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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政府如何處理?

132****2645 | 2014-03-06 20:25:20

已有10個回答

  • 148****8419

    規(guī)范土地市場,規(guī)范房屋權證交易。

    查看全文↓ 2014-03-09 17:14:54
  • 156****5978

    現在北京開始試點整治小產權房子,您的房子**好趕快把產權辦理下來否則可能會被回收的。

    查看全文↓ 2014-03-09 10:14:46
  • 137****0350

    規(guī)范房產交易市場,規(guī)范土地管理、

    查看全文↓ 2014-03-08 19:28:09
  • 132****2797

    什么是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并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目前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xiāng)產權房”,是指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fā)產權證的房產。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鄉(xiāng)產權”“集體產權”,它并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說的再直白一些,“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fā)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

    查看全文↓ 2014-03-08 09:24:13
  • 157****2991

    只能申請補償了 不過不會很多的

    查看全文↓ 2014-03-07 10:20:30
  • 135****9928

    具體的詳情現在還沒有出臺

    查看全文↓ 2014-03-07 09:40:05
  • 144****6493

    買了就買了吧,沒什么可怕,除非碰到拆遷問題!賠償款的問題他們是跟集資建房者談賠償款,不針對你們個人!這就弊端。

    然后小產權建房者,在跟你們協商賠償問題,只在拆遷或者政府征地的過程才會體現出來小產權的弊端。

    查看全文↓ 2014-03-07 09:23:54
  • 136****4365

    國土資源部1月31日發(fā)布消息說,今年國土資源部將重點清理小產權房和高爾夫球場。 據報道,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北京舉行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閉幕時講話指出,要及時發(fā)現、有效遏制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今年國土資源部將要重點打好六場硬仗。其中,要重點清理小產權房和高爾夫球場。 今年如果不清理,城鎮(zhèn)化針對小產權房問題,國務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責成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牽頭,成立專門領導小組,負責小產權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就小產權房問題,國務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產權房必須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將以地方為主體組織摸底,對小產權房現狀進行普查;三是責成領導小組研究小產權房問題,拿出相關處理意見和辦法 進程加快之后,問題會進一步蔓延,范圍會進一步擴大。徐紹史補充說。 專家稱現行住房體制須改革應鼓勵小產權房 ●房地產領域已成為政府、企業(yè)和居民利益博弈和沖突的一個聚焦點 ●2009年房價上漲是土地招拍掛、**、零房產稅等體制不合理的一次集中暴發(fā) ●如果不加以調控,2010年的房價很可能還會繼續(xù)上漲 ●應當鼓勵在大村莊、小集鎮(zhèn)、小城鎮(zhèn)搞多層的小產權房 ●開征房產稅是抑制住宅投資和投機的唯一手段 ●嚴格控制村莊宅基用地,適當放寬城市建設用地 ●解決土地房屋領域中的難題,穩(wěn)定和降低房價,必須用改革的辦法 著名經濟學家、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在接受采訪時說,我國城市房價太高,從深層次看,與高度壟斷的招拍掛體制、地方政府**、不征收房產稅而使房屋投資和投機加劇等有關。