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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離婚房子怎么分割呢?

138****6754 | 2018-10-21 21:36:49

已有5個回答

  • 135****9466

    這些房子為父母全資蓋建,并未用到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因此離婚時女方沒有相關權益。但這里的關鍵確實是如果女方提出這是共同出資的,你用什么來證明都是父母全資蓋建?
    一般來講在農村中,象你說的這種情況離婚后女方是不能得房產的,即便有權益也是以經濟補償的方式來解決。

    查看全文↓ 2018-10-21 21:37:40
  • 134****9601

    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比如土地不是,房子是等情況。只要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在均分并且照顧女方的前提下分割。個人婚前的財產算個人的不分割。當然如果是協(xié)議的話就看怎么協(xié)商了。房子的結果有可能是共有、一方補償另外一方得到房子。

    查看全文↓ 2018-10-21 21:37:33
  • 136****4765

    一、分割原則。 首先區(qū)分出涉案房屋的財產性質。即分清楚是家庭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家庭共有財產,則應先進行分家析產,確定出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份額。對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的分割則可以參照城市房產分割的原則進行。
    二、分割方式。 由于農村房產與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權相聯(lián)系,而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以具有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身份為前提。因此,農村的房產只能出售給同村的村民,不允許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銷售給城市居民。這就決定了離婚分割農村房產的方式一般只有競價取得和作價補償兩種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會公開拍賣的分割方式。

    查看全文↓ 2018-10-21 21:37:28
  • 153****8580

    首先,沒有任何規(guī)定雙方在離婚時,涉及的共同財產必須要經過評估以后在進行分割。同時,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的房產,只要雙方能夠協(xié)商解決,那么就可以直接分割。
    其次,如果雙方就共同財產分割問題,不能協(xié)商解決,那么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但是,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如果一方或者雙方對該房產的價值存在異議,那么其可以向法院申請,并有法院知道評估單位進行評估。

    查看全文↓ 2018-10-21 21:37:20
  • 152****0802

    這個也是要看房子在誰的名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婚前的是個人的,婚后的是雙方的。

    查看全文↓ 2018-10-21 21: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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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國對農村房地產權和城市房地產權實行二元制的管理體制。即農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對其房屋下的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權?! ∞r村房屋離婚分割原則: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  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 《?、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  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視為,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后共同財產返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 ∪绻墙ǚ康牟糠謧鶆沼苫楹蠊餐敭a償還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  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摹⒒榍澳信p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即夫妻雙方結婚前雙方家庭共同出資建造,建造該房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結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雙方結婚后,該房也確實歸夫妻雙方居住使用的,這樣的房屋視為夫妻雙方的家庭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房屋,離婚分割時,一般是對等分割。  五、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  男女雙方結婚后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生活而沒有分家析產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結婚后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這樣的房產屬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共同房產,不能作為夫妻共有財產予以分割?! ×?、存續(xù)期間,家庭建造或購買并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的  結婚后,家庭建造或購買的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房屋,應當認定其中有夫妻財產的相應份額,對屬于夫妻財產的部分可以進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離婚案件中對各方應得的房產份額不好確認的,法院一般是先對其他財產先行分割,對于房產的分割,讓有關當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產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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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xiàn)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guī)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guī)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xié)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楹筚徺I的房子,分以下幾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xù),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于父母,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5.婚后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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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夫妻雙方可以自愿協(xié)商,達成離婚財產分割的協(xié)議。2、如果協(xié)商不成,也可以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判決來達成。3、房屋的所有權的歸屬與國土資源、房產管理不存在法律上的必然聯(lián)系,如果房產證上的戶主是夫妻一方的,則該房屋屬于其個人,另一方在購買房屋出資則分發(fā)到房產的乙方向另一方補償。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婚后利用共同財產購買或產證戶主是夫妻2人的,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4、如果子女和父母的關系不以夫妻婚姻關系的解除而解除,子女有義務對其父母履行贍養(yǎng)義務 。希望我的答案能夠讓您滿意,如果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HI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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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的時候,就房屋的分配方式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如果雙方協(xié)議離婚,一切以雙方協(xié)商內容為準,法律是不干涉的,但是不能處分他人的財產,僅限于夫妻共同或者個人財產?! 〉诙?,房屋系夫妻雙方婚后共同財產,那么離婚的時候應該一人一半,或者房屋歸一方所有給另一方房屋價格一半的補償。  第三,如果房屋是個人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是不予分割的,歸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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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對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第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債務是夫妻結婚后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只能判給婚前所屬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債務用了婚后共同財產返還,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應當補償房價的一半給另一方。 三、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這樣的房屋視為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 四、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五、存續(xù)期間,家庭建造或者購買并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的結婚后,家庭建造或購買的供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房屋,通常的做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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