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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簽了合同還能反悔嗎?反悔有什么后果?

152****1174 | 2018-10-18 10:14:36

已有3個回答

  • 143****0772

    房屋的價格就像第二天的天氣,向來都沒個準兒,今天七千,第二天可能就一萬了,所以不少賣家往往還沒把手續(xù)辦完就后悔賣房了,后果如何呢?讓我們結合案例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的價格就像第二天的天氣,向來都沒個準兒,今天七千,第二天可能就一萬了,所以不少賣家往往還沒把手續(xù)辦完就后悔賣房了,后果如何呢?讓我們結合案例一起來看看吧。

    合同簽了后房價上漲,不賣了行嗎?

    2015年10月11日,南京周女士與買家以及中介公司簽訂了《房地產買賣中介合同》,約定甲方(賣主)將其名下位于鼓樓區(qū)的房屋出售給乙方(買主),總價款為370萬元。如果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毀約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金20萬元。

    合同簽訂之日,買家向周女士支付錄入定金5萬元,并于10月18日前再追加定金5萬元。10月19日,買家又向周女士支付70萬元購房款,用于周女士還清銀行貸款,辦理解押手續(xù)。

    然而,當買家依約支付了80萬元購房款后,周女士反悔,要求對方至少加價10萬元才肯賣房,理由是房價上漲。

    雙方經多次協(xié)商無果后,買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周女士繼續(xù)履行《房地產買賣中介合同》,并支付違約金20萬元,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

    經判決,法院認為,《房地產買賣中介合同》系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依照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及**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的有關條款,判決周女士繼續(xù)履行《房地產買賣中介合同》,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向買家支付違約金20萬元,案件受理費4300元,減半收取2150元,保全費5000元,合計7150元,由被告負擔。

    那么,房子賣了之后究竟還能反悔嗎?

    按照規(guī)定,買賣合同生效后,買賣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反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生效后發(fā)現(xiàn)存在質量問題的,購買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議定價格,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不過,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fā)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

    也就是說,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即使賣家已經收取了房價款,將房屋交付給買家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查看全文↓ 2018-10-18 10:15:10
  • 136****5893

    1、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相關規(guī)定: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如果沒有得到所有人授權,則合同無效。
      《物權法》 第九章 第一百零六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ㄒ唬┦茏屓耸茏屧摬粍赢a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ㄈ┺D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guī)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查看全文↓ 2018-10-18 10:15:03
  • 157****8916

    如果賣方簽買賣合同后反悔,屬于賣方單方面違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究竟違約結果如何?讓我們根據法規(guī)進行分析:



    1、若買方上訴法院,可能判決強制過戶給買方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br/>
    若買方不接受協(xié)商,可以上訴至法院要求賣方必須履行購房合同。當買方滿足以下5個條件時,也可主張強制過戶:

    a.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

    b.購房人具有購房資質;

    c.購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貸函已下發(fā),部分法院也會支持過戶;

    d.售房人構成根本違約,即售房人明確表示不賣的證據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證據材料;

    e.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但是,法院是否會判決強制過戶,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買方訴訟,買方還可以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盡管違約金酌情承擔,但屆時真是得不償失了。

    注意事項:

    ①繼續(xù)履行必須建立在能夠并應該實際履行的基礎上。如果此時賣方已經將房屋另行出售給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經完成過戶的情況下,售房人已經無法實際交付房屋了,在此情況下,買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賠償違約金及其他損失了。

    ②法院只可能判決強制過戶,但是并不能由法院判決或裁定戶口遷出。

    2、買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承擔根本違約責任

    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中都會有一條補充協(xié)議:"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買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則甲方(賣方)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應在違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于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所以,如果賣方在簽訂定金協(xié)議以及房屋買賣合同之后違約,那么雙方可自行協(xié)商違約金數額。協(xié)商不成買方可以以訴訟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擔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且違約金數額多少是根據實際損失而定。在訴訟過程中,法官會根據以下(但不限于)因素來綜合判斷違約金的具體數額:

    a.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核心);

    b.違約方的惡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

    此外,購房人也可同時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其已向居間方支付的代理費用。

    3、雙倍返還定金

    購房人可通過協(xié)商或者訴訟的方式要求售房人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條:"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注意事項:

    若法院判決的違約金數額低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若房屋價格上漲部分已經超過房屋總價款的20%,那么超過部分的金額也是購房人的實際損失),那么守約方還可向違約方主張賠償其損失;否則,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是不能同時適用的;但違約責任和定金罰則只能二選其一,不可同時適用。

    查看全文↓ 2018-10-18 1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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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章 違約責任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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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賣方違約需承擔違約金、賠償買方損失等后果。建議確保合同明確違約條款,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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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簽訂定金或買賣合同后,一般情況下不得反悔。但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承擔違約責任后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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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規(guī)定:1、不存在欺詐、脅迫或顯失公平的,不能反悔。法律依據:《合同法》第8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存在欺詐、脅迫或顯失公平的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或撤銷合同。(但是要注意申請撤銷合同的,有時效限制:1年)2、《合同法》第54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3、《合同法》第5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4、合同中有這些情形的,直接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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