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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如何規(guī)定的 如果過期房子會被收回嗎

146****0107 | 2016-05-11 16: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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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1306

    對于不少首次購房者而言,商品房實用年限是一個讓人不太容易理解的規(guī)定:為什么有40年、50年、70年之分?自己辛辛苦苦花了半輩子收入買來的房子,難道只能住個四五十年,就不再是自己的了?或許70年后,我們已經不在人世了,但房產作為中國人**重要的生活資產,按照目前的相關使用年限,能夠順利轉移到自己兒孫的手中嗎?有此疑問者其實多慮了,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我國的經濟制度是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經濟活動**主要的載體,土地這一稀缺資源只有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屬性,私人沒有土地的所有權。然而,商品房既然名曰商品,當然屬于購買者私人所有,但房子是建筑在土地之上的,屬于個人的房產,占據了屬于國家的土地。 因此,對于商品房這個占了“國有”土地的“商品”的所有制問題上,相關法律是從雙重意義上加以界定的——歸私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權”是長期有效的;歸國家所有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年限的,分別為: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3.)商業(yè)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單位、公民個人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在我國,商品房的出現時間并不太早,作為改革開放這一歷史進程的產物,其歷史**長不過30年,50年、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才剛剛用了一半上,遠沒到讓人憂慮的時候。在這段時間內,可以參考各方面的意見,制定相關的法律條文,妥善解決這個問題。 相關專家表示,在我國可以采取三個方式來解決這一問題:第一,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梢杂煞课輼I(yè)主聯(lián)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第二,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第三,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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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現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們**愿意糾結都就是這個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使用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讓很多人都擔心,那我么豈不是一直也沒有一套完全屬于自己的住房,即使買房了還不是等于找了個長期的租房,只不過時間長一點而已。 這事錯誤的,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guī)定,城鎮(zhèn)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yè)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guī)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xù)使用。

  • 現在的家庭一般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們**糾結的是商品房使用年限,大家都知道我們住的商品房一般使用年限都是70年。因此,不少家庭會擔憂買房了會不會相當于長期的租房,其實這是錯誤的。所謂的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國家按照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yè)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3、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4、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如果70年商品房使用權到期之后,應該怎么辦呢?參照相關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條款,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后,將自動續(xù)期,不需老百姓自己提出續(xù)期申請。以下為相關規(guī)定。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后,自動續(xù)期?!?,《物權法》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區(qū)分為兩部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并且針對該兩種使用權的續(xù)期做出了不同的規(guī)定?!白≌ㄔO用地使用權期滿后,自動續(xù)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續(xù)期申請或等待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但“非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不能自動續(xù)期,而是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向政府土地管理等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xù)期。

  • 現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們**愿意糾結都就是這個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產權年限的年限是70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辦?到期之后土地會不會被國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么土地上附著的房屋怎么辦?下面小編收集了一下關于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的房產知識,供大家參考。 什么是商品房使用年限?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實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國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與商品房相關的土地類型包括商業(yè)用地和住宅用地,商業(yè)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這里所說的40年和70年是指開發(fā)商拿地之后開始計算的40年和70年。房產證上會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從開發(fā)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yè)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fā)商拍下之后,由于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后才開始開發(fā)。而這里面耽誤的兩三年或者十幾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辦?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也就是說,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于你的。

  •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后,自動續(xù)期?!?,《物權法》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區(qū)分為兩部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并且針對該兩種使用權的續(xù)期做出了不同的 規(guī)定?!白≌ㄔO用地使用權期滿后,自動續(xù)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續(xù) 期申請或等待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但“非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 后,不能自動續(xù)期,而是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向政府土地管理等有關部門提 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xù)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 149 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 的,自動續(xù)期。 對于你說的私人住宅,是指私人宅基地。根據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農村宅 基地由村集體組織按各省規(guī)定的戶均標準,從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中采用無 償、無使用年限的方法劃撥給村民使用,村民對宅基地只能自用,不能進入土地市場進行公開轉讓,也不能用于抵押或出租。 商品房使用年限規(guī)定 國家按照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 限內讓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 為。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 70 年; 2、工業(yè)用地 50 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 50 年; 3、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 40 年; 4、綜合或者其他用地 50 年。 信訪件中提到的商品房**高使用年限為 70 年。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 交換和增與。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義務和 權利隨之轉移。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 權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從信訪提到的年限減少是因為房地產公司在受讓該宗土地時已經計算土地 出讓年限,再次轉讓給信訪人時根據轉讓的規(guī)定土地使用年限核減。 關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后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也有 規(guī)定,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

  • StartFragment 中國的土地是沒有私有制,單位或者公民個人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商品房也是一樣,那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如何規(guī)定的?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后,自動續(xù)期?!?,《物權法》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區(qū)分為兩部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并且針對該兩種使用權的續(xù)期做出了不同的規(guī)定?!白≌ㄔO用地使用權期滿后,自動續(xù)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續(xù)期申請或等待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但“非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不能自動續(xù)期,而是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向政府土地管理等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xù)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49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 對于你說的私人住宅,是指私人宅基地。根據現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農村宅基地由村集體組織按各省規(guī)定的戶均標準,從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中采用無償、無使用年限的方法劃撥給村民使用,村民對宅基地只能自用,不能進入土地市場進行公開轉讓,也不能用于抵押或出租。 我在塘棲買了商品房,合同上寫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05年8月23日至2075年8月22日,這樣算起來剛好70年。但我們去拿鑰匙的時候,又簽了補充協(xié)議,土地使用年限更改為:2005年8月23日至2063年12月21日。這樣就少了十多年,問過房產商,他們說沒有關系的,是可以的,但沒有說明為什么要這樣改。所以請問一下:土地使用年限的具體時間是多少?如果少了十幾年有什么影響?謝謝! 國家按照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yè)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 3、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 4、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信訪件中提到的商品房**高使用年限為70年。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增與。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義務和權利隨之轉移。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從信訪提到的年限減少是因為房地產公司在受讓該宗土地時已經計算土地出讓年限,再次轉讓給信訪人時根據轉讓的規(guī)定土地使用年限核減。 關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后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也有規(guī)定,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