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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房買房的指標和拿錢的指標可以互換嗎?

141****7063 | 2012-09-12 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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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6177

    不行,這是兩個不同的“筐”,是不能混淆的。如果取得了購房資格,只能買房,不能拿錢;同樣,如果拿到了貨幣補貼的指標,也只能拿錢,而不能買房。如果中途改變想法,必須重新按規(guī)定申請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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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契稅:面積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面積×3621.面積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面積×3621. 2.印花稅:1‰×面積×3621. 3.營業(yè)稅:夠五年,免征營業(yè)稅. 4.綜合地價款:面積×36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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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有,這個是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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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標房可以買賣,但是在買賣的過程當中會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目前市面上比較常見的經濟適用房,在購買之后雖然可以再次進行上市交易,但如果不滿足5年以上的條件,是不能夠直接進行交易的,所以因為一些特殊原因需要轉讓指標,政府或者是單位會有更多的優(yōu)勢進行回收,而且即便是再次進行上市交易,還需要將相關的差價補齊才能夠獲得完整的產權。就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將指標進行交易轉讓都是違反規(guī)定的,所以大多數(shù)的指標房都是私下進行交易,而且很多的指標房都是單位為了解決職工住房問題而建,在辦理過戶的過程當中會比較困難,很多時候只是完成了金錢的交易,卻沒有辦法辦理戶主的變更。所以購買指標房很容易會出現(xiàn)經濟糾紛,需要借助于法律的方式才能夠解決糾紛。

  • 這樣不會很麻煩的,具體費用還希望去相關部門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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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情況之下,指標房是不能夠買賣的,在轉讓之后購買人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障,而且轉讓指標本身就屬于違規(guī)的行為。指標房往往是單位為了解決職工的住房難題而建造。其主要對象是自己的單位職工,如果員工私下轉讓一方面會使得單位的利益受損,而且一般指標房是不能夠更換名字,購房者即便是在買房之后也不能夠辦理正常的房產證,會造成經濟隱患。如果的確是因為一些原因不得不轉讓指標,建議簽訂詳細的轉讓協(xié)議,并且交由第三方進行監(jiān)管并且在協(xié)議當中約定仲裁條款,防止日后出現(xiàn)糾紛,在協(xié)商不了的情況之下可以申請仲裁機構進行判決。大多數(shù)的指標房產權都歸屬于單位所有個人想要擁有產權,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而且在交易的過程當中也會比較繁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