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房屋權屬證書(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目前購房者手中所擁有的房屋產權證書基本為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兩類,根本就沒有所謂的“鄉(xiāng)產權”房。而且上述兩類房產證的購房者所享有的權利都不完全相同,其主要體現(xiàn)在使用和交易上。商品房的產權證擁有全部的權利: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經濟適用房的房產證擁有的權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樣,只是在出售房屋時購買人要承擔土地出讓金。而該事件中所謂“鄉(xiāng)產權”證并不屬于上述我國法定房產證,所以購房者的權益也就得不到任何保障。
全部4個回答>?? 什么是鄉(xiāng)鎮(zhèn)產權房?流程是怎么樣的呢?
134****4037 | 2019-06-25 09:16:29
已有5個回答
-
151****5483
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集體產權就是公共產權的一種;當把產權所包含的各種權利界定給國家,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fā),然后再按照可接受的政治程序來決定誰可以使用或不能使用這些權利,產權則表現(xiàn)為國有產權,并且對所有產權權利的行使完全由私人決策;當產權歸屬的主體是私人,產權就表現(xiàn)為私人產權。
查看全文↓ 2019-06-25 09:17:36
所謂的鄉(xiāng)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按照擁有權利的經濟行為主體的不同,產權可以分為公共產權、產權國有產權和私人產權三類。當產權權利界定給一個共同體,在共同體內的每一個成員便都有權分享這些權利,并且排除了共同體內以外的成員對共同體內的任何成員行使這些權利的干擾,那么產權就表現(xiàn)為公共產權 -
155****5068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guī)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梢?,農村村民買賣、出租房屋并無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只是出賣后不能再申請宅基地而已。
查看全文↓ 2019-06-25 09:17:30
關于宅基地上住房轉讓的審批權尚未見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1986年《土地管理法》第38條規(guī)定,“農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批準?!?999年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第62條則修改為:“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新老《土地管理法》的不同規(guī)定,僅表述為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并未明確規(guī)定為轉讓行為的審批權。但土地管理法中審批權限的變化,可以反映出來的傾向卻是集體土地的管理趨向嚴格。 -
158****5184
大產權、小產權、鄉(xiāng)產權及政府產權都不是房地產法規(guī)及政策文件的書面概念。關于房屋產權方面,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的,只有全部產權與部分產權之分。
查看全文↓ 2019-06-25 09:17:08
全部產權亦稱全權,是指購房者獨自擁有對房屋的全部權利,他人不能干涉,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均屬于全部產權房。部分產權是在房改時期形成的一種特殊房屋所有權形式,它是指購房人按房改標準價購買的公房,購房人與原售房單位共同擁有產權,而使購房人只擁有了“部分產權”。部分產權是對房屋收益權和處分權有所限制,但2003年《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實施辦法》對于這種限制有所放寬,該《辦法》規(guī)定: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購公有住房或者原銷售單位與購房人有特別約定外,按標準價、成本價、優(yōu)惠價及“三分之一價”等購買的公房,均可以上市交易;取消售房收入由部分產權人與原單位分配的規(guī)定,原單位不再介入收入的利益分配;出售已購公有住房應按規(guī)定繳納有關稅費,其中,按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銷售時,還需按當年房改成本價繳納6%的房價款;原單位做為房屋共有人,除特別約定外(依據(jù)原房屋買賣合同),只能在同等條件下享受優(yōu)先購買權。 -
148****5174
房屋產權即房屋所有權,是指對房屋的行使占有、實用、處分、收益的權利,從概念上講房屋產權是沒有大小之分的。所謂的“大產權”和“小產權”只是一種較為通俗的說法,是房地產業(yè)內從業(yè)人員約定俗成的一種稱呼。但目前關于大產權與小產權的說法并不一樣,大致有三種解釋:
查看全文↓ 2019-06-25 09:17:02
第一,是把開發(fā)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為“大產權”,把買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之為“小產權”,或者說“大產權”是指整棟樓的產權,而“小產權”是指大產權分割后過戶到業(yè)主手中的產權,在實際的權利行使上,兩者是沒有質的區(qū)別。
第二,是把國家發(fā)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fā)產權證的,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發(fā)證書的叫小產權。購房人要注意的是鄉(xiāng)鎮(zhèn)政府發(fā)證書的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fā)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第三,買房后如想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在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對這個區(qū)別購房人可從合同第一條“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確認。房地產商提供的土地證明如果是通過“劃撥”得來,就是這里說的“小產權”;如果是通過“出讓”或“轉讓”得來,就是這里所說的“大產權”。
房屋屬于不動產,與其他商品的買賣不同,國家對此有明確的規(guī)定。購房者買了房子后能否順利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關鍵在于開發(fā)商能否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該過程也被稱做產權的“初始登記”,由開發(fā)商負責辦理。 -
131****4028
“小產權”、“鄉(xiāng)產權”住宅是近期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建設部在近日也發(fā)布了購房風險提示。表示目前有些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本村集體土地上集中建設農民住宅樓,用于安置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在安置過程中,擅自擴大銷售對象,以較低的價格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成員銷售。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購買此類房屋,將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護。有些項目允諾辦理的“鄉(xiāng)產權”、“小產權”,均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受法律保護。
查看全文↓ 2019-06-25 09:16:52
“準確來說,沒有‘小產權’房的概念!土地從根源上只有兩種所有制,國有的和集體所有的?!卑布沂⒄f。調查顯示,北京164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中,國有土地只占18%,其他都是集體所有制土地。而一些打著新農村建設、或新村建設的名義,進行違規(guī)開發(fā)建設屢屢出現(xiàn)。它們對外銷售則打著“鄉(xiāng)產權”、“小產權”的幌子。這是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而購買者也得不到法律保護。
相關問題
-
答
-
答
