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建稅等稅種而產(chǎn)生的滯納金。而企業(yè)由于種種原因逾期繳交社保費而產(chǎn)生的滯納金,則不屬于上述規(guī)定的稅收滯納金,所以,逾期繳納社保費而產(chǎn)生的滯納金,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
      該滯納金是違反《土地出讓合同》產(chǎn)生的違約金,允許稅前扣除。

    查看全文↓ 2018-09-02 08: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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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承受人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全部經(jīng)濟利益。以協(xié)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成交價格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chǎn)及其他經(jīng)濟利益?!保ㄒ唬┩恋厥茏屓艘蚍制谥Ц锻恋爻鲎尳鸲Ц督o出讓人的利息,屬于取得土地使用權約定的支付價款的一部分,需要繳納契稅,應計入契稅計稅依據(jù),一次性征收契稅。(二)土地受讓人因遲延支付土地出讓金而向出讓人繳納的滯納金(或違約金),視延遲支付等情況是否出現(xiàn)而產(chǎn)生,具有不確定性,與土地出讓金的價格沒有必然關系,不屬于土地出讓的成交價格,不計入契稅計稅依據(jù)征收契稅?!菊咭罁?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 第2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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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讓金,全稱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指:(1)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guī)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房地產(chǎn)經(jīng)濟活動中,政府往往采用招標、拍賣、掛牌和協(xié)議出讓的方式,將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開發(fā)商,開發(fā)商向政府交納土地出讓金,這種情況下的土地出讓金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地價,可根據(jù)市場來定價;(2)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xù)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xù)期土地出讓價款;(3)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zhuǎn)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按規(guī)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房地產(chǎn)經(jīng)濟活動中,部分已購公房在上市前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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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有三種:協(xié)議、招標、拍賣。在這三種方式中,招標和拍賣具有公開性、競爭性,一般不存在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現(xiàn)象;協(xié)議出讓由于沒有引入競爭機制,土地由誰使用,特別是土地出讓金的確定,具有主觀因素。非法低價(包括無償)出讓主要發(fā)生在以協(xié)議方式出讓土地的行為上,因此規(guī)范協(xié)議出讓**低價標準至關重要。1992年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出臺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qū)別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低不得低于標定地價的40%”;1995年又出臺了《協(xié)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低價確定辦法》規(guī)定,協(xié)議出讓**低價根據(jù)商業(yè)、住宅、工業(yè)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級別的基準地價的一定比例確定,具體適用比例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確定,確定協(xié)議出讓**低價應當綜合考慮征地拆遷費用、土地開發(fā)費用、銀行利息及土地純收益等基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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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貸款滯納金怎么算借貸滯納金就是所謂的逾期罰金,一般借貸安排都是按日收取,收取的利率為原借貸利率的基礎上添加30%-50%。即滯納金的金額=逾期未歸還金額*(借貸利率+30%至50%)*逾期天數(shù)。下面來闡明借貸滯納金怎樣算:在借貸安排上借現(xiàn)金2000元,分18期還款,每個月應還金額為133.4元。若當月未能準時還款,每天會出現(xiàn)133.4*0.5個千分點=0.67元的滯納金,一個月的滯納金為20.1元,一個月的滯納金額占了本金的六分之一,不能夠說是不高啊。借貸滯納金往往會包括借貸的違約金,詳細的違約金是在借貸合同上要求的,這又是變相在收取費用,也大大添加了還款人的還款壓力。特別關于逾期過程長的朋友,借貸安排收取的滯納金會高的嚇人,乃至是本金的幾倍?,F(xiàn)在不少借貸安排關于逾期過程長的借貸會選擇停掉滯納金,而只收取利息,關于的確經(jīng)濟困難的朋友還能夠免除一部分利息。出現(xiàn)了借貸逾期的朋友必定要及早還款,不要以免**終滯納金太多而無法歸還。貸款滯納金要知道哪些方面現(xiàn)在,人民銀行關于逾期利息的要求是在原借貸利率的基礎上再添加30%-50%的罰息。而所謂的滯納金就是借貸逾期的罰金組成的,借貸滯納金的合法性是來自逾期罰息。所以,借貸滯納金存在其合法性。可是現(xiàn)在許多小額借貸收取的“天價”滯納金,高于銀行利息4倍,是超出了央行要求的規(guī)劃,是歸于不合法的。關于超出央行要求的借貸滯納金,借貸人有權不交,如果借貸安排固執(zhí)要交,那么能夠向法院提出訴訟。不過許多借貸人之所以覺得滯納金高,是因為自己借貸逾期太久,而滯納金按逾期天數(shù)來算的,且是復利核算,這樣一下來就是一筆“天價”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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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出讓滯納金的繳納標準是寫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通常的標準是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千分之一向出讓人支付,即向當?shù)氐膰临Y源局支付。2、滯納金也是由該局收取的,根據(jù)行政復議原則,應當由國土資源局上報,由上級國土資源局或者本級政府來決定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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