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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公房產權人過世如何分割?售后公房同住人享受過拆遷補償是否還有權利要求分割

157****5838 | 2019-06-14 11:44:42

已有4個回答

  • 147****1430

    動遷補償款分割糾紛的處理方法:
    1.確定可取得拆遷利益主體的同住人資格
    根據相關規(guī)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遷補償糾紛中,對于同住人的界定,為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已實際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
    2.審查拆遷資料并聽取拆遷單位意見
    由于現實情況紛繁復雜,確定應安置人員存在一定的難度,動拆遷單位在實踐中對動拆遷補償款分割人員的核定有三種形式:一是動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簽訂的《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中附有安置人員的名單,除非上述條款被法院宣告無效,一般都按該協議分割動拆遷補償款;二是在《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中無相關條款,但在動拆遷單位動遷之初以戶為單位制定的“兩定表”(即核定人員表、核定面積表)中有相關記載的,一般以該表中的相關內容為參考,依據當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張,確定安置補償人員;三是當《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及“兩定表”對相關安置人員均不明晰時,調解人員可至動拆遷單位了解具體情況,參考其意見合理確定安置人員。
    3.合理分配房屋動拆遷補償款
    首先,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一般應予以遵從。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二是適當照顧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
    4.區(qū)分房屋性質作出不同處理
    除公房拆遷補償款分割的情形外,實踐中還會遇到拆遷其他性質各類房屋時所發(fā)生的糾紛,此時應區(qū)分房屋性質,分別確立調解原則。被拆遷房屋屬于因落實政策而恢復所有權的代理經租房屋,補償款的分割一般歸所有權人,實際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關政策規(guī)定處理。被拆遷房屋屬于通過市場

    查看全文↓ 2019-06-14 11:45:02
  • 152****2075

    1、你可以起訴房產部門撤銷該增加產權人的行政行為。
    2、然后再對財產進行分割。

    查看全文↓ 2019-06-14 11:44:58
  • 148****2723

    由于我國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比較少,而且指導當地司法實踐的大都是地方政府出臺政策法規(guī)。為此,筆者將結合多年在上海的律師執(zhí)業(yè)經驗,就上海市售后公房動遷補償款的分割問題作以分析研究。
    一、什么是售后公房所謂“售后公房”,是指公房的承租人、同住人自1994年起,根據上海市政府出臺的《關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規(guī)定,房屋動遷糾紛。在支付一定數額的購房款后,將公房的所有權買為己有,并由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頒發(fā)《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的房屋。此時,職工就由公房的承租權人轉變?yōu)樗袡嗳?。根據我國《憲法》、《物權法》相關規(guī)定,國家保護公民私有房屋的財產權。
    欲進一步了解售后公房的概念,首先應明確什么是公房。所謂“公房”,一般是指政府或單位按照國家政策分配給職工居住,職工按照政府規(guī)定的租金標準按期交付租金的房屋。在這類房屋中,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政府或單位,職工僅享有承租權及居住權。上海所稱公房一般僅指由國家福利分配、調配或國家認可的其他原因而取得的公有房屋,包括直管公房、系統公房等。
    二、有權分割售后公房動遷補償款的人員有權參加售后公房動拆遷貨幣補償款分割的人員,包括售后公房的產權人,及其他動遷協議中確定享有動遷補償款分割請求權的人員。
    所謂“售后公房的產權人”,一般是指售后公房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人員;及按照“九四”方案購房時的購房人、工齡人、職級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購房資格的出資人。因為上海市“九四”購房方案實施時產權證上只能登記一人名字,“購房人、工齡人、職級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購房資格的出資人”因政策的限制就不能將自己的名字全部登記在產權證上。上海法院考慮到上述歷史原因,司法實踐中并不否認“購房人、工齡人、職級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購房資格的出資人”的產權人資格。
    所謂“其他動遷協議中確定享有動遷補償款分割請求權的人員”,是指售后公房在動遷過程中,動遷各方根據國家及當地政府政策規(guī)定,考慮動遷戶的實際情況,經協商確定可以享受一定動拆遷優(yōu)惠待遇的人員,包括產權人的配偶及戶籍在售后公房內的其他人員等。
    三、上海法院關于售后公房動遷補償款的分割原則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司法指導意見,“售后公房在性質上屬于私有房屋,應當按照私有房屋拆遷補償款份額劃分的原則處理?!?/span>

    查看全文↓ 2019-06-14 11:44:53
  • 157****4145


    公房,即公有住房,是相對于私人享有所有權的房屋而言,所有權為國家或集體所有的住房。公房是中國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其特征是居住者具有使用權,但是不具有所有權,居住者相當于房屋的承租人,單位集體或者國家相當于房東[1]。當然現實中,也存在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以出售的公房。



    由于公房制度本身存在特殊性,公房的租賃、出售和動遷過程中,很多問題多由政策、地方性法規(guī)進行調整,這導致了相關司法實踐中出現很多具有爭議的問題。本文所討論與公房相關的法律問題,僅以上海市的有關規(guī)定及法院判例為依據。



