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看婚前是誰買的,房產證是是誰的名字,如果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那么屬于共有產權,離婚的時候一人一半;如果婚前是一個人的名字,那么按照新婚姻法屬于個人房產,離婚不分割;如果另一個人也一起還了貸款,只會將你付的貸款額判給你
全部3個回答>離婚時房子怎么分? 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如何分配?
155****8581 | 2019-05-03 16: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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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022
婚前財產離婚時不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查看全文↓ 2019-05-03 16:40:35
(1)婚前一方購買、產權證在婚后取得歸個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財產購買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將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產權證在婚后取得的也歸個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婚后以夫妻名義共同清償貸款,房屋為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支付**付款后按揭貸款,產權證登記在一名下的,該房屋為其個人婚前財產。婚后以夫妻名義共同清償貸款,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但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另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的部分,應當全部返還菱;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的部分,應當返還其中的一半。 -
157****0790
離婚處理婚前買的房產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5-03 16:40:30
(一)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于夫妻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產權人的意愿。
(二)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雖然還沒有結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資買房,可以進行分割,分割方式沒有約定則按當時的出資比例。
(三)一人支付**婚后還貸。在法律上有規(guī)定,婚前買房一方支付**的,該**部分屬于個人財產,婚后還貸的部分屬于共同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分割。 -
145****3452
離婚時未取得產權的房屋怎么分割?離婚時會遇到房屋的產權尚未取得的情況。尚未取得也分為幾種不同的情況,針對不同情況的離婚房屋法院是怎么處理的?本文將一一為您作答。實用請轉發(fā)~
查看全文↓ 2019-05-03 16:40:27
一、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已經簽訂買賣合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
此類情況,如果夫妻雙方作為買受人沒有交清全部購房款而沒有取得產權證,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已經支付了全部房價款,房屋所有權法律關系比較清晰,只需完善權屬登記手續(xù),人民法院可將以下情況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房屋權屬、分割、補償問題予以處理:
第一、在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無論是以夫或妻的名義還是夫妻共同名義;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購買;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購買,屬于婚前共同財產,財產性質存續(xù)到婚后仍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
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指離婚時夫妻雙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權只是部分產權,不是完全產權,主要指夫妻雙方根據福利政策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房屋。部分產權房屋是國家歷次房改政策的產物,其突出特點為部分產權處分受到限制。
根據國務院1991年6月發(fā)布的《關于繼續(xù)穩(wěn)妥地進行城鎮(zhèn)住房改革通知》,其特點集中表現為:
第一、房屋必須在購買五年后才能出售;
第二、出售時原補貼單位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國家、單位、個人所占比例進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購買的但沒有取得產權證的公房。由于這類房屋涉及我國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職工單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實務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礙。
這種離婚時雙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情形,如果當事人有爭議且協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時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如果是確定為夫妻共同所有的,按共同財產分割。但是這種情形比較復雜,**好是咨詢專業(y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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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雙方都為這套房子出錢了,如果都出錢了屬于共同財產,離婚了是根據比例來分配。2:房子是婚前購買的,是否做了婚前財產公證。沒有做公證,又無法證明房子是某一方全資購買,貸款也是另一方毫無關系的話,則房子也屬于共同財產。3:購房的時候,房產證上面寫的所有人是誰,這也是分配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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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雙方協議分割的是夫妻婚后共同財產,協議不成由法院依法判決;婚前個人財產,雙方沒有協議約定歸屬,歸個人所有,不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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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屬于個人財產,沒有爭議,不必分割給對方。一、新婚姻法,房產增值部分,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五條規(guī)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婚內房屋贈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規(guī)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說,未過戶的贈與屬于不產生效力的贈與,說的天花亂墜,把房子給你要和你結婚。沒有過戶,想什么時候要回去就什么時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戶。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guī)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四、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guī)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后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此時,對于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于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離婚財產如何分割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對于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guī)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qū)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后,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于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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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出資,如果是個人婚前,離婚后也歸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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