對于人們購買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省財政廳契稅新政細則明確規(guī)定,繼續(xù)享受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也就是面積在90-144平方米的,減半征收契稅;而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交納契稅時稅率降為按1%計算。由于和購房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十分受關注,那么到底“家庭唯一住房”該如何界定和實施?對此,合肥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上午表示,主要看房產證上戶主的家庭是否擁有超過1套的住房,而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按安徽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具體操作辦法,“家庭唯一住房”證明由家庭所在市或縣(區(qū))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而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要求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早在一次房地產調控中二套房貸款細則出臺后,合肥市民如果需要按首套房政策辦理貸款,就需要由房管局出具首套房證明;而契稅稅率調整后,“家庭唯一住房”的判定權再一次交由房地產管理部門來執(zhí)行。但合肥市房產信息網絡并未與外地聯(lián)網,如果有外地人在外地買了房,再到合肥來買房,按說不應算唯一住房,但合肥房產網絡查詢不到相關信息,存在“家庭唯一住房”認定的漏洞。據(jù)介紹,為避免買房人鉆政策空子,納稅人應向征收機關提交家庭唯一住房書面保證,這樣立即可以按家庭唯一住房交契稅。
全部5個回答> -
答
區(qū)別一:安置房相對于商品房來說質量比較低 安置房往往建設利潤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加上職能部門監(jiān)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氣,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質量不如商品房。當然,也有比較負責的或者示范工程之類的,質量相對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 區(qū)別二:相對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屬于完全產權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guī)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政府出臺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區(qū)別三:安置房交易時間受限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guī)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guī)定,只要是您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xiàn)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過,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許轉售的?! ^(qū)別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決于開發(fā)商時候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fā),開發(fā)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qū)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fā)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qū)別五:安置房相對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來說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之外,還受到當?shù)卣嚓P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區(qū)別六:相對于商品房來說安置房享有的權利較為不全面 商品房的買受人一般享有該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買受人可以將此房屋依法轉讓、出租、抵押、贈與以及繼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這是因為買受人依法取得了該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權。商品房于其他類型的房屋相比在價格上要高出許多,因此買受人對其享有的權利也相應的全面。
全部3個回答> -
答
集體產權也是小產權,它和大產權的區(qū)別如下: 1、大產權即完全產權,包括房產使用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大產權的房屋在進入二級市場時,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收成?! ?、小產權即不完全產權,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權,它與大產權的本質區(qū)別在于土地使用權。通俗地解釋,買的房再轉讓時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 渥ⅲ骸 ?、國家發(fā)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如開發(fā)商辦理合法的立項開發(fā)手續(xù)后,辦理土地出讓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上繳給國家土地出讓金和使用稅(費),由國家發(fā)放給開發(fā)商土地使用證和房屋預售許可證,這樣的房屋稱為大產權房屋。 2、國家不發(fā)產權證的,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發(fā)證書的叫小產權,也就是說在農民的集體土地上,僅有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村委會的蓋章以證明其權屬,并沒有國家房管部門的蓋章,這種房屋被視為鄉(xiāng)產權,即小產權房屋。
全部3個回答> -
答
回遷房是經濟適用房的一種,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給予相應稅費減免和補貼的住房類型,所以該類房產上市交易的限制比較多: 契稅、印花稅、營業(yè)稅均按照商品房交易有關規(guī)定納稅; 個人所得稅:適用于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規(guī)定,但是由于經濟適用房規(guī)定5年之內只能原價轉讓,所以5年內的經濟適用房個人所得稅事實上是不需要交納的,滿5年后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而需要上市交易的,依舊需要納稅; 經濟適用房的“5年之限”:1、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該房產只能按照原購買價格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家庭【名詞解釋: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家庭——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資格要求如下: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屬于無房戶或者家庭平均住房面積未達到**低標準的、北京市城鎮(zhèn)戶口居民或者《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外省市來京人員】;2、交付使用已滿5年的:可以按照市場價格出售給任何中國公民,但是需要交納成交價格10%的綜合地價款。 這里需要特別注意還有一類“等同于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類型,這類房產大多為“拆遷安置”類房產或者“回遷房”,他們只是產權證標注為經濟適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經濟適用房,但是不受經濟適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產權證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稅費標準以外,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交納該土地出讓金后,其產權性質變?yōu)樯唐贩俊?/p> 全部5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