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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家庭出現(xiàn)哪些情形,會被取消廉租房實物配租資格?

132****6744 | 2013-01-06 14: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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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1638

    (一)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三)連續(xù)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四)連續(xù)或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 (五)家庭成員已購買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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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的;(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三)連續(xù)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四)連續(xù)或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五)家庭成員已購買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

  • (一)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三)連續(xù)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四)連續(xù)或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  (五)家庭成員已購買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

  • 市廉租房采取以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以直管公房租金核減為補充的三種保障方式。其中,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申請實物配租,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年滿55周歲以上的孤寡老人;持有《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無勞動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享受城市低保且住房困難的家庭;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 (一)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政府規(guī)定的低收入標準;(二)家庭人均住房符合市政府規(guī)定的住房困難標準;(三)家庭成員至少一人為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常駐戶口、且居住一年以上。低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實行動態(tài)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 需要以下資料:(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請表(二)申請家庭婚姻狀況證明原件(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法院離婚判決書、死亡證明)及復印件;(三)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家庭成員照片;(四)申請家庭住房狀況證明材料:1、租賃房屋的提供租賃協(xié)議和租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2、無房戶的家庭住房狀況由單位或社區(qū)出具證明;(五)**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機動車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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