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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知道土地臨時使用幾年期限?

143****1637 | 2019-09-09 13:50:04

已有4個回答

  • 136****5898

    臨時用地是指工程建設施工和進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而在施工或者勘查完畢后不再使用的國有或者集體所有土地。臨時用地具有使用土地的臨時性和不改變原土地使用性質的特點。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查看全文↓ 2019-09-09 13:50:51
  • 144****4947

    50年。工業(yè)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yè)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yè)用地年限,即一個工業(yè)單位,依法對國有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權利的年限。根據我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
    工業(yè)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文↓ 2019-09-09 13:50:43
  • 147****5317

    臨時用地的法定**長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锻恋胤ā返谖迨邨l第三款明文規(guī)定。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查看全文↓ 2019-09-09 13:50:32
  • 131****5625

    、臨時用地是指工程建設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畢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國有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因臨時建筑或其他設施而使用的土地。

    2、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2年,2年期滿后,如需繼續(xù)使用,應該提出延期申請。

    第五十七條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查看全文↓ 2019-09-09 13: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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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年。工業(yè)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yè)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yè)用地年限,即一個工業(yè)單位,依法對國有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權利的年限。根據我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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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證應該到國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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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83號)以及重新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的規(guī)定,對于新征用的土地,區(qū)分耕地與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二條規(guī)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定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由此可見,土地使用稅并非是取得土地使用證時產生納稅義務,也不是在批準征用之日產生納稅義務,而是根據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交付時間來確定,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按合同簽訂時間。你公司與國土部門簽訂的土地交付時間為2013年12月,所以,自2014年1月起發(fā)生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但你公司新征用的土地為耕地,應當滿一年時開始繳納耕地占用稅,所以,你公司應當從2015年1月起申報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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