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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副本丟了怎么辦?有沒有什么風險呢?

158****7340 | 2019-07-02 10:11:13

已有4個回答

  • 131****3349

    購房合同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般來說,如需抵押貸款,完整的購房合同將有四份:開發(fā)商一份,房管部門一份,購房者一份以及貸款銀行一份。房產證由開發(fā)商統(tǒng)一辦理,購房者的合同丟失原則上并不影響房產證辦理的進度?!暗彿空咝枰陂_發(fā)商處重新復印一份,加蓋合同章、發(fā)票專用章、財務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證合法權利。” 業(yè)主可申明合同作廢,去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與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另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17:25
  • 147****9058

    1、購房者的合同丟失沒有太大關系。補辦也是很容易的事。
    2、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xié)議。
    3、商品房買賣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產部門備案一份,用于辦證一份。買受人合同丟失既不影響辦證,也不必擔心對方更改。
    4、如果買受人丟失合同想要補辦,可以找其他合同復印,或者要求開發(fā)商重新打印一份簽字蓋章即可。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16:22
  • 152****4068

    房產證丟失,需要房產證登記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購房合同和付款票據等證明材料證件,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辦理掛失手續(xù)。
    憑掛失手續(xù)和以上證件到本地報社刊登遺失房產證聲明。
    再憑報紙和掛失手續(xù),以及證件,到房管局辦理新房產證。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14:40
  • 146****7743

    購房者和開發(fā)商簽訂購房合同后,該合同就是證明購房者購買房屋的合法憑證。一份完整的購房合同共有四本:開發(fā)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如果購房者要辦理銀行按揭的話,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開發(fā)商在辦理房屋產權
      證書時,需要將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門才能夠辦理產權證書,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購房合同,如果丟失了,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在整個購房過程中,合同經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丟失也并不都是發(fā)生在購房者身上,有些時候開發(fā)商、律師、銀行由于過失也會出現丟失合同的情況。所以在交接合同時一定要求對方出具書面的憑證,以證明自己已經將合同交給對方。否則一旦發(fā)現丟失,大家互相推卸責任,**終吃虧的還是購房者。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13:55

相關問題

  • 買房收據是你交易房屋依法履行作為買方義務的重要憑證,也是財務入帳或稅務申報的重要憑證。如果不需要這些功能,一般這種收據的重要性只會體現在發(fā)生法律糾紛時你承擔具證責任才會起到作用,所以在沒有發(fā)生糾紛時不用太擔心的,你可以讓開發(fā)商把他們的一聯復印并且蓋章說明與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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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我國現行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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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房合同應該是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一份,房管局留存一份。如果辦證事,購房合同沒退還給你,你可以持身份證和房產證前往房管局復印一份記得要求加蓋印章加蓋印章的復印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部3個回答>
  • 一、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二百元左右。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xié)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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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丟失后根據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1、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的,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聲明,到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fā)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3、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好銀行按揭手續(xù)后丟失的,則購房者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xù)外,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xié)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要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fā)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發(fā)生變化,但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fā)生變更,所以需和銀行簽訂變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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