土地和房屋制度,已經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周天勇說,我們現在的土地招拍掛是供給方政府高度寡頭壟斷、需求方房地產商充分競爭,房地產領域已成為政府、企業(yè)和居民利益博弈和沖突的一個聚焦點?,F行財政體制使賣地收益**大化成為政府政策和行為的必然取向,這些體制的問題只能靠改革來解決。 周天勇認為,首先,關于城市建設用地的思路要進行調整,即糧食安全和城鄉(xiāng)居民的住房安全同樣重要。土地資源要在吃飯和居住方面合理進行分配。要嚴格限制農村宅基地的供應,適當擴大城市住宅用地的供應。政策上應當允許符合規(guī)劃的集體建設用地,不再經過征用,直接進入土地建設市場;允許在一些人口集中的大村子、小集鎮(zhèn)、小城鎮(zhèn)、城市郊區(qū),建設多層的小產權房,以利于村莊的整理,騰出更多的土地來。 為解決土地房屋領域中的難題,穩(wěn)定和降低房價,周天勇提出一攬子綜合配套的調整和改革建議: 一是把政府寡頭壟斷的土地招拍掛供應市場,改革為信息對稱和供給方也充分競爭的市場;二是把政府一次性將土地和房屋幾十年的收入,改變?yōu)殚L期可持續(xù)的收入;三是把建設中分散繁多的有關房屋稅費,改革為購買后的房產稅,政府用稅收來增加購房投資和投機的成本,調節(jié)貧富差別。 針對土地市場結構問題,周天勇提出,國土資源部門需要立法限制地方政府囤地;在符合建設規(guī)劃的前提下,集體土地、城鎮(zhèn)國有土地,不論什么類型,全部自由地進入市場;能供應的土地,經常性地在市場掛牌;形成縣、中心地區(qū)、省,甚至全國性的交易市場;對大面積購買囤積土地的開發(fā)商進行限制。 周天勇說,改革越拖越難,晚改不如早改,應當考慮社會大多數人的利益,考慮國家和民族長期的利益,避免因居住和房價問題而引起社會動蕩,實現人民的樂業(yè)和安居。 房價太高,而且持續(xù)上漲,超過了城鎮(zhèn)居民收入增長形成的購買能力;遷移入城的農民,更無能力在城市中購買住宅。與世界各國城市化道路不一樣的是,中國當前和未來遷移城市的幾億人口不能永久留在城市,青壯年到城市工作,老年回農村,人口在城鄉(xiāng)間劇烈流動,家庭不能團圓,農村老齡化快于城市,這種狀況,必定會給中國二三十年后的社會造成極不穩(wěn)定的麻煩。房價太高,從短期看,與流動性過多等等有關;從供需看,與城市建設的住宅用地供應不足有關;而從深層次看,與高度壟斷的招拍掛體制、地方政府**、不征收房產稅而使房屋投資和投機加劇等等有關。土地和房屋制度,已經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這些描述,就是本報記者專訪著名經濟學家、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獲得的感受。 中國目前的房價收入比嚴重惡化 周天勇:目前房地產領域成了經濟、社會的一個熱點,一是房價持續(xù)上漲,遠遠脫離了城鎮(zhèn)居民和遷入城市人口的支付能力;二是許多城市中的大企業(yè),甚至大型國有企業(yè),天價購買土地,成為地王,進一步推高了房價的預期。之所以熱,是因為這個領域已成為政府、企業(yè)和居民利益博弈和沖突的一個聚焦點。 一般來說,政府以權力來分配土地、房產建設經營和消費所形成的利益,在中國,主要是通過出讓金和壟斷性的市場、稅收、收取各種費、讓開發(fā)商承擔配套等等來實現。與土地和房產有關的企業(yè)主要是利用資本、政策機會等等,獲得其中的利益,特別是利用需求遠大于供給來分配,假定供應量只有五百套,但是需要的房屋是五千套,那么房地產商五百套價格定位就在能買得起這五百套的消費者層次;房地產商也采取囤地的措施,使供給始終小于需求;而作為買方的居民,在需求大于供給的局面上基本上沒有討價還價的話語權。 土地和房屋問題,如果調控不當,會影響經濟和社會的穩(wěn)定。城鎮(zhèn)居民能不能買得起房,主要取決于其收入水平與房價水平的關系。據大部分學者的研究,房價與居民收入比在3到6之間合適,不宜超過7。2008年在我們全國統(tǒng)計,中等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為8.23,已經不具備購買房屋的能力。包括中等收入居民在內,中低收入的居民占全體居民的60%,加上每年需要向城鎮(zhèn)轉移的農民人口,85%的家庭沒有購買住宅的能力。房價與居民購買房屋能力之間的關系在惡化,已經到了不得不解決的地步了。

