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認購書的法律性質,一般認為,如果認購書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樓層、總面積、單價、總價、簽訂正式預售合同的時間等,商品房認購書具有合同約束力,當事人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認購書中約定的款項應當視為解約定金,適用定金罰則。如果認購書沒有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則認購書只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意向書”,購房人所繳款項應當退回。
請問認購書簽訂了之后,購房者在與開發(fā)商簽訂買賣合同前,有哪些開發(fā)商的信息與內容是需要確認的?
157****2027 | 2013-01-29 16: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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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3687
以下在在簽定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fā)商的資格和“五證”,如果是現房,根據規(guī)定發(fā)展商已經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了,而應當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xù),去產權登記部門進行登記。
查看全文↓ 2013-01-29 16:57:41
辦理房屋產權證一定要看清發(fā)展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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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認購書時,開發(fā)商往往要求購房者交納定金,因定金具有定金罰則的作用,購房者應注意定金的退賠約定,同時要考慮(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有關內容:一是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前,開發(fā)商不得售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二是對已經符合預售條件收取預訂款性質的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但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此,為使當事人雙方未達成購房合同時定金的安全返還,購房者不要輕易與開發(fā)商達成不購房的,定金不予退還或扣留一部分款項等類似的約定,因為根據意識自治的原則,法律尊重當事人之間的特別約定,只有在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才適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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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會包括以下內容:當事人姓名或名稱,預訂房地產坐落地點、面積、價格、預訂期限、定金數額及定金處理辦法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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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guī)避受牽制條款。如果購房人自己想簽訂認購的話,則要避免認購書中的受牽制條款。前些年的認購書中往往有這樣的條款:購房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簽訂合同的,開發(fā)商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但不簽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種,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體條款上達不成協(xié)議。這種情況不能完全將過錯就歸結于購房人。但因為該條款的存在,開發(fā)商往往以此威脅購房人。如果由于各種原因必須簽訂認購書的話,應當避免該條款的出現。建議購房人要求簽訂認購書示范文本,該文本充分保護了購房人的利益。2、購房者不要與開發(fā)商約定預付款或認購金予以“沒收”、“不予退還”等條款,這種條款實際上針對購房者單方違約的違約金條款,開發(fā)商這里有個圈套,購房者只要沒有與開發(fā)商簽訂正式買賣合同,不論什么原因都算購房者違約,開發(fā)商就要沒收認購金,不予退還;3、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認購書對于價格條款的約定,不要使用“均價”,“優(yōu)惠價”“折扣價”等,而要準確到單價的具體數額;3、開發(fā)商答應為購房者保留價格或房號的,要將保留承諾寫進認購書,如此價格保留10天,此房號保留10天。此時還要注意,這種保留是開發(fā)商的單方承諾,如果開發(fā)商沒有兌現承諾應該承擔違約責任,不要把這種保留簽訂成購房者在10天之內必須購買的義務;5、注意認購協(xié)議書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合同中體現的基本原則就是自愿平等,換個角度說,即各方當事人應當在認購協(xié)議中規(guī)定必要的義務,雙方的義務都是圍繞合同目的的實現而確立的,任何一方的義務不能過多也不能過少。目前多數的認購書都是開發(fā)商提供格式合同,對購房者的限制較多,而開發(fā)商基本不承擔責任。為了避免一方責任傾斜,在簽訂協(xié)議時要注意加上限制開發(fā)商行為的條款。6、在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時,購房者應對開發(fā)商提供的格式條款進行認真審查,適當補充完善,將定金的約定范圍加以調整,從根本上將《認購協(xié)議書》與房屋買賣合同區(qū)別開,使之獨立。這樣才能真正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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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認購書不是商品房買賣中的必經程序,以前也普遍認為它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如今有了變化,即**高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認購書在一定條件下具有法律效力。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1)該《解釋》第4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即在一般情況下,認購書雖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它具備法律效力。(2)《解釋》第5條規(guī)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xié)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xié)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褪钦f,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的認購書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總之,認購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不僅要看其具體內容,而且也要看開發(fā)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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