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律依據(jù)你去搜下補繳土地出讓金,應該就有,但是如果土地性質變了,你規(guī)劃條件就變了,容積率肯定得增加,增加的話就按照核定增加面積*現(xiàn)在評估時點的原規(guī)劃、新嘩姬糕肯蕹廄革詢宮墨規(guī)劃條件下的樓面單價、和原成交價格按評估時點進行期日修正后的價格,三者取高值補交。這是大原則,具體的操作方式,各個地方還不一樣的
全部3個回答>出讓得的教育用地可以變更為商業(yè)用地嗎?
158****8168 | 2019-05-31 0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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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918
你的審批方式說的2點,都必須經過。
查看全文↓ 2019-05-31 00:40:52
1、先去國土部門的收購土地處室,你的土地首先要被收儲,然后才能土地性質的轉變。
2、教育用地用途轉變成經營性土地,你必須去規(guī)劃部門對接,控規(guī)上面是否對你的土地做了調整,如果還是教育用地,就很麻煩了,還是要找規(guī)劃部門繼續(xù)對接。如果已經是住宅用地,就是走國土部門的程序。
3、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除非這塊地你是協(xié)議出讓,就可以不用走招標、掛牌或出讓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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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853
劃撥地改變用途
查看全文↓ 2019-05-31 00:40:47
經批準改變劃撥土地用途,改變后的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批準可以繼續(xù)以劃撥方式使用,辦理相應的劃撥用地手續(xù),換發(fā)新的《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改變后的土地用途不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具體可分兩種情況:
1.地方法規(guī)或行政規(guī)定明確劃撥土地改變用途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或者《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明確改變用途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依法有償供應,屬于經營性用地的,應當依法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應。
2.地方法規(guī)、行政規(guī)定沒有明確,《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也沒有約定的,根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fā)[2004]28號)第十七條規(guī)定,經批準可以辦理協(xié)議出讓手續(xù),但應當按照土地市場價格補繳土地出讓金。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額=新用途的出讓土地市場價格-原用途的劃撥土地市場價格。 -
133****5938
商業(yè)用地土地使用權一般40-5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一般70年,要想把商業(yè)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按照現(xiàn)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guī)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yè)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
查看全文↓ 2019-05-31 00:40:42
改變?yōu)樯虡I(yè)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guī)劃,并需經過規(guī)劃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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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性質的土地變更為商業(yè)性質的土地,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則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計算繳納契稅和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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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據(jù)《土地管理法》,我國的土地有“三大類”: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性質主要是指這其中的建設用地分類,一般在進行土地登記時,《國有土地使用證》用途一欄中都會登記商業(yè)、住宅、工業(yè)、辦公等分類,這就是土地性質;土地出讓金指的是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guī)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xù)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xù)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guī)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這一部分價款并不是土地的全部價格,不同地區(qū)土地出讓金收取的比例并不一樣。其次,土地性質和土地出讓金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不同性質的用地有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收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按下類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yè)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年限直接影響著土地收益年期的長短;另一方面,不同性質的用地土地收益也不一樣。一般情況下,商業(yè)用途的土地收益**大,住宅其次,工業(yè)**低,所以同樣面積、相似條件、不同性質的土地,收益的不同使得所繳納的土地出讓金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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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就是各個地方的級別政府因為土地的使用權利所需要收到一次性收到的出讓價款,也是每個地方的政府部門收入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而在房地產主要開發(fā)的經濟開發(fā)活動中,憑借著因為開發(fā)商在爭取拿地時候是有需要繳納土地的出讓金,比如說是二類經濟適用房或者是已經購買的公房,但是要在上市前所需要繳納(補交)土地的適用金。首先現(xiàn)在要了解什么是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的全名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出讓金。(1)由于各個級別層的政府土地相關部門的使用權讓出去給其他人使用,也要按照規(guī)定提出向接受讓出去的一方用來收取土地,價格是按照收取土地的規(guī)則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全部計算的;(2)當土地的可使用期期滿,土地的使用者是需要向相關的土地管理部門續(xù)期土地出讓價款的;(3)按照規(guī)定是房地產經濟活動中,要對已經購買的公房市民在上市前是需要補交土地的給出相應的出讓金額的。那么土地出讓金是怎么計算的呢,首先開發(fā)商的拿地過程中是需要去繳納土地出讓金,按照規(guī)定某個某個地方的政府出讓是有一定的年限,而這些建筑物的使用期限包括:住宅用地為七十年,工業(yè)用地為50年,商業(yè)用地為40年,然后再把以上提及到的土地使用權再分給開發(fā)商,然后再由開發(fā)商再一次性把在一定的期限內繳納完全部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然后是關于土地出讓的方式是,對于在住宅方面,住宅方面包括住宅的項目,以及采用招標和拍賣,掛牌,協(xié)議等出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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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變不了的,土地性質由集體變?yōu)閲械脑?,需由政府征收收儲,由集體土地變?yōu)閲型恋?,然后再經過公開招拍掛進行公開出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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