    同住人,即與公房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這一概念,在公房租賃和動遷的過程中,具體的定義并不完全一樣,針對的法律問題也有所不同?!渡虾J蟹课葑赓U條例》中所提及的共同居住人,主要規(guī)定了在公房租賃過程中,同住人的居住權、變更承租人的問題[2];而《關于房屋動拆遷補償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則涉及到公房動遷時補償的相關問題。





    相關規(guī)定對同住人身份的要求



    本文所討論的同住人,是動遷過程中的同住人。《關于房屋動拆遷補償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對同住人的定義是“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住戶口,已實際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且“這里所指的他處房屋的性質,僅限于福利性質取得的房屋”。



    這也就是說,如果在本市有其他非福利住房,不會影響其同住人的身份。福利性質取得的住房,根據規(guī)定,“包括原承租的公有房屋、計劃經濟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資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單位的補貼所購買的商品房,公房被拆遷后所得的安置費(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資的產權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購買的產權房等”。





    具體問題的探究以及法院的觀點



    對此規(guī)定,我們提出以下幾個問題:



    1、“實際居住一年以上”,是否必須是連續(xù)居住,以及是否為近期居???還是說曾經居住也可以?



    2、“福利性質”,是僅指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還是也指本市無其他住房?



    3、“福利性質取得的房屋”,如果是因家人所取,是否應該算作已取得?比如說未成年時取得,或因婚姻關系取得。



    這些問題,在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中均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因此我們只能通過案例檢索來了解法院的觀點是什么。



    1.“實際居住一年以上”,有些人的理解是自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往前倒推一年時間,比如在(2015)滬一中民一(民)終字第2897號案件中,上訴人就以被上訴人沒有在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前一年中實際居住為由,認為被上訴人不具備同住人的資格,然而法院并沒有贊同這種看法。案件(2017)滬02民終2515號中,法院也以當事人曾在(1994年-1998年)系爭房屋實際居住為由,認可當事人同住人的身份。然而類似的情況,(2014)滬一中民二(民)終字第1190號判決,法院卻以當事人“未在系爭房屋內實際居住已逾十年”,以及(2016)滬02民終8993號判決中的“在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前數年已未在系爭房屋實際居住生活”,不認為當事人具有同住人的身份。這些對于同一問題截然不同的判決,在審理時間和法院級別上,也沒有呈現任何規(guī)律。

    查看全文↓ 2019-06-14 11: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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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售后公房的產權問題一起困擾著大家,也別是針對售后產權房同住人,由于雙方產權利益的關系,經常會出現對簿公堂的情況,但售后公房相對于其他類型的房屋誘惑還是有那么大,為避免出現同住人的問題,今天來了解一下什么是售后產權房同住人,有售后產權房同住人的房子能買嗎?什么是售后產權房同住人一、從九四年開始房改,也就是把房屋從公有產權(或集體有產權)改為私人有產權。這種房改政策下轉產的房屋簡稱為“售后公房”。按照上海市相關政策規(guī)定,售后公房的同住人應當滿足兩個條件:1、轉產前在公房內有常住戶口;2、實際居住在房屋內且他處無住房或他處有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二、在“94方案”中對購房人所有權中的收益和處分權能進行了限制,職工家庭購房時,可共同協商確定產權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共有人必須是前款規(guī)定的購房對象,由于現在該房屋可能還是沒有拿到產權證的,這樣的房子分割一般法院不予處理,等到取得產權之后才能分割。三、《意見》)指出:“按‘94’方案購買的房屋,產權登記為一人的,在訴訟時效內,購房時的購房人、工齡人、職級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購房資格的出資人主張房屋產權的,可確認房屋產權共有,作為同住人一般對售后公房享有的居住權,同住人甚至可以通過訴訟來主張自己成為房屋的共同產權人。有售后產權房同住人的房子能買嗎不管房產關系如何復雜,掌握**重要的一點就是明確劃分將來產權分配的利益關系,并且有簽訂法律效力的協議作為保障就可以了,有售后產權童主任的房子買賣是有法律保障的,其中關于房屋共有人之間法律關系有如下規(guī)定:1、房屋共有的份額問題。關于售后公房的共有形式,如果共有人之間對于所購公房有占有比例約定的從約定;如果共有人之間對于所購公房沒有占有比例約定的話,共有的形式就是共同共有。2、房屋的出租、出售程序。房屋的出租、出售仍然需要共有人一致的意思表示,在房產證上署名的共有人負有告知、征集意見的特別義務,不同意出租、出售的共有人在同等的條件下,有優(yōu)先承租、購買其他共有人相應份額的權利。以上就是關于什么是售后產權房同住人以及有售后產權房童主任的房子能不能買的分析了,售后產權房有童主任雖然在產權劃分上存在很大的問題,但有明確的意見指出對該處公房無購房資格而與有購房資格人協議出資購房的人,主張房屋產權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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