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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了解下由于中介未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過戶,算誰違約?

143****8933 | 2018-09-22 23:05:26

已有4個回答

  • 153****1007

    \"房主房產證未辦理下來\"本身就不能過戶!因為,還沒有確權。這樣,產生糾紛的話,可能涉及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至于是否應該承擔違約責任,要看合同是否有效!

    查看全文↓ 2018-09-22 23:06:15
  • 155****3760

    賣方未按約定時間配合買方辦理過戶手續(xù)構成違約,但需要證據(jù)支撐,該違約的責任由雙方事先約定來定。

    查看全文↓ 2018-09-22 23:06:04
  • 151****4067

    二手房簽訂買賣合同后違約有三個步驟:
    1、采取自救手段,維護自身利益。
    依《合同法》第94條的規(guī)定,對于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際合同,并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guī)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但對于默示毀約而言,因恐難以掌握對方違約的確切證據(jù),故守約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參照合同法第68條規(guī)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準備,以避免擴大自己的經(jīng)濟損失;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在預期間內提供適當?shù)穆男袚?。若對方當事人在處理期間內不能提供適當擔保,應視為對方明示毀約,此時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此種自助措施與行使不安履行抗辯相似。

    查看全文↓ 2018-09-22 23:05:55
  • 143****8207

    屬于違約,具體要看合同如何約定
    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亦稱為合同債務不履行。這里的合同債務,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guī)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jù)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僅指違反合同債務這一客觀事實,不包括當事人及有關第三人的主觀過錯。
    《合同法》第108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查看全文↓ 2018-09-22 23: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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