    查看全文↓ 2014-03-07 09:15:11
  • 154****7815

    一手房合同有約定,按約定執(zhí)行就可以,二手房只能買賣雙方自行協商

    查看全文↓ 2014-03-06 22:13:46
  • 133****7154

    小產權**好不要買..以后有麻煩的

    查看全文↓ 2014-03-06 20:45:24

相關問題

  • 2018小產權房**新政策1《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的若干意見》早前發(fā)布,其中明確了相關工作的重大政策問題。前不久,國土資源部召開通氣會表示,將力爭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發(fā)證工作,并明確制定出小產權房**新政策,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fā)證。目前,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已完成70%-80%。2《意見》提出,要嚴格規(guī)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fā)證。3《意見》明確規(guī)定,“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yè)建設、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fā)證。對于不依法依規(guī)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或登記簿規(guī)范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4對于在確權登記中出現的土地糾紛矛盾,朱留華稱,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原則是糾紛矛盾不調解完,將不予以登記發(fā)證。朱留華稱,目前在全國范圍來看,城鄉(xiāng)接合部的土地登記確權發(fā)證工作做得很好,將為農民合法維權提供依據。5《意見》規(guī)定,對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體土地,只調查統(tǒng)計,不登記發(fā)證。調查統(tǒng)計時在新建單位名稱后載明原農民集體名稱,以給國家下一步出臺相關法律政策后妥善處理該問題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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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自于住建部的數據顯示,自2013年以來,浙江省已拆除違法建設3億平方米。根據浙江省對于“違法建筑”的定義:違法占用基本農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規(guī)劃、侵占交通干線、消防通道、廣場、公共綠地等公共設施、公共場所用地的以及發(fā)生在重點區(qū)域,影響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妨礙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以及頂風作案,造成惡劣影響的等違法用地的建筑將成為拆除重點。照此來看,違反規(guī)劃和土地用途的小產權房無疑是浙江拆除違法建筑的重要內容。針對農村違法建筑拆除后騰出的土地,上述浙江省住建廳相關人士介紹,規(guī)劃用于商品住宅等經營性房地產開發(fā)等,必須由市、縣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購或征收土地使用權,按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供地手續(xù),且土地出讓金的60%也將返還給村級組織,從而調動了基層組織參與三改一拆的積極性。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廳長談月明曾在總結浙江“三改一拆”行動時特別提出,為浙江省的城市發(fā)展騰出了發(fā)展空間,改善了環(huán)境等。以2013年浙江實行“三改一拆”的第一年為例,累計拆除違法建筑1.5億平方米;累計拆出違法占地12.09萬畝,騰出改造用地8.6萬畝,相當于浙江省全年土地供應量的三分之二,緩解了供地不足的難題。實際上早在2014年,住建部和國土部就已經部署對各地小產權房狀況進行摸底,并初步清理整治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根據浙江“拆違”要求,不僅要確保新建違建零增長,與此同時,亦建立違法建筑認定標準和分類處理的辦法?!罢憬`法建筑的處理不僅針對小產權房,但是小產權房作為違法建筑的一個方面,也隨著違法建筑的分類處理而解決。”浙江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賈生華如是介紹。也特別注意到,浙江省有關違法建設的處理,并未包括一些未違背土地用途和規(guī)劃,但是出售給村集體以外的城市人口的小產權房問題。小產權房處理頂層設計出臺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在接受采訪時,評價小產權房時表示,小產權房不合法,**重要的不在于它是在農民土地上由農民蓋起來的房子,而在于小產權房蓋在不符合規(guī)劃的土地上,違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因為小產權房的本質是違章建筑,違章建筑不合法?!斑@不僅僅是說農民蓋了是這樣,其他社會上任何機構、團體,任何個人蓋了這個違章建筑都不合法,都不能交易?!