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 >房產問答 >法律法規(guī) >婚姻房產 >詳情

??買房給父母 離婚怎么辦?有沒有什么影響嗎?

142****3958 | 2019-07-08 12:54:19

已有3個回答

  • 145****6964

    如果房產登記在父母名下的,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無權分割;如果登記在夫妻雙方或一方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guī)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查看全文↓ 2019-07-08 12:54:43
  • 142****2786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正常是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產生的共同財產,雙方平均分配。

    查看全文↓ 2019-07-08 12:54:38
  • 141****5775

    如果是你父母離婚,那房子算他們夫妻共同財產,平分。
    如果是你離婚,就要看你給你父母買房時你妻子知道且同意沒有。她知道且同意的話,那房子算你們贈與你父母的,已不算你們夫妻共同財產。若是在你妻子不知曉的情況送的話,她可以提出要屬于她的那一半的。

    查看全文↓ 2019-07-08 12:54:33

相關問題

  •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定金的,如果因為買受人的原因沒能訂立買賣合同的,定金不予返還;出賣人違約時,定金則需要雙倍的返還;如果因為不能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情,導致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該把定金返還給買受人,定金一般不超過合同標識額價值的20%。如果是訂金可視為“預付款”,雙方有約定的可以按照之前約定執(zhí)行:如果無約定,賣方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買方違約時可以協商請求賣方退款,具體要看合同的約定。如果你已經在上述范圍之中**不好的,那么小編在教你一招。當你已簽定房協議,也交定金,沒簽正式合同,事后冷靜不想再要這房時,完全可以拿回你的定金! 方法是:開發(fā)商讓你簽定正式合同時,在空白約定條款上你完全可以安你的要求提出寫上:本樓盤在任何時候降價(或折扣大于本折扣),開發(fā)商將承擔差價補貼,如本樓盤周邊降價,將得到差價補償等等,我相信沒一家開發(fā)商會同意的,**終合同簽不成,只有退還定金!

    全部5個回答>
  • 住房公積金雖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但住房公積金因其特有的屬性,尤其是它不以現金形式存在,而且規(guī)定了提取原因的限制,使住房公積金的分割在實踐的操作上存在著一定的爭論。這里介紹實踐中普遍采取的做法?! ?、 住房公積金數額的計算住房公積金來源于單位和個人兩部分,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一般由單位從工資中代扣,兩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上。2、住房公積金的分割方式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限于以下情形:(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由于住房公積金不是現金和使用受限制,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如果沒有以上所說的法定事由的出現,公積金所有權人是沒有理由將住房公積金從帳戶中提出的,也就是說資基金沒辦法變現,這往往成為離婚案件中抗辯方拒絕分割住房公積金的一個理由。對此,應當采用經濟補償的方法進行分割,也就是把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公積金帳戶上的資金數額進行累計,對屬于要求分割一方的數額以用現金補償,不需要動用帳戶上的數額。

    全部5個回答>
  • 遇法定假日順延是慣例,即使合同沒有明確說明也不應該算你們違約。況且他們放假休息也是事實。你們不要太軟弱了,你越軟弱,他們就越找出很多事情來。

    全部5個回答>
  • 1、誰付的首款,你心里有數的,該怎么處理相信你心中有數,不管怎么說能走到結婚這一步,也算相愛過一場,該不該要,你自己掂量。如果你想要分割房產,可能有以下處理方式:(1)除去**(憑良心辦應除開**),再分割(平分財產、債務)余下的。(2)按法律(沒有父母出資或暫借的依據就算贈予,屬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屬夫妻共同財產應全部平分(財產、債務)。(3)一方要房產,另一方付款一半給對方。如果是他要房產,除去**(憑心)給你,如果你要房產,你應給的除了**還有余下的一半(市值除去30年一半的房貸)貸款。(4)現在把房產賣了,再分割,因為30年后,誰也不知道房產市值是個什么樣。2、念在曾經相愛過,況且時間也不長,你就高姿態(tài)一下,相信他也不會虧待你的。3、**好是不離婚。如果夫妻間不是不可調和的原則性問題,還是不要走離婚這條路,畢竟能走在一起也是幾世修來的緣分,應珍惜這份得來的愛?;橐鲆彩切枰眯慕洜I的,世界上除了敵我矛盾外,沒有不可調和的,夫妻間相互寬容、理解、支持,這樣一定會很和睦的。

    全部5個回答>
  •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于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也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3)如果離婚后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后,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也就是說,對外或者說對于銀行來說,債務人仍然是雙方,銀行可以向任何一方進行追償。但是夫妻內部是可以約定房產歸屬以及債務如何分擔的,但僅在夫妻雙方之間生效,不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銀行向約定不用分擔債務的一方主張了債權后,該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償。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