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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知道農村土地可否買賣嗎?

156****3376 | 2018-11-29 17:50:15

已有5個回答

  • 142****5174

    私下買賣土地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根據(jù)《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查看全文↓ 2018-11-29 17:59:30
  • 135****2932

    那不是出售是使用權的轉讓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條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guī)定。
      第四十五條 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第四十六條 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實行承包經(jīng)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折股份給本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后,再實行承包經(jīng)營或者股份合作經(jīng)營。  第四十八條 發(fā)包方將農村土地發(fā)包給本集體經(jīng)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jīng)本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 據(jù)此規(guī)定,集體土地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是可以流轉的

    查看全文↓ 2018-11-29 17:59:26
  • 152****2200

    農村的土地是不可以買賣的。
    《憲法》第10條第4款"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2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span>

    查看全文↓ 2018-11-29 17:59:21
  • 144****4559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第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土地屬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土地,但同時規(guī)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2、 國有土地有國有出讓地和國有劃撥地兩種。
    1、國有劃撥地使用權是不能上市自由轉讓。
    2、國有出讓地的使用權是可以上市自由轉讓。想提醒一下:我國土地屬國家和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或其它形式轉讓土地所有權(土地法明確規(guī)定),平常講的買賣國有土地,指的是有償轉讓變更土地使用權,而非土地所有權。土地的使用權一般規(guī)定有30、40、50、70年不等。
    3、集體所有的土地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土地,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一般限定在本村村民使用,作為依法審批給村民個人建房、村辦企業(yè)和農業(yè)生產等,村民個人承包地及使用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包一般用于農業(yè)生產(未經(jīng)許可不得改變用途-----用于非農建設)。 綜上所述:自然人能持有的是土地使用權,而非所有權;土地買賣是違法行為,存在違法風險且不受法律保護;對于目前存在個人私下買賣土地行為,如果當事人之間引發(fā)爭議,法院裁定為:無效合同。

    查看全文↓ 2018-11-29 17:59:17
  • 137****7871

    不可以。
    農村土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是村集體分給本村農戶承包的,農民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不能作為個人財產非法轉讓。
    國家明令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第八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jīng)營、管理。

    查看全文↓ 2018-11-29 17: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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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個嘛!要看你買的是你同村人的什么土地啦!如果你買的是他家多余的宅基地(比如他祖輩留下來的房子),這是可以買賣的,其實也就是買賣了土地使用權。只要你們家還有人,70年后國家會給你所買下來的宅基地的主人發(fā)一個證書,是你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以后城鎮(zhèn)化建設,如果把你們村里人都搬到縣城里面,你所買的宅基地國家征收的時候會給于賠償?shù)?。(買賣宅基地使用權的流程一個地方跟一個地方的不一樣,根據(jù)你們當?shù)氐牧鞒贪桑。┤绻阋I的是你同村人的自留地或者承包地,那就不可以買賣了。這種類型的地你可以承包種莊稼或者養(yǎng)豬別的,但是蓋房子的話,下一次村里進行土地調整(一般是十幾年調整一次)的時候,你蓋房子的地方可能就是別人家的了!**終,買宅基地是可以的,以后政府征收土地也是能夠得到賠償?shù)?!要有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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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流轉是近些年國家積極推崇的一項政策,主要是通過分包、租賃等方式轉讓土地經(jīng)營權,而涉及到的對象主要包括農業(yè)種植戶、農業(yè)合作社等農業(yè)種植群體。而土地轉讓的目的事實上也是為了適度發(fā)展土地規(guī)模經(jīng)營、轉移農村勞動力以及促進農業(yè)增收和增效等。土地買賣實際上就是將自己的土地經(jīng)營權以及承包權進行了出售,而眾所周知土地一般是歸屬于國家或者村集體組織,個人是不具備所有權的,因此農村買賣是不合法行為,不能進行買賣。并且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而禁止土地買賣的目的就是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以及維護土地的使用秩序。若土地像商品一樣可以隨意買賣,那自然是毫無章法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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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買賣。農村土地屬集體所有,本身不可以買賣,但供銷社的房屋可以作為住宅買下來,其所用土地(包括院子)可以自由使用。還有一點應注意:戶口在本村,此前在本村無住宅。另一做法是以戶口在本村,且已成家、在本村無住宅的子女的名義購買。1、《物權法》明確規(guī)定,農村宅基地可在本集體內轉讓,城鎮(zhèn)居民不得在農村購房?,F(xiàn)階段國家也還不能夠完全放開對宅基地轉讓的控制,宅基地的轉讓只能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即只能在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自由轉讓。2、《土地管理法》中規(guī)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這條規(guī)定隱含著國家允許農村住房進行轉讓的內容,但僅限于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3、 現(xiàn)階段國家也還不能夠完全放開對宅基地轉讓的控制,宅基地的轉讓只能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即只能在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自由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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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農村土地所有權除法律規(guī)定的屬于國家的外,均屬于集體所有?!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guī)定: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2、征用耕地的補償標準: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按照上述標準支付土地補償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國務院根據(jù)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3、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城市市區(qū)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由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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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下列程序頒發(fā)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發(fā)包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詳細情況、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兩份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經(jīng)營管理部門。(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經(jīng)營管理部門對發(fā)包方報送的材料予以初審。材料符合規(guī)定的,及時登記造冊,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頒發(fā)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的書面申請;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補正。(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對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核。申請材料符合規(guī)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登記簿,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fā)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申請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的,書面通知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補正。實行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登記申請書,報承包土地所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經(jīng)營管理部門。(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經(jīng)營管理部門對發(fā)包方和承包方的資格、發(fā)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審,并在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登記申請書上簽署初審意見。(三)承包方持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初審通過的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登記申請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登記。(四)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對登記申請予以審核。申請材料符合規(guī)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登記簿,報請同級人民政府頒發(fā)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申請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的,書面通知申請人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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