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 >房產問答 >其他 >其他 >詳情

購房收據丟失了怎么辦?有什么影響嗎?

135****6018 | 2019-01-03 21:40:45

已有3個回答

  • 155****6061

    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收據也是有收效的。
    該收據是開發(fā)商確定收款的證明,其收據也是你與開發(fā)商的交易證明。
    建議盡快要求開發(fā)商開具發(fā)票給你,發(fā)票收是真正合法的收款證明。

    查看全文↓ 2019-01-03 21:41:11
  • 133****7299

    帶齊相關手續(xù),證明,去找給你開收據的人,好好說說,他們有辦法的,肯定不只你一個有這種類似情況。讓他們把丟失的那張作廢,給你另開一張。

    查看全文↓ 2019-01-03 21:41:07
  • 151****9080

    一般來講,分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購買者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我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開發(fā)經營企業(yè)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xù)”。
    第二,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采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法律不予保護。若能按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
    如果您的情況不屬于以上兩種情況,可以采納以下建議:
    首先,向開發(fā)商說明情況,與開發(fā)商協商解決,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購房款事宜要求開發(fā)商出示相關證明,記著要加蓋財務有效章以便查詢。
    其次,倘若不幸與無信譽可言的開發(fā)商遭遇,可以設法就所購房屋的細節(jié)問題與開發(fā)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注明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協議中可以隱諱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條款和已交購房款等事宜,這樣就可以起到與原合同應有的作用。盡量想辦法得到這一份原合同的復印件備用。一般來說,開發(fā)商出具的應該是正式發(fā)票,財務有底可查,很難做假,所以發(fā)票一般來講不用擔心。
    當然了,為了防患于未然,還是建議購房者不要無故地隨身攜帶合同和交款憑證原件。若須辦理相關房產手續(xù),可以先將所有資料復印一份?使用復印件有時一樣能獨當一面,這樣丟了原件還有復印件做底牌,能夠在以后通過法律或其他途徑解決爭端時提供憑證,防患于未然。

    查看全文↓ 2019-01-03 21:41:02

相關問題

  • 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收據也是有收效的。該收據是開發(fā)商確定收款的證明,其收據也是你與開發(fā)商的交易證明。建議盡快要求開發(fā)商開具發(fā)票給你,發(fā)票收是真正合法的收款證明。

    全部4個回答>
  • 在民事借貸關系中,收據一般是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以避免日后因借貸的內容發(fā)生爭執(zhí)。那么,收據丟失的,其證明怎么寫?需要登報嗎?華律網小編為你講解。一、收據丟失,是否需要登報聲明一般情況下,收據的丟失并不需要登報聲明。以登申請人遺失收據為例:登記收件時,登記機關應當出具收件收據,收件收據的主要作用是:避免日后因收取的登記文件的名稱、數量等與申請人產生爭議。申請人如不慎將收件收據遺失,可由登記申請人(或代理登記人)出具聲明,而并無必要由當事人登報聲明作廢。因為收件收據的作用,是明確登記機關在何時收取了申請人的哪些登記文件,在登記機關對該項產權核準登記后,

    全部4個回答>
  • 1、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需要簽訂四份購房合同:開發(fā)商兩份,房管部門備案一份,購房者一份,但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購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貸款銀行備案。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完購房合同后,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憑證,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丟失,一定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2、購房合同未做預售登記,在購房的合同沒有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合同丟失,只需將丟失的合同作廢,然后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3、預售登記后,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全部3個回答>
  • 購房合同丟失一般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網簽前丟失這種情況很簡單,直接找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即可,將之前存放在開發(fā)商處的剩余合同作廢。第二種:已經完成網簽,還未交房這種情況會比較復雜,補救的流程如下:首先,你需要找到你買房時對應的銷售,詢問是否需要登報公示(各開發(fā)商有不同的要求)。其次,如果開發(fā)商需要登報做遺失申明,就需要找成都市一級的報社登報,要連續(xù)一個月每天都登報才有效,具體費用可以聯系報社。后,拿著報紙去開發(fā)商那復印一份合同,再讓開發(fā)商蓋章即可。一般情況下,我們自己手上都只有一份合同,主要作用是在交房或者房產證下來之前辦戶口、辦居住證用的。其余用來辦房產證和按揭貸款的合同已經被開發(fā)商提前收走了,所以自己的那一份弄丟了是不會影響到按揭和辦理房產證的。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開發(fā)商不給你蓋章的話,還有一個辦法可以證明房子是你的,那就是找銷售幫忙去復印一份購房合同,然后自己帶上身份證去房管局打印一張備案表,也能證明這個房子是你買的。但是,如果要遷戶口的話,必須要等產權證辦下來,沒合同原件和產權證辦不了戶口。總之,購房合同丟了是件 麻煩的事,買期房需要用到購房合同的場合很多,千萬要注意保管好。此外,購房 和房產證也很重要,這兩樣丟失補辦的程序也比較復雜。

    全部3個回答>
  • 一、正常情況下,收據只在發(fā)生法律糾紛時有用。  買房收據,是買方已經付款的重要憑證,也是財務入帳或稅務申報的重要憑證。如果不需要這些功能,一般這種收據的重要性只會體現在發(fā)生法律糾紛時,所以在沒有發(fā)生糾紛時不用太擔心的,可以帶上身份證、合同、銀行憑證、匯款記錄(流水帳),讓開發(fā)商把他們的一聯復印,并且蓋章說明與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二、萬一發(fā)生了糾紛購房者也可以用銀行憑證、匯款記錄、合同履行實際情況等作為證據。如果打官司,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調查令》,讓律師查閱開發(fā)商的收據底根和銀行資金往來帳等。只要發(fā)生過的事實,誰也抵賴不了的。對于后果,其實購房者也沒什么好擔心的。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