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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chǎn)證過戶找不的人簽字怎么辦?希望大神指點迷津?謝謝!

156****8252 | 2019-07-06 18:03:48

已有3個回答

  • 143****8262

    1、物權以登記為準,房產(chǎn)證不是你的名字,從法律上講這個房屋還不屬于你,即便房產(chǎn)證在你手里也不能證明房屋是你的。
    2、從你的表述“房屋是從你親戚家買的,但是房產(chǎn)證上的名字是你親戚的朋友的”,以下問題需要確認:那你房屋買賣合同是和誰簽訂的?房款又是交給誰的呢?付款憑證有嗎?
    3、房產(chǎn)證上登記的權利人才有權出賣房屋,即你的房屋買賣合同必須與你親戚的朋友簽署,若與你親戚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則必須有你親戚的朋友的委托書,或者事后經(jīng)你親戚的朋友的追認,否則該房屋買賣合同將被認定為無效。
    4、總之,你親戚并非房屋的權利人,他并沒有權利處置該房屋。但若房屋買賣合同被認定無效,你也可以要回你已支付的房款。

    查看全文↓ 2019-07-06 18:04:31
  • 152****0725

    1、對于不動產(chǎn),以登記確定產(chǎn)權。就目前看,房屋權屬仍屬甲。
    2、丙可以起訴乙,合同相對性。

    查看全文↓ 2019-07-06 18:04:09
  • 152****9250

    按照正常手續(xù),應該是:
    甲先與乙完成交易過戶手續(xù),然后,乙與丙完成交易過戶手續(xù)。
    甲與乙之間不存在交易關系。甲的房子是賣給乙的,甲與丙并沒有簽訂任何協(xié)議。丙應該找乙,而不是去找甲。估計乙在中間是賺了錢的,乙應該協(xié)調(diào)好甲與乙去辦理交易手續(xù)。丙不應該自己去找甲。
    乙如無法讓甲配合丙完成交易手續(xù),丙就應該追究乙的責任,而不是去找甲的麻煩。乙不過戶直接將房子賣給丙,估計也是想省點稅費而已。本來乙和丙如果有默契的話,乙完全可以不提賣房給丙的事情,以比較合理的理由說服甲與丙完成交易手續(xù)。但事情現(xiàn)在甲知道了,肯定心里不舒服,就算乙早就把全部房款給了甲,甲也會借乙和丙的現(xiàn)在的這種情況想多得點好處。這也是人性使然。

    查看全文↓ 2019-07-06 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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