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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公證有用嗎?到公證處公證后有效嗎?

151****4850 | 2019-06-13 18:22:53

已有3個回答

  • 159****5323

    公證書沒有被撤銷之前都是有效的,不存在時效問題,除非被公證的文件中有時間設定。公證只是對申請公證的人所提交的文書、文件(如協議、合同等)及證據做真實性、合法性證明,所以公證是永久有效的,公證的效力不存在時效問題。
    當然,在被公證的協議、合同中可能涉及到的一些權利是有訴訟時效的。但這種時效與公證的時效是不同的。

    查看全文↓ 2019-06-13 18:23:15
  • 142****9504

    公證書本身是沒有時效的,也就是公證書本身是不會過期的。而是否過期,主要看被公證的繼承協議中有沒有設置時效條款,如果設置了就需按照該條款辦理。尤其是有些協議牽涉到訴訟內容,而訴訟是有時效要求的。

    查看全文↓ 2019-06-13 18:23:11
  • 134****9815

    經過公證的房產公證書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9-06-13 18:23:05

相關問題

  • 唯一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房屋產權證。產權證上的名字及份額在法律和法庭上是裁決的首要考慮條件。 例如像涼風有信和心情驛站說的協議并公證的做法,是一種考慮辦法,因為協議一旦公證也受法律保護,但是現在公證處和平民百姓之間的公證書內容太簡單,有很多法律漏洞,涉及到你和你男朋友是分手這種情況,一旦出錯,就會像心情驛站說的后果會很嚴重。曾今就有一個女的和一個男的離婚時,老公給她十萬,然后她放棄房屋產權(簽署協議并公證蓋手印等)的案例,幾年后這個男的要賣這個房子,這個女的反悔了,公堂上她的律師解釋十萬是按照當時房屋總價的比例來計算,現在房屋的總價發(fā)生變化,并且產權證上有該女的名字及所占份額,**終這個女的贏了,他的前夫按新的市價減去十萬元給了這個女的。 如果想避稅,又想沒有后顧之憂,那就加緊時間在男朋友離開前賣掉房子,按約定給他錢。一了百了。如果時間來不及,協議這些真的漏洞很多,特別是現在的律師越來越無敵。**有保障的還是要把產權過戶到自己名下。你說5年內銷售房屋收的稅,**近好像起了變化,改成了3年還是稅額減半,我有些記不清了,你應該向你們那里的相關的部門詢問清楚。要保障好的話,**好做成自己的名字以后再給前男友那幾萬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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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證處是國家承認的具有法律權證的單位,經當事人公正、平等的情況下公證的所有條款都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房產公證: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huán)節(jié),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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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貸款不需要公證,直接和擔保公司和銀行直接聯系帶好;收入證明,半年銀行流水,工作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已婚的夫妻雙方到場,帶結婚證.未婚的開單身證明,身份證.**高學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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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證書的有效期并非嚴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證書能夠被實際使用的時間期限。因為公證書被出具后,即具備了法律規(guī)定的證據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經法定程序,公證書是不能被推翻的。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一、公證書中未規(guī)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guī)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guī)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于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咨詢公證書的有效期;二、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guī)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書》中規(guī)定的委托期限為三個月,那么該《委托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三、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guī)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tài)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后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么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于無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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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有房產證怎么證明房子是誰的,所以不可以去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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