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離婚協(xié)議辦理,如果當初的協(xié)議確定為無財產分割,現(xiàn)在要求分割房產,那就是對方違約了,可不予理會。
全部11個回答>房子是領證之后男方父母過戶給我們的,如果離婚,是否屬于共有財產呢?
158****9675 | 2013-01-21 16: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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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0648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因此,要看過戶時登記的名字,若為一方,則為個人財產。
查看全文↓ 2013-01-31 14:59:23 -
153****4889
如果在你們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共同贈與你們夫妻倆,并辦理了過戶手續(xù),屬于你們夫妻共同財產。
查看全文↓ 2013-01-21 16: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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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房子的所有權而言,屬于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無權要求分割?! 痘橐龇ā返谑藯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ǘ┮环揭蛏眢w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ㄈ┻z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ㄋ模┮环綄S玫纳钣闷罚弧 。ㄎ澹┢渌麘敋w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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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于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2、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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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資買房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如果男方父母為購置房屋出了全資,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贈予男方一人。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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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離婚時財產分割后有沒有辦理房子的過戶手續(xù)呢?如果沒有那么就還是共同財產啦,如果辦理了,你也可以再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