标愬a文說。在2015年3月1日正式執(zhí)行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014年《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發(fā)布,農房將被納入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范疇,并提供更好的產權保護。不過,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guī)司副司長魏莉華表示,由于歷史的原因和地方管理的差異,各地都存在一定數量的小產權房,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小產權房其實是沒有產權的房屋,不登記也不發(fā)證?!案鶕粍赢a登記的頂層設計,在未發(fā)證的情況下,小產權房無產權保證,未來也很難入市交易?!苯鹩老榻榻B。另外,鄭凌志介紹,國土部上報中央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獲批后,按照改革方案設計,征地制度、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將持續(xù)重點推進。2015年會選擇若干試點,進行土地制度改革試驗。隨著不動產登記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推進,存量小產權房的問題也將逐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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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針對近期社會關注的“小產權”、“鄉(xiāng)產權”住宅問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安家盛日前表示,北京已經部署開展在全市范圍內調查“鄉(xiāng)產權”、“小產權”等違規(guī)土地開發(fā)建設,違規(guī)開發(fā)建設的要停工停售。 自建設部發(fā)布風險提示起,輿論對“小產權房”的討論,實際已超越了房地產本身。應該合法化、給小產權房這個“妾”轉正的聲音此起彼伏,這一主流呼聲很多人認為是高房價效應,但在筆者看來,討論“小產權房”更大的意義在于,針對長期以來對“小產權房”模棱兩可態(tài)度的一次鞭策。筆者曾撰文主張:對待“小產權房”,要么叫停,要么“扶正”,總之不能讓其變成“沒娘管的孩子”。 如果說建設部的風險提示只停留在口頭上的話,那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叫?!靶‘a權房”則用實際行動回應:政府不僅不能容忍“小產權房”繼續(xù)存在,還將制裁非法介入的開發(fā)商和相關的村集體組織。雖然說,叫停“小產權房”也會引起爭議,但卻能避免“小產權房”在迷茫中跌跌撞撞。 當然,政府在叫停“小產權房”的同時,還有很多后續(xù)工作需要做。譬如,如何處罰非法介入的開發(fā)商,如何保障買房人的利益,如何避免死而復生、重蹈覆轍等。**主要的是,叫?!靶‘a權房”后,民眾對低價房的巨大需求政府如何調節(jié),如果處理不好,不但會刺激商品房價格繼續(xù)上漲,還會增加保障型住房的分配壓力??傊?,如何處理“小產權房”身后的幾條大“尾巴”考驗著政府的智慧。以下兩條“尾巴”尤其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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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已簽買賣合同,但尚未取產權證,且該房屋系在集體土地上且購房者非當地居民,鑒于政策和法律風險,可請求解除合同并退回購房款,這是**直接的方法。2、購買當地農民房或從他人手上購買“紅證房”,房款已支付且入住,但無法辦理過戶,要視具體情況而定。3、如已購買集體土地上建的房屋,并取得當地鄉(xiāng)政府頒發(fā)的產權證明,可居住或出租,或出售當地戶口的居民,一般無風險。4、在建的商品住宅項目,在專業(yè)機構評估市場和法律風險后,應按現有的土地管理規(guī)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續(xù),并按商品住房項目的規(guī)定手續(xù)報批,采取可能的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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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產權房”既然不被法律所保護,又不可能全部拆除,究竟如何處置是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經過認真分析“小產權房”的建設情況和“城中村”改造的相關政策,我們發(fā)現:①“小產權房”主要關系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村民的利益;②“小產權房”也關系國家土地管制、土地出讓金收入、房地產交易稅費征繳等權益;③“小產權房”是一個群體性問題,已經既成事實,如果全部拆除必然引發(fā)新的糾紛和矛盾,也是一種資源浪費;④對有條件的地方進行靈活處理使得“小產權房”問題逐步得到解決,如在城中村改造中,可將“小產權房”作為村集體發(fā)展經濟的經營性行為,列入其改造成本之中,減輕國家對城